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一级

字号

打印

2024年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中高职衔接教育跨省招生·青浦区报考及录取说明

主动公开

上海市青浦区教育局

2024.06.17

一、招生计划

2024年,吴江区、嘉善县教育局各指定辖区内2所中等职业学校,挑选“3+2”、“3+3”、五年一贯制优势专业,确定各专业招生人数,安排面向青浦初中毕业生跨省招生计划74人。详见《2024年示范区中高职衔接教育(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跨省招生专业和计划》。

二、 招生对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基〔2023〕41号)》或《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收本市初中应届毕业生中来沪人员随迁子女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职〔2023〕59号)》规定的报名条件,完成报名且须参加2024年上海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业考试”)并获得学业考试有效成绩的青浦初中毕业生。

三、招生流程

(一)意向书征集

1.2024年青浦地区意向就读吴江或嘉善的考生须于2024年6月18-21日填写《2024年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中高职衔接教育跨省招生·青浦区报考意向书》(见附件)。

2.意向考生可填写在青浦区有招生计划的吴江和嘉善相关学校、相关专业。

3.意向书须由考生本人和家长(监护人)签字确认,并承担相应的责任。考生意向书上交区招考中心后,任何人不得补报、撤销或更改意向。

4.填报《2024年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中高职衔接教育跨省招生·青浦区报考意向书》的考生不影响本市高中阶段学校各批次的志愿填报。

(二)招生录取

1.招生录取工作安排在本市名额分配综合评价批次后、统一招生批次前进行。

2.本市中招生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体育与健身和综合测试(含物理、化学、跨学科案例分析、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的成绩作为录取的基本依据,总分750分。随迁子女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外语的成绩作为录取的基本依据,总分为450分。

3.区招考中心负责将未被本市自主招生批次、名额分配综合评价批次录取以及未被本市中职校自主招收随迁子女招生录取的意向考生的意向书进行梳理并按成绩进行排序汇总。已被本市自主招生批次、名额分配综合评价批次和本市中职校自主招收随迁子女招生录取的意向考生的意向书自动作废。

4.青浦区教育局职成教科负责联系吴江、嘉善两地相关学校对汇总后的考生进行择优录取。录取原则:招生学校按照考生意向书所填地区、学校及专业,以平行志愿顺序为原则,按成绩和计划进行择优录取,录满为止。

5.意向考生成绩原则上须达到本市五年一贯制和中高职贯通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随迁子女分数线按比例参照本市五年一贯制和中高职贯通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

6.意向考生一旦被录取,其后续统一招生批次志愿自动作废。

7.随迁子女考生一旦被录取,该生不再参加本市随迁子女征求志愿录取。

四、后续管理

(一)录取名单由青浦招考中心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备案。

(二)青浦区教育局职成教科会同吴江、嘉善两地在投档录取后,统一进行学生档案交接。

    本说明解释权归青浦区教育局所有。

青浦区教育局

2024年6月17日


2024年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

中高职衔接教育跨省招生·青浦区报考意向书

考生报名号:         姓名:                性别:          毕业学校:            

意向顺序

意向地区

学校名称

专业代码1

专业代码2

专业代码3

专业代码4

1







2






3







4






考生签字:家长(监护人)签字:                 日期:

注:本表一式三份,一份存入考生档案袋,一份由毕业学校留存,一份交区招考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