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区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019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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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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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8
农工党区委:
区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019号提案《青浦区生态文明建设及排污控制监管的对策建议》已收悉,感谢农工党区委对我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支持。提案内容针对性强,4方面对策建议契合我区污染防治工作现状,也体现了我区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原则的工作要求。有的建议我区已经通过完善监管机制予以落实,如:尽快建立全区企业实际环保状况评估档案的建议,我区通过严格落实排污许可机制夯实了污染源监管体系。有的建议需要我们长期坚持久久为功,如:理论和实际有机结合,为生态文明建设打好基础的建议,需要我们始终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理念,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系统治理和协同推进。现将提案的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排放标准制订和执行自下而上的政策的建议
一是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将镍的排放限值由1.0mg/L调整到0.1mg/L之前,根据2008年8月1日实施的《电镀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青浦区全部辖区隶属执行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太湖流域行政区名单,应执行该标准中表3 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其中镍的排放限值为0.1mg/L。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的第十条第三款中明确“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可以向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建议,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认为需要立项的,会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决定”。三是根据《地表标准管理办法》(2020年1月1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6号公布)的第八条:“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可以向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地方标准立项建议”。因此,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定均有自下而上的通道。根据提案建议,如我区有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又提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建议,我局将根据职责做好相关支持工作。
二、关于尽快建立青浦区企业实际环保状态评估档案的建议
一是青浦区生态环境局在环评报告编制和审批中将企业污染防治措施的工艺分析和可行性分析,对于疑难问题邀请专家技术评估论证,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的有效性。二是青浦区生态环境局通过事中事后监管和排污许可证后监管中的执法检查、自行监测检查、在线监测检查等,进一步检查论证企业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效果。三是排污许可的技术规范中对各相关行业明确了可行性的污染防治措施,并鼓励企业积极采用。根据提案建议,我局将积极配合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开展特定行业污染防治有效性评估,进一步明确行业污染防治措施的适配性。
三、关于追求生态文明的同时更要追求科学性和实效性的建议
在“十三五”期间,青浦区地区生产总值呈逐年上升的趋势,2021年地区生产总值较2015年增加了439.05亿,增幅近50%。在大力发展经济的基础上,青浦区严格按照《上海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关于全市污水处理新建扩建和提标攻造项目污染物排放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沪环保总〔2016〕133号)文件要求大力推进水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至2019年底,青浦区内现存10座污水处理厂7座均执行一级A+(即出水氨氮、总磷指标执行地表四类水标准,其余出水指标执行一级A标准),其余金泽镇3座污水厂执行一级A出水标准。经过全区污水处理设施的改造,2018年以后,本区地表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年排放总量较2015年分别下降了50%和90%;全区国市控断面水质优良率由2015年的21.1%提升至2022年的95%。因此,通过污水厂的提标改造,对本区地表水环境的改善是有明显的促进作用。当然,在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过程中,为提升尾水水质,在一定程度上是会增加碳排放量和能源消耗,但是从全区层面而言,2021年本区单位产值能耗和规模工业综合能源消耗较2015年分别下降27.9%和12.3%,2021年全区一氧化碳浓度较2015年下降35.7%。从全区层面而言,本区“十三五”期间获得经济发展的同时,水环境质量和环境空气质量也取得了较大的改善,以此为基础,本区也于2021年成功创建第五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为深入推进本区生态文明建设,2021年青浦区已完成《青浦区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的编制,并启动低碳社区的创建工作,有序推进本区减污和降碳工作的协同推进。
四、关于理论和实际有机结合,为生态文明建设打好基础的建议
我区始终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理念,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工作方针,围绕“保安全、抓环保、促发展、惠民生”工作主线,统筹产业结构调整和水环境生态质量改善工作,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扎实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为把青浦建设成为“高颜值、最江南、创新核、温暖家”现代化枢纽门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主办单位:青浦区生态环境局
主要领导签发: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