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要注意哪些环节?最后一期带你读懂“建设项目环保自主验收” 2026-01-12
32.项目竣工后,是否需要办理竣工环保验收手续?
答:编制环评报告书(表)的建设项目竣工后,需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20,28]。
33. 建设项目竣工后,进入调试期前需要做哪些准备工作?
答:建设单位应自己或委托技术机构启动环保验收工作,开启环保自查[29]:
(1)自查环保手续履行情况,手续不全的需及时依法依规办理,如申领“排污许可证”等。
(2)自查配套环保设施建设情况,未同步建成的应及时整改,并编制《环保措施落实情况报告》。
(3)自查项目建设情况是否发生变化,经判断属于非重大变动的编制《非重大报告环境影响分析说明》,属于重大变动的重新办理环评并调整变更审批手续
自查完成后的建设单位在“上海企事业单位生态环境服务平台”公示环保措施落实情况报告、非重大环境影响分析说明(如有)等材料。
34.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或备案后,项目建设内容若发生变动,应如何处理?
答:在建设过程中,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环境保护措施发生变动,导致项目建设内容与环评文件及其批复内容不一致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变动实施前,对照重大变动清单,分析是否属于重大变动并按照相关工作流程执行[1]。
①若属于重大变动: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环评分类管理名录,确定环评类别后,在开工前或者变动部分开工前,依法重新报批调整变更后的环评文件。
②若不属于重大变动:建设单位应当编制建设项目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说明,并在“上海市企事业单位生态环境服务平台”上公示。
35. 建设项目进入调试期后如何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答:调试期间,建设单位应根据编制的验收监测方案对现场进行验收监测,并编制验收监测报告;验收监测报告完成后,建设单位应根据报告结论提出验收意见,若不合格则应根据验收意见进行整改,若合格则完成验收报告;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在“上海企事业单位生态环境服务平台”(https://e2.sthj.sh.gov.cn/jsp/view/hjxxgk/index.jsp)公示不少于20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在“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https://cepc.lem.org.cn/#/login)填报相关验收信息;国家平台公示完成后,竣工验收工作完成[28,29]。
36. 项目竣工后,需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的项目,应在什么期限内完成验收?
答:需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的项目,验收期限为环境保护设施竣工之日起至建设单位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之日。除需要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水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外,其他环境保护设施的验收期限一般不超过3个月;需要对该类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或者整改的,验收期限可以适当延期,但最长不超过12个月[28]。
37. 建设项目环保验收应由何方负责?是否可以委托给第三方?
答: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
建设单位不具备相应能力的,可以委托有能力的技术机构编制。建设单位对受委托的技术机构编制的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结论负责[28]。
38.若建设项目未经竣工环保验收,但已经投入生产或使用,有什么后果?应该怎么办?
答: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但建设项目已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或者在验收中弄虚作假的,或者建设单位未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的,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处罚,并将建设项目有关环境违法信息及时记入诚信档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开违法者名单。
未验先投的建设项目应先停止生产并进行环保自查,在确保环保措施落实的情况下开展环保竣工验收工作[20,28]。
39.什么情况会不得提出验收合格的意见?
答: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提出验收合格的意见[28]:
①环境保护措施未落实或不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使用的。
②污染物排放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或不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的。
③项目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或未经批准的。
④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的。
⑤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者不按证排污的。
⑥分期验收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不能满足相应主体工程需要的。
⑦建设项目因违法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的。
⑧验收报告弄虚作假,内容缺项遗漏,结论不明确不合理的。
⑨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的。
涉及的文件
1.《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修订后的〈关于规范本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调整变更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沪环规〔2023〕1号)
20.《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28.《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29.《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贯彻落实〈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沪环保评〔2017〕425号)
来源:上海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