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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上海市青浦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

QA4223051-2021-002

主动公开

青教〔2021〕31号

上海市青浦区教育局

2021.03.26

各初中阶段学校:

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等要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树立科学的评价导向,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2021年本市继续实施初中升学体育考试(以下简称“体育中考”),考试项目及标准按《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上海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沪教委规〔2019〕4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执行。现将本区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区教育局成立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仲裁小组和督察小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21年青浦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仲裁小组负责处理体育考试过程中发生的争议事项;督察小组负责监督监查体育中考的全过程。各初中学校要相应成立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各初中学校校长担任,名单报区教育考试服务中心),明确岗位职责,制定各项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应急措施,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与圆满完成。

领导小组组长:王良

成员:郭佳怡、沈余均、王慧新

仲裁小组组长:郭佳怡

成员:沈余均、王慧新、谷小兵、王志明、张衡

督察小组组长:朱标

二、考试日期与地点

1.统一考试时间:2021年4月17-18日。如因天气等原因考试需改期,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游泳、网球考试时间:2021年4月16日下午。

3.游泳、网球缓考补测时间:2021年5月8日下午。

4.统一缓考补测时间:2021年5月9日。

5.考试地点:工商信息学校、区游泳馆、区体育场。

三、工作要求

1.加强宣传教育,认真做好报名工作。统一考试项目一经选定原则上不得更改,因伤病原因须更改的要得到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的同意。

2.规范有序实施体育考试工作。考试评分人员由区教育考试服务中心统一安排,考前将对有关人员进行纪律教育和业务培训,参加考试评分人员需签写《2021年青浦区体育中考诚信守纪承诺书》。学生测试项目的成绩将当场宣告,并由学生本人履行签字确认手续。严格考场纪律监督,确保考试工作公正、公平、规范和平稳实施,教育局督查室安排督察员对每个测试项目现场进行全程监督,考试领导小组进行现场巡视。

3.区组织统一体育考试时,因残、因病及在市级及以上体育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前六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考生(具体获奖名单由市教委统一下发)。须免考学生的手续与计分办法按实施方案执行。因临时临场伤病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学生,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或考场负责人签字同意并报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予以缓考。缓考者应另行参加补测,补测仅限一次。

4.建立学生体育考试复核和仲裁制度。学生对学校给予的日常考核评价分数有异议的,应在成绩公布之日起3天内向学校书面提出申请,由学校予以复核。学生对区统一考试成绩有异议的,本人应在测试现场向评分教师反映或向区体育考试仲裁小组提交书面申请,由仲裁小组依据有关规定予以仲裁。逾时不再受理。

5.体育考试应在严格落实国家和本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的基础上,按照《实施方案》认真做好体育中考统一考试组织实施等工作。原则上,测试应在室外空阔、通风良好的场地进行,确需在室内场地进行的,应通过开窗通风、使用排风扇等方式保持空气流通。考务相关人员及考生测试前应落实健康码查验、体温检测及洗手(或用免洗手消毒液消毒)等措施,并做好场地设施的清洁消毒等工作。对于新冠肺炎隔离治疗、医学观察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等情况,相关规定由市教委另行制定。

四、咨询和监督电话

综合教育科:69713937

督查室:69713877

青浦区教育考试服务中心:59205198

 

附件:2021年青浦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日程安排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