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20年度青浦区“绿色社(小)区”的决定
QC4001000-2020-004
主动公开
青环保〔2020〕43号
上海市青浦区生态环境局
2020.06.05
为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绿色社(小)区”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号召更多的小区居民参与环境保护,树立绿色环保理念,提高居民对绿色社区环保文化建设的知晓率,真正实现绿色宣传进社区,区文明办、区生态环境局联合进行“绿色社(小)区”评选。申请创建的绿色社区在绿化及生态景观、卫生环境、节水节能、管理制度、居民环保行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执行成效等方面都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并制定了长效管理机制,动员和组织居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大力倡导绿色文明的生活习惯,将保护环境、合理利用与节约资源
的意识和行为渗透到日常生活之中,自觉参与环境保护,维护自身环境权益。
区文明办和区生态环境局决定授予以下小区:赵巷镇佳辉居委会金地天境、赵巷镇佳煌居委会中海翡翠湖岸二期、赵巷镇龙联居委会联美品悦、朱家角镇珠溪社区隽苑为青浦区第十三批“绿色社(小)区”称号。
受表彰的“绿色社(小)区”要利用现有宣传阵地大力传播环保知识,进一步巩固创建成果,提高居民的生态文明意识,组织开展环保公益活动,加大绿色理念的传输、加强绿色环境的营造、加深绿色文明的培育,充分发挥绿色社(小)区的典型示范作用。希望“绿色社(小)区”继续保持特色,倡导社区居民自觉践行低碳生活、绿色消费,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理念,增强环保意识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主动性,为建设绿色青浦贡献力量。
青浦区精神文明建设青浦区生态环境局
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