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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7年青浦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

QA4309051-2017-001

主动公开

青未保委〔2017〕1号

青浦区教育局

2017.03.14

各镇、街道未保委,区未保委各成员单位、各中小学、幼儿园、中职校:

现将《2017年青浦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17年青浦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点


2017年3月14日

附件:

2017年青浦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点

2017年青浦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2017年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点》为指导,结合本区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改革创新、攻坚克难,着力提高未成年人保障水平,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和谐、安全、稳定的家庭、学校和社会环境。

一、提高校园安全保障水平

1.完善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要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法人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责任,按照本市有关校园安全风险控制和隐患排查要求,把安全管理重心切实放到事前预防和事中控制上来,做到全方位、全时限、无缝隙监管,消除校园安全隐患。组织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公共安全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工作;规范学校自查的频度及标准,鼓励协作组互查,加强区级层面的督查指导工作。逐步建立隐患汇报、整改计划制定、措施落实、隐患销项等管理台帐。结合全国和本市平安建设工作的新要求,贯彻落实上海市地方标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基本要求》,开展平安校园建设优秀成果总结推选。积极开展2016—2017年度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申报评选工作。

2.建设区、校安全管理网络平台。加快区、校两级校园安全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步伐,发挥中心网络平台视频巡查、信息报送、应急处理、教育培训等功能,开展中小幼校园安全实时跟踪、分析预判、监督检查,实现校园安全管理联通联动,不断提高管理能力和防范水平。

3.继续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完善校车日常监管工作,做好每日校车运行台帐,及时发现和处置校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逐步实现校车运行实时监控,确保及时撑握校车运行情况,及时处置校车突发事件。各学校要认真落实市教委、市公安局年前下发的《关于督促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司乘人员系扣安全带的通知》要求,做到校车不配齐配好安全带不发车,学生不系扣好安全带不发车。

4.完善新建场所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学校水泵房、配电房、地下车库等新建场所的安全管理,引进专业维护机构对学校重要设施场所进行专业检查维护,推动实施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5.深化公共安全教育。努力架构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体系,充分发挥本区公共安全教育活动中心和学校公共安全教育资源教室的作用,丰富完善公共安全教育网络建设,为学生提供体验、教师教学提供资源;持续推进安全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安全教育纳入学校课程体系,积极组织开设好安全教育课,并确保教师、课时、教案、教材“四落实”;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专题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中小学生公共安全知识竞赛及技能展示活动。

二、深化校园及周边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6.加强学校周边治安和交通环境治理。公安部门要切实落实公安部维护校园周边良好秩序的“八项规定”,强化校园周边巡逻防控,及时治理学校周边的治安、交通和消防安全隐患;要配足、配强警力,加强上、下学时段校园周边治安和交通管理;要及时发布学校周边治安、交通预警信息,有效防范、及时处置非法入侵校园以及校园暴力事件,确保学生安全。

7.加强学校周边经营市场管理。市场监管部门要继续严把中小学周边200米范围内的新开业申请,督促经营者落实“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法规,继续加强对生产领域涉及未成年人产品的质量抽检及风险监测,依法处置产品质量违规行为。城管执法部门要继续坚持疏堵结合、因势利导管理原则,有效改善学校周边市容环境,对学校周边乱设摊和跨门营业等突出问题,落实责任区制度,充分发挥街镇主体作用,做好联勤联动,努力保障学校周边环境整洁、有序。

8.加强学校周边文化娱乐市场管理。文化执法、公安、新闻出版、文广、工商等部门要保持“扫黄打非”工作高压态势,积极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的文化环境。加强法治宣传和教育培训,增强文化市场经营者依法经营的自觉性,着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社会氛围。规范网吧管理,严格依法查处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等违法行为,同时加大无证无照网吧的查处力度。

三、关注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以及特殊群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9.加强农村留守儿童保护工作。各成员单位、各街镇未保办要按照国家和市政府的相关精神,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本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16〕87号)要求,明确分工,尽职尽责,完善本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健全完善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等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护机制;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强化政府主导、全民关爱的责任意识和家庭自觉履行监护责任的法律意识。根据《关于在本市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要求,积极开展专项行动,确保本区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监护照料和更好关爱保护。

10.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民政等相关部门要牵头做好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大力发展未成年人相关慈善事业,确保各项关爱保护、救助保障、安置措施落实到位;完善困境儿童保障网络和机制;加强区、街镇二级儿童福利服务设施建设;妇女儿童保护组织要推动全社会树立未成年人优先意识,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

11.加强特殊群体未成年人保护。各级公安、教育部门,各中小学校等要积极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加强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通过主题活动、参观实践等多种形式开展预防欺凌和暴力专题教育,强化学生校规校纪教育,增强未成年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严格学校日常管理,健全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师生联系,密切家校沟通,及早发现、处置轻微欺凌事件。整合各相关单位资源,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强化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及时干预、震慑涉校涉生欺凌和暴力行为。

12.加强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工作。公安、教育等相关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禁毒工作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市委书记韩正调研本市毒品预防教育工作的讲话要求,推进落实全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规划(2016-2018年)。开展上海市中小学毒品预防教育“八个一”活动,保障学校毒品预防专题教育课时;拓展毒品预防教育社会资源,不断提升学校毒品预防教育工作水平,努力实现学校毒品预防教育全覆盖。发挥试点学校的作用,促进禁毒活动的均衡发展。充分发挥区“禁毒讲师团”的作用,有针对性的开展中小学生禁毒教育活动。

四、完善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体系

13.推进未检工作专业化规范化建设。检察机关要依法惩治校园欺凌、性侵害、监护侵害等侵害未成人犯罪,加强对涉及未成年人的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和刑事执行监督。健全未成年被害人司法保护机制,推广“一站式”取证和保护工作的优秀经验作法,探索性侵害未成年人罪犯从业禁止制度及配套措施。加强与公安机关、专业机构及社会力量的协同,进一步探索涉罪未成年人分级处遇的保护处分制度。深化未检工作社会服务体系建设,完善运转机制,拓展社会资源,提升社会化服务水平。

14.继续做好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教育转化工作。各职能部门要动态排摸、分析本地区重点青少年群体思想状况、行为动态、家庭教育等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开展针对性预防预控和教育转化工作。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完善预防未成年学生违法犯罪工作机制。

五、加强自身建设,夯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基础

15.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核心指标体系测评工作。全面推进未成年人保护核心指标体系测评工作,有效监测未成年人保护状况,分析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点与难点,有针对性地采取保护未成年人的有效措施。

16.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建设。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建设,完善区、街镇、居村委以及学校未保网络建设。以未成年人保护核心指标体系建设为契机,探索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对象数据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成效评价标准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信息共享平台,健全未成年保护工作信息共享、工作会商、联合执法等机制,联动开展未成年人帮困助学、法治教育、心理疏导等工作。继续加强专兼职未保干部队伍建设,开展相关培训,并指导他们开展个案跟踪、课题调研等工作,不断提高未保工作人员实施未保法律法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