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青浦区人民政协第六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064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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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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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民进区总支:
您在区人民政协第六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064号委员提案“加快推进我区学校场址光伏开发建设”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学校场址光伏开发建设政策
2025年5月,根据市发改委、市教委及市国资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上海校园和国有企业场址光伏开发建设的通知》(沪发改能源〔2025〕96号)的工作要求:一是对各学校建筑资源进行详细摸底,涵盖屋顶、棚顶、连廊顶等各类可利用空间。二是鼓励结合建筑修缮维护同步安装光伏设施,2027年底前实现“宜装尽装”。三是鼓励学校与专业能源服务公司合作,或具备能力的学校自行建设光伏设施。
二、我区存量学校场址光伏开发建设情况
前期,区发改委牵头教育局、机管局、房管局等部门多次召开相关会议,并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政策宣贯培训。召集辖区各学校开展专项培训,深入解读光伏开发建设相关政策,重点传达《上海市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管理办法》《关于加快推进上海校园和国有企业场址光伏开发建设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确保各学校准确把握政策要求、工作标准和推进方向,为项目开展筑牢政策基础。
二是推进资源排摸与计划制定。指导各学校全面排查自身建筑资源,结合校园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光伏开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明确工作节点与责任分工,要求学校在2027年底前完成光伏开发建设,实现“宜装尽装”目标。
三是创新项目实施模式。积极鼓励各学校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模式;二是由专业能源服务公司负责项目的设计、建设、运营和维护;三是可实现节能效益共享,学校既能享受稳定的绿色电力供应,降低用电成本,又能践行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助力“双碳”目标实现。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动光伏项目高效落地、长效运行。
后续,我局将持续加强部门协同联动。主动对接区发改委、机管局等相关部门,建立协同推进机制,持续完善辖区学校场址光伏资源台账,实现资源信息动态更新、精准管理,为后续项目推进、政策落实提供数据支撑。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