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9月青浦区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信息公示名单 |
| 序号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被处罚者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结果 |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单位名称 | 决定下达日期 |
| 处罚种类 | 罚款数额(万元) |
| 1 | 沪0118环罚〔2025〕20号 | 上海连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扬尘排放不符合本市扬尘控制标准案 | 上海连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91310118MA7AQGNN99 | 赵博龙 | 扬尘排放不符合本市扬尘控制标准案 | 《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八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扬尘排放不符合本市扬尘控制标准的,由区生态环境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 罚款 | 2.26 | 上海市青浦区生态环境局 | 2025/9/15 |
| 2 | 沪0118环罚〔2025〕21号 | 上海壤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扬尘排放不符合本市扬尘控制标准案 | 上海壤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91310112MA7KG58777 | 李立宁 | 扬尘排放不符合本市扬尘控制标准案 | 《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八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扬尘排放不符合本市扬尘控制标准的,由区生态环境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 罚款 | 1 | 上海市青浦区生态环境局 | 2025/9/15 |
| 3 | 沪0118环罚〔2025〕22号 | 上海巨冠景观艺术工程有限公司未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危险废物案 | 上海巨冠景观艺术工程有限公司 | 9131011874728606XM | 李秀凤 | 未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危险废物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第六项和第二款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六)未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或者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的; 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第八项、第九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行为之一,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 罚款 | 10 | 上海市青浦区生态环境局 | 2025/9/16 |
| 4 | 沪0118环罚〔2025〕23号 | 上海巨冠景观艺术工程有限公司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案 | 上海巨冠景观艺术工程有限公司 | 9131011874728606XM | 李秀凤 | 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一)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或者未采取减少废气排放措施的; | 罚款 | 4.16 | 上海市青浦区生态环境局 | 2025/9/16 |
| 5 | 沪0118环罚〔2025〕24号 | 上海红梅实业有限公司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案 | 上海红梅实业有限公司 | 913101186321445710 | 梅卫强 | 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一)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或者未采取减少废气排放措施的; | 罚款 | 3 | 上海市青浦区生态环境局 | 2025/9/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