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一级

字号

打印

关于开展青浦区教育系统2017-2019语言文字 工作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QA4312042-2019-003

主动公开

青语委〔2019〕4号

青浦区教育局

2019.10.09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贯彻执行新时期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语言文字法律法规,表彰本区教育系统内为语言文字标准化、规范化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在本区开展2017-2019教育系统语言文字工作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范围

本区各中小学校、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在编在岗教师(语言文字工作分管领导或联络员)。

二、表彰名额

语言文字工作先进工作者20名。

三、评选条件

(一)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语言文字工作,从事语言文字工作三年以上。

(二)重视本单位的语言文字工作,高质量地完成本单位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的各项任务目标,对语言文字工作有创新、有经验,取得突出成绩。

(三)认真落实或指导市、区组织的语言文字活动,并获得较好成绩。

四、评选方法和步骤

(一)各校根据评选条件自行推荐,推荐的对象须经学校班子会讨论通过后申报。

(二)填写《2017-2019年青浦区教育系统语言文字工作先进工作者申报表》(附件)。要求事迹突出,内容详实,文字不超过1000字。同时,附上相关佐证材料。

(三)纸质文档一式2份,盖章后送交区语委办,具体地址:青浦区教师进修学院(公园路301)老至善楼205室。电子文档通过RTX发给教育局顾炜文老师。

(四)申报截止时间:20191031日,逾时视作放弃。

(五)区语委办根据学校上报情况,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经局办公会审核通过,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认定,先进工作者的名单在“青浦区语言文字网”上予以公布。

附件:2017-2019年青浦区教育系统语言文字工作先进工作

者申报表

2019年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