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实验中学教育集团、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和华新小学教育集团的通知
QA4301051-2016-004
主动公开
青教〔2016〕18号
青浦教育
2016.04.18
教育系统各单位:
为深化本区教育综合改革,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青浦区教育局关于推进本区学区化集团化办学形成新优质学校集群发展的实施方案》部署,经研究决定,建立上海市青浦区实验中学教育集团、上海市青浦区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和上海市青浦区华新小学教育集团。其中:
上海市青浦区实验中学教育集团由上海市青浦区实验中学和上海市青浦区豫才中学组成。学校办学性质不变,由刘明担任集团负责人。
上海市青浦区实验小学教育集团由上海市青浦区实验小学、上海市青浦区豫英小学和上海市青浦区御澜湾学校组成。学校办学性质不变,由徐峰担任集团负责人。
上海市青浦区华新小学教育集团由上海市青浦区华新小学、上海市青浦区凤溪小学和上海市青浦区嵩华小学组成。学校办学性质不变,由孙永涛担任集团负责人。
请各教育集团抓紧制订集团章程,积极创新办学体制机制,加强校际合作,以成熟经验辐射、优质资源共享,带动学校集群发展,让学生享受更加优质公平的教育。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