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青浦区教育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QA4301051-2019-004
主动公开
青教〔2019〕150号
青浦区教育局
2019.06.19
教育系统各单位:
现将《青浦区教育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青浦区教育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意见
2019年6月19日
附件
青浦区教育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意见
为全面贯彻《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在学校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发厅﹝2018﹞2号)要求,全面贯彻《关于建立完善本市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的实施方案》,加快建成美丽宜居的生态之城,培养并落实师生“垃圾分类,从我做起”的环保理念,结合《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不断增强我区学校师生的生活垃圾分类和环境保护意识,建立长效的生态文明建设教育和执行机制,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引导师生自觉参与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之中,现对我区教育系统各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意见如下:
一、加强学习,营造氛围
(一)认真学习国家和市区有关垃圾分类要求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完善本市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府办规〔2018〕8号)的要求,按照《上海市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方案》(沪分减联办〔2017〕3号)和《2017年青浦区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实施意见》(青分减联办〔2017〕1号)的工作部署,遵循《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上海市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办法》等规定,积极配合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不断强化责任告知、设施配置等环节,进一步加强强制分类宣教工作,进一步提升垃圾分类工作实效。
(二)深入开展垃圾分类“五个一”的教育活动
为了规范营造推进氛围,根据有关部门统一部署,结合教育单位实际,要求基层单位扎实开展“五个一”活动:开展一次学生家庭垃圾分类情况的调查;制作一份宣传折页;出一期宣传板面;开一次主题班会;开展一次家校(家委会或家长学校)宣传活动。各单位积极行动,有计划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基本知识宣传,并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过程进行系统总结,针对存在问题,进行针对指导,努力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活动的实际效果。另外,积极配合分减联办、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等部门,进一步加强各学校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努力使宣教工作进校园、进教室、进家庭。
二、认真履职,确保实效
(一)明确责任
按照区分减联办、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等部门的工作要求,教育局负责指导、督促教育系统中小学校落实强制分类工作,要求学校规范配置分类设施,切实执行分类工作要求,并加强日常检查;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学校日常教育范围,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学校学生树立垃圾分类意识和垃圾分类放置习惯行为。教育局将垃圾分类工作列为基层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
(二)积极实施
各基层单位将切实按照本区单位垃圾强制分类工作要求,成立工作推进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强化落实责任,明确责任分工,把推进本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作为提升城市文明程度,提高地区环境综合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并予以落实。一是学校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组织架构并上墙公布(由校长担任组长,原则上总务主任任副组长,组员由负责德育、教学、卫生工作的教导处人员担任,卫生保健教师担任指导员);二是基层学校与教育局签订垃圾分类责任书,基层单位教职工应签订“生活垃圾分类”承诺书;三是要求学校加大营造氛围,制作横幅,张贴宣传海报(海报由教育局9月统一制定下发);四是规范配置垃圾容器;五是形成日常监管机制,做好相关台账。
(三)活动紧跟
为全面贯彻《关于建立完善本市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的实施方案》,加快建成美丽宜居的生态之城,培养师生“垃圾分类,从我做起”的环保理念。结合中小学每学期开学以及师生行规教育,持续开展“垃圾分类”系列教育活动,做到“人人受教育,个个自觉行”,确保垃圾分类工作常态长效。
三、积极整改,保障到位
(一)设施到位
按照单位垃圾强制分类及设施配置要求,自行做好本单位干垃圾(黑色)、湿垃圾(棕色)、可回收物(蓝色)、有害垃圾(红色)容器配置,容器规格、数量符合要求,并按照《青浦区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实施意见》进行合理布点设置,确保设施完好、整洁。根据垃圾产出量集中按组设置容器,满足日常投放需求,教育师生识别各种生活垃圾的分类,并实行分类收集、分类存放管理。
(二)针对改造
按照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工作检查要求,对现有垃圾箱房进行分类改造,实行分类垃圾桶入房管理或集中存放,设置分类标志,规范配置垃圾容器,满足投放需求。
(三)不断完善
各单位要加强垃圾分类收运的监督检查,规范清运过程管理,同时继续按照相关规定与签约单位做好餐厨垃圾处置的严格管理。
教育系统各单位要按照指导意见的工作要求,将垃圾分类作为日常工作扎实予以推进,教育局每学期结合文明城区创建,对垃圾分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