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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青浦区高中阶段学校 招收艺术骨干学生工作的通知

QA4310036-2022-001

主动公开

青教〔2022〕27号

上海市青浦区教育局

2022.06.01

各相关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

为全面贯彻国家和上海市关于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有关精神,进一步深化青浦区学校美育工作改革发展,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本市中小学体育艺术工作的指导意见》(沪府办规〔2019〕10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委规〔2021〕2号)等要求,根据2022年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总体安排,现就做好2022年本区高中阶段学校招收艺术骨干学生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围绕全面育人目标,进一步健全本区艺术骨干学生培养体系,完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统一程序,统一标准,严格规范操作,强化过程管理,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保证中招工作平稳有序进行,促进中小学校艺术团高水平建设发展,更好地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效应,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组织管理

(一)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结合本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根据教育和艺术发展规划及资源配置状况等,制定本区艺术骨干学生招生计划和招生录取办法。

(二)区教育招生考试服务中心根据职责范围公示相应高中阶段学校招收区级艺术骨干学生的招生计划、招生录取办法及相关学生名单等。

三、招生范围及规模

艺术骨干学生的招收培养纳入青浦区学校艺术“一条龙”布局建设工作体系。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本市学校艺术“一条龙”人才培养体系第二批布局项目的通知》(沪教委体〔2022〕8号)公布的学校和项目,招生学校仅限本区内纳入“一条龙”布局的区实验性示范性高中与公民办普通高中,可在全区范围内招收区级艺术骨干学生,招生计划由区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总体统筹评估后下达。

四、报名条件

具有2022年本市中招报名资格并完成报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可填写《2022年青浦区高中阶段学校区级艺术骨干学生资格确认报名表(1)(2)》(以下简称《报名表1》、《报名表2》,见附件1、附件2),并经所在艺术团、毕业学校、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在毕业学校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后,方能取得区级艺术骨干学生报名资格。

(一)在2022年度被评为青浦区学生艺术团优秀团员(可推荐优秀团员的区级学生艺术团名单见附件3),团籍档案完整、连续团龄2年及以上的学生,每个区级艺术团推荐1名(填写《报名表1》)。

(二)在义务教育初中阶段获得以下任一比赛一、二、三等奖的学生(填写《报名表2》):

1.上海市艺术单项比赛(仅限朗诵、故事)

2.“阳光下成长”上海市学生绘画书法作品摄影比赛和展览(仅限书法、绘画项目)

3.“阳光天使杯”上海市学生艺术作品比赛(仅限书法、绘画、篆刻项目)

五、录取办法

区级艺术骨干学生招生统一实行资格确认、签约预录取、志愿填报和录取。

(一)资格确认

1.招生学校应按照本校自主招生工作整体要求,根据艺术团高水平建设发展需要,结合疫情防控等实际情况,围绕对专项素质、艺术技能和现场展示等专业技能的评价,制定完善本校艺术骨干学生资格确认工作方案,于2022年6月1日前报区教育局综合教育科。招生学校的资格确认工作方案经同意后,应于资格确认现场专业技能评价前2周通过本单位网站等渠道,将资格确认的项目和要求(明确小项),现场测试的时间、地点、程序及标准等信息向社会公布。

2.区教育行政部门严格按照招生学校艺术骨干学生资格确认工作方案,于2022年6月25日—26日期间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组织现场专业技能评价,原则上按“招生计划数加1名备选”择优通过(专业技能测试合格人数不足招生计划数,则如数通过)。资格确认现场专业技能评价须实施全程录像,资格确认专家组应包含一定比例的校外专家。区教育行政部门将组建区级专家组,全程参加并进行检查和指导。

3.招生学校应将通过资格确认的学生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后,将《2022年青浦区高中阶段学校区级艺术骨干学生资格确认汇总表》(见附件4)、相关学生《报名表》等报区教育局综合教育科。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认汇总相关材料。

(二)签约预录取

通过区级艺术骨干学生资格确认的学生经公示期满后,与招生学校签约预录取。

(三)志愿填报

签约预录取的学生,可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业考试”)结束后,按获得资格确认的学校及项目填报不超过2个艺术类招生志愿。同时具备体育类资格的学生可兼报体育类志愿,体育类和艺术类志愿总计不超过2个。

(四)录取工作

录取的区级艺术骨干学生学业考试总成绩(含政策性照顾加分,下同)须达到招生学校设定的艺术骨干学生录取分数线(该分数线不得低于当年度本市公办普通高中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方可被正式录取。已签约预录取的艺术骨干学生不得要求更改或放弃预录取。

以上各项工作安排若受疫情等影响变动的,将另行通知。

六、监督和处理

(一)加强工作领导

区教育行政部门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收工作。区教育局综合教育科、区教育招生考试服务中心和招生学校组成招生工作小组,严格按照测试标准和选拔录取程序,进行公开招生。

(二)落实信息公开

招生学校的招生计划应予以公示。学生报考区级艺术骨干学生必须经过毕业学校公示,未经毕业学校公示的考生,不得予以推荐。考生一旦通过资格确认测试,必须由招生学校公示。各初中学校要做好区级艺术骨干学生招生工作宣传,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初中毕业生。

(三)严查违规违纪

建立违规招生行为负面清单制度,加大对获奖证书等材料核查力度。对在招生中违规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相应处理,情节严重的依规依纪移送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严肃处理。

(四)做好疫情防控

各校要严格落实国家和本市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坚持科学防控,精准施策,规范做好各项组织工作,确保师生健康安全,各项招生工作平稳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