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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浦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和扶持办法》的专家论证情况报告

主动公开

2025.04.09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及《上海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本区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建设,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青浦区教育局联合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分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了《青浦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和扶持办法》(以下简称《扶持办法》)。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相关要求,区教育局于2025年3月至6月期间,组织开展了《扶持办法》的专家论证工作,通过多轮研讨、实地调研和专题论证,广泛听取专家意见,不断完善政策内容。现将专家论证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区域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现状与主要问题

青浦区学前教育资源需求持续增长,根据2025学年最新数据,全区现有民办幼儿园25所,占全区民办教育机构总数的75.8%。全区在校学生总数达102,005人,其中非本市户籍学生44,571人,占比43.7%,这表明外来人口子女的学前教育需求巨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解决"入园难"问题上承担着重要角色。

通过调研发现,当前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面临以下突出问题:

在收费标准方面,存在收费标准与办学成本的突出矛盾。部分民办幼儿园实际办学成本明显高于现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每生每月3000元的收费标准,特别是在青浦新城等快速发展区域,由于租金等运营成本持续上涨,幼儿园面临较大的经营压力,这直接影响其申请普惠性认定的积极性。

在师资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稳定性不足的严峻挑战。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平均薪酬水平较公办园低20%左右,职称评定机会有限,专业发展通道不够畅通,导致教师队伍流动性较大,年均流失率约达15%,严重影响保教质量的持续提升。

在办学条件方面,存在参差不齐的发展现状。部分民办幼儿园园舍面积不足,设施设备陈旧老化,特别是在早期开办的幼儿园中,安全设施、活动场地等方面与现行标准存在明显差距。同时,个别幼儿园仍存在"小学化"倾向,保教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在监管机制方面,存在亟待完善的管理短板。教育、发改、财政、市场监管等多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尚未完全理顺,存在监管盲区和职责交叉现象。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日常监管、质量评估和退出机制等环节需要进一步细化落实,以形成有效的管理闭环。

二、《扶持办法》制定的背景、意义和目标

(一)政策背景

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学前教育事业发展,2023年正式颁布的《学前教育法》明确要求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上海市教委于2019年出台的《上海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工作指导意见》,为各区开展具体工作提供了政策指引。

青浦区作为快速发展的现代化新城区,面临着人口持续导入带来的学前教育资源供需矛盾。根据2025年青浦区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显示,调查覆盖全区11个街镇、451个调查小区,涉及约1.8万户居民,人口结构的变化对学前教育资源布局提出了新要求。同时,青浦区经济社会发展迅速,2024年地区生产总值完成1825.2亿元、增长7.3%,增速排名全市第三、郊区第一,经济实力的增强为学前教育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二)政策意义

制定本《扶持办法》是落实国家"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重要举措,有助于构建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多元包容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入园难、入园贵"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和幸福感。同时,这也是青浦区落实"幸福温暖家"发展目标的具体行动,对优化区域营商环境、吸引和留住人才具有积极意义。

(三)发展目标

计划到2026年实现以下具体目标:一是全区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保持在85%以上,提供更加充足的普惠性学位;二是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质量显著提升,家长满意度达到90%以上;三是形成公办民办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学前教育服务体系;四是建立完善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准入、扶持、监管和退出机制,实现规范发展。

三、《扶持办法》可行性分析

(一)政策支持层面

区政府将学前教育发展纳入年度重点民生工作,建立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普惠性幼儿园建设。在2025年区政府下半年工作安排中,明确提出了"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的具体要求。各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形成合力,为政策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近年来,区政府持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

(二)财政保障层面

区财政专门设立学前教育专项发展资金,2025年预算安排较上年增长15%,能够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政策提供稳定的资金支持。同时,积极探索建立生均经费动态调整机制,确保资金投入与事业发展需求相适应。从全区财政实力看,2024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16.4亿元,虽然面临一定压力,但整体财力能够支持学前教育发展需要。多元化的投入机制正在逐步完善,为政策实施提供了可靠的经费保障。

(三)管理服务层面

区教育局配备专职管理团队,各街镇设立学前教育专职干部,形成区镇两级管理体系。建立健全民办幼儿园园长定期培训制度,不断提升园长的管理能力和专业水平。完善的管理服务体系为政策实施提供了扎实的工作基础。同时,青浦区公共服务质量持续提升,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指标综合合格率达到100% ,反映了区域整体公共服务水平的不断提升,为学前教育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

(四)社会参与层面

民办幼儿园举办者对普惠政策积极响应,目前已有28所民办幼儿园明确表达认定意向。家长群体对普惠性幼儿园期待较高,社会支持氛围良好。广泛的社会参与为政策实施创造了有利条件,有助于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共建共享格局。

四、《扶持办法》的主要内容与创新亮点

(一)认定标准科学合理

明确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四项基本条件:具有合法办园资质、坚持面向大众招生、确保规范办园行为、执行合理收费标准。创新性设立三年有效期,实行动态管理机制,建立"能进能出"的灵活管理方式,既保证政策稳定性,又保持发展活力。

这一设计既考虑了幼儿园发展的可持续性,又确保了政策实施的灵活性,符合青浦区作为人口导入区的发展特点。尤其是面对青浦区非本市户籍学生占比43.7% 的人口结构,动态管理机制能够更好地适应人口变化对学前教育资源的需求。

