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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环境保护局2015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整改结果的公告

主动公开

青浦区环境保护局

2016.12.28

         青浦区审计局于2015514日至2015717日,对青浦区环境保护局2015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我单位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的整改工作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措施和目标节点,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认真开展整改。
一、关于“部分项目预算执行不到位”问题,各个项目都已完成。同时我局进一步加强采购招标工作,所有列入2016年的涉及分散采购的项目均在一季度启动了采购招标工作且均已完成招标程序。
二、关于“预算支出不准确”问题,环境监测站原办公房电费销户手续已办结,电费已由市场监管局下属单位支付。
三、关于“对部分企业排污许可证审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问题,2015年排污许可证办理时间超过规定要求主要是由于全市排污许可证审批系统在当时处于调试时期。2016年第一批企业全部按时核发,没有出现超时审批的情况。
四、关于“现金使用不合规”问题,对现金使用做出明确规定。我局已经把此情况向区财政局进行了反映,目前已按照规定实行分卡充值。同时规范培训费等使用转账或公务卡方式结算。
五、关于“重点污染源防治项目补贴审核把关不严格”问题,我局已从2015年起,明确排污费专项资金只安排当年度实施项目,杜绝出现类似情况。我局已经加强了污染源防治补贴项目的审核,确保申请项目符合文件要求;同时,在项目完成后要求被补贴单位提供项目建设合同及资金支付票据等相关资料。
六、关于“个别下属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实验室改造已完成,仪器设备也已投入使用。监测站资产的报废核销、调拨账面处理待环境监测站资产清查工作完成后立即实施。环境监测站已经根据区财政要求完成资产清查工作程序;部分报废设备列入报废范围。
七、关于“专用耗材入库登记制度不健全”问题,环境监测站已安排专人对耗材进行清点造册。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