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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青浦区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工作小组和办公室的通知

QA4301051-2016-002

主动公开

青教〔2016〕8号

青浦教育

2016.02.25

教育系统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促进本市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的实施意见(暂行)》(沪教委发〔2015139号),进一步推进本区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标准化、均等化,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成立上海市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工作小组和办公室的通知》(沪教委发〔201613号)要求,经商有关部门,决定成立青浦区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工作小组和办公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小组组长由区教育局局长程卫国担任,副组长由区教育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小组成员由区教育局、区发改委、区科委、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房管局、区规土局、区体育局和区编办等单位相关业务科室主要负责人组成(具体名单见附件)。工作小组设在区教育局,主要职责是根据市教委、区政府要求,指导推进全区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工作,落实有关政策,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等工作。

二、办公室主任由区教育局计财科科长张锦坤、人事科科长周敏华和区教育信息中心主任谢久峰担任,副主任由区教育局计财科财务总监诸辉娟、人事科副科长浦青峰和区教育信息中心副主任朱春辉担任,成员由区教育局相关科室以及区校产管理中心负责同志组成。主要职责是根据工作小组要求,拟定具体工作目标,组织指导各学校制定工作计划,推进项目实施,并检查实施进度,推广先进经验等。

 

附件:青浦区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工作小组和办公室成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