关于切实加强教育系统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
QA4301051-2015-004
主动公开
青教〔2015〕47号
青浦教育
2015.09.09
教育系统各单位:
近年来,各学校、各单位对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在及时应对和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切实解决信息报告工作中主动性、敏感性、时效性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根据市教委、区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现将工作要求强调如下:
一、确保信息报告的时效性
各单位行政负责人是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的第一责任人,要落实专人负责报告突发事件信息。要进一步强化首报意识,突发事件发生后要采取一切措施尽快掌握情况,必须坚持“快报事实、慎报原因、求实为本、依法处置”的原则,在事发后30分钟内以口头方式、1小时内以书面方式向教育局行政办报送。
二、增强事件处置的主动性
获知突发事件线索后,要及时主动调查核实。对于敏感信息、可能引发重大以上突发事件的信息,以及社会舆论广泛关注的热点、焦点事件,要加强分析研判并及时报告。处置过程中,要密切跟踪事态进展,全面掌握相关情况,必要时邀请教育局业务科室、区内相关职能部门参与处置,并加大续报和终报工作力度。
三、提升信息获取的广泛性
要进一步畅通信息获取的渠道和网络,提升第一时间获取信息的能力;要加强对微博、微信、网络媒体等互联网信息的监测分析,及时掌握突发事件线索和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苗头性、趋势性、敏感性信息。
各学校、各单位要迅速贯彻落实本通知精神,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再学习、再培训,切实提高我区教育系统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