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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青浦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 青浦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印章的通知

QA4309051-2015-001

主动公开

青未保委〔2015〕1号

青浦教育

2015.01.27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经青浦区人民政府同意,“青浦区青少年保护委员会”、“青浦区青少年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更名为“青浦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青浦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同时启用“青浦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青浦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印章(印模见附件),原“青浦区青少年保护委员会”、“青浦区青少年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印章作废。

请各街镇青保委近期完成更名等事宜,以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