(二)扶持政策系统全面

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的扶持体系:提供一次性开办奖补资金8-10万元,用于改善办园条件;设立经常性运营补贴,包括生均1200元/年的公用经费补贴和12万元/年的保安经费专项补贴;实施质量激励措施,对考核优秀和良好的幼儿园分别给予10万元和5万元的办园规范优质奖励;同时配套推出租金减免、队伍建设、宣传支持等综合保障措施,形成政策合力。

这些扶持措施紧密结合青浦区实际情况,特别是考虑到不同规模幼儿园的需求差异,体现了分类指导、精准施策的原则。以保安经费补贴为例,统一标准既保证了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的基本要求,又减轻了幼儿园的运营负担。

(三)监管机制健全有效

明确教育、发改、公安、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的监管职责,建立联合监管机制。强化资金使用监管,确保财政资金规范使用、发挥效益。完善退出程序,对不再符合条件或主动退出的幼儿园,明确相应处理办法,确保政策实施的严肃性和有效性,维护学前教育市场秩序。

监管机制的设计充分借鉴了青浦区在其他领域的成功经验,如"一网统管"城市运行管理平台的应用,通过信息化手段提升监管效能。同时,与青浦区正在推进的"优化营商环境7.0版"相衔接,在加强监管的同时不增加幼儿园额外负担。

五、《扶持办法》的预期效果

(一)资源供给效果

预计到2026年,通过政策引导可新增普惠性学位3000个,有效缓解区域入园压力。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空间布局更加均衡合理,实现各街镇全覆盖,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就近入园的需求。

这一预期基于对青浦区人口发展趋势的科学研判。根据2025年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安排,调查内容包括年龄、受教育程度、迁移流动等基本信息,这些数据将为学前教育资源布局提供精准支撑。

(二)质量提升效果

通过奖补资金引导和政策支持,幼儿园办园条件将得到明显改善,教师队伍稳定性显著增强,保教质量实现全面提升。预计将培育形成一批具有区域特色、教育理念先进的优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为家长提供更多样化的教育选择。

质量提升与青浦区整体教育发展水平相协调,随着青浦区教育质量的不断提高,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也有望实现快速发展,成为区域学前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机制建设效果

将建立完善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制度体系,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协调发展的良好格局。通过制度创新和政策引导,为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推动区域学前教育整体水平迈上新台阶。

机制建设效果与青浦区长远发展目标相契合,随着“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推进,普惠性学前教育发展机制将进一步完善,成为区域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

六、《扶持办法》的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建立区级统筹、部门联动、街镇落实的工作机制。成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工作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确保政策有序实施、扎实推进。

这一机制与青浦区整体治理体系相衔接,如借鉴"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跨域协同治理经验,在学前教育领域建立高效的部门协作机制。

(二)经费保障

设立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专项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建立科学的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制度,加强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

经费保障充分考虑了青浦区财政实际情况,既体现"尽力而为",又注重"量力而行"。与重固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老年人体检项目207.35万元预算相比,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扶持资金规模合理,符合公共服务投入方向。

(三)监督保障

建立健全督导评估机制,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纳入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体系。定期开展专项督导,加强过程监控和效果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政策落地见效、取得实效。

监督保障机制借鉴了青浦区在其他领域的成功做法,如"城市精细化管理提升专项行动"经验,通过精细化、标准化的监督评估,确保政策实施效果。

七、总体评价与建议

(一)总体评价

《扶持办法》紧扣区域学前教育发展实际,针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的瓶颈问题提出系统解决方案,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特别是考虑到青浦区非本市户籍学生占比高的特点,政策设计体现了包容性和公平性。

政策设计科学合理,认定标准明确具体,扶持措施有力到位,监管机制健全有效,形成了完整的政策闭环。与青浦区整体发展态势相协调,如与"青浦新城节点城市建设"同步推进,相互促进。

预期目标设置切实可行,既立足当前发展需求,又着眼长远发展目标,有助于推动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特别是与青浦区"战略赋能区、数创新高地、幸福温暖家"的发展目标高度契合。

多方协同推进机制完善,部门职责清晰,协作顺畅,能够确保政策有效实施、取得预期效果。借鉴了青浦区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中的协作经验,体现了治理现代化的理念。

(二)完善建议

建立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办学成本变化和经济发展水平,适时调整收费标准,确保幼儿园可持续发展。具体可参照青浦区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2024年为4.3%,高于全市增速0.1个百分点)等因素进行定期评估和调整。

完善教师队伍建设支持政策,在教师培训、评优评先、职称评定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提升教师职业吸引力。可借鉴青浦区"青峰人才政策2.0版"的经验,建立学前教育人才专项支持计划。

健全质量评估体系,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增强评估的专业性和公信力。可参考青浦区在水质监测等领域形成的标准化评估模式,建立科学的学前教育质量评估标准。

加强政策宣传解读,通过多种渠道提高社会认知度,争取更广泛的社会支持。结合青浦区"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等工作,深入了解居民需求,精准推送政策信息。

建立风险防控预案,制定应急处置措施,确保政策实施过程中各类风险可防可控。可借鉴青浦区"除险保安"的工作经验,建立学前教育风险防控体系。

注:

一、参与论证专家信息:

徐  琴  青浦区教育局社会党委副书记

何晓宇  青浦区财政局社会事业科副科长

蔡丹艳  青浦区早教中心主任、青浦区教育局基教科托幼办负责人

二、主要依据和参考文件资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

2.《上海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工作指导意见》

3.《上海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

4.《青浦区学前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

5.《青浦区教育改革和发展“十四五”规划》


上海市青浦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2025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