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青浦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2022年医疗废物年度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2-02-09
上海市青浦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2022年医疗废物年度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医疗废物产生单位:
为贯彻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全面推进本市医疗废物信息化》(沪卫监督[2020]35号)有关要求,推进本市医疗废物管理信息化建设,提升医疗废物管理全程化、智能化、规范化水平,确保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应于2022年2月28日前通过“上海市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开展2022年医疗废物年度申报工作。不按照规定申报或者在申报时弄虚作假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1.上海市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医疗废物模块基本要求
2.上海市危险废物监管物联网系统操作手册(医疗废物)
上海市青浦区生态环境局
2022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