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环境保护局关于青浦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情况的通知
QC4301000-2018-036
主动公开
青环保〔2018〕80号
青浦区环境保护局
2018.09.05
青浦区环境保护局关于青浦区生态保护红线
划定情况的通知
朱家角镇、金泽镇人民政府,区农委、区绿化市容局、区规土局、区水务局: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上海市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沪府发
〔
2018
〕
30
号),《上海市生态保护红线》已经国务院同意并发布。
位于我区的生态保护红线分别是淀山湖生物多样性维护红线(
17.96
平方公里)、青浦大莲湖生物多样性维护红线(
0.3
平方公里)和黄浦江上游金泽水源涵养红线(
3.24
平方公里)。
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禁止城镇化和工业化活动,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请相关部门和属地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实施生态保护红线管控。
特此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环境保护局
2018
年
9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