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生态环境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QC4902000-2020-001
主动公开
青环保〔2020〕74号
上海市青浦区生态环境局
2020.09.23
2019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职责,严格按照上级工作部署,立足青浦区生态环保实际,认真落实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措施,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思路,有效推动法治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思想新战略
(一)强化组织领导
党的十八大把法治政府的基本建成确立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意义重大、影响深远。青浦区生态环境局党政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局年度计划,定期开展专题学法工作,把法治建设放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切实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和事业单位负责人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二)明确目标任务
我局制定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系统工作方案,明确年度目标任务,细化具体实施措施,压紧压实各项责任,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这项重点任务,切实增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做到始终坚持以上率下,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实现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双提升。
(三)制定工作机制
我局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全局法治建设系统工作,部署区委区政府交办法治政府建设相关的重要任务,对执法单位进行严格考核,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坚持问题导向,及时梳理总结法治建设工作推进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制定相应的工作机制和整改措施。同时不断健全奖惩机制,全面提升工作效能的法治化、专业化水平,理顺工作职责,构建法治政府建设的长效工作机制,为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强化依法行政,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严格行政执法程序
依法全面履行我局执法职能,落实好“一网统管”、“一网通办”等工作要求,做好事中事后法治监管工作;落实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要求,不断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案件评审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实行案件上会集体讨论评审制度;实行行政执法案件一案一档,对执法次数、处罚案件数、罚款金额数等数据做到及时准确统计上报“两法”平台、市局系统等。
(二)规范案件评审流程
为健全行政执法权力监督制约机制,我局成立行政处罚案件监督执法评审小组,落实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评审制度
(三)深化行刑联动机制
为有效打击环境污染犯罪,加大行刑衔接力度,我局在“行刑衔接”的基础上,创新“行刑同步”机制,提高案件办理数量,提升案件办理质量,我局与区公安分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密切协作,建立执法联动机制,深化了执法和司法联动机制,加大了环境犯罪刑事追究力度,切实增强执法的有效性。我局在发现环境违法情况后,立即向公安机关通报,在各自领域内同步进行,力争在24小时内将案件移送至公安机关,并对证据采集、试样分析、监测报告等做出严格规定,确保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客观性。通过行政处罚、“行刑同步”等手段,有力地推进了我区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环保、公、检、法等部门环境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衔接机制,有效震慑了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三、加强法治宣传,全面营造法治氛围
(一)坚持干部带头学法
环保行动,法治先行。充分运用学法用法、普法宣传等手段,广泛宣传“法治”建设的重要意义,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制,动员辖区群众和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形成良好的学法懂法用法的氛围。坚持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严格执法,带动广大职工和社会公众遵法守法。
(二)积极开展普法教育
充分利用“青浦环境”微信微博平台,开展“送法进社区”等活动,设立集中宣传点,开展法律咨询,做好法律知识的宣传。结合日常管理、执法及利用微信工作群及进企业大调研、环保宣讲团和组团式联系服务企业、群众等工作进行环保法律法规知识的宣讲,通过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及时总结、推广和交流经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我局通过视频培训会、座谈会等形式,认真组织,做好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宣传,引导公众充分认识法律颁布的重要意义。
(三)开展以案释法工作
通过曝光部分典型案例,深挖问题根源,分析原因、研究规律、吸取教训、改进工作,以典型案例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以案释法的平台、做好以案释法的业务培训、增强以案释法的针对性、实效性,以及建立以案释法长效机制等方面入手,促进以案释法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进而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四、信访事项处理、复议纠错率、应诉败诉率等情况
全年共受理投诉2780件/2878人次,环保信访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人民群众的呼声,信访调查处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环保部门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我局全面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领导“一岗双责”的信访工作领导责任,把信访工作纳入主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信访例会,近年来我局信访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考核名次稳步前进。
五、司法建议书、检察建议书的反馈情况
我局共收到5份检察建议书,1份司法建议书,均已反馈并落实整改。收到青浦区人民检察院的沪青检一部建〔2019〕716号检察建议书以及上海市公安局青浦分局的《关于通报本区餐饮用具消毒行业从业人员违法犯罪的函》后,我局高度重视,专题研究相关建议,立即部署有关措施,在“青浦环境”微信微博平台发布通知征集青浦区生态环境领域违法排放行为和涉黑涉恶涉乱线索的通知,结合日常管理、检查执法等各项工作排查餐具消毒企业,对近两年涉及的餐具消毒企业信访件进行梳理研判,及时发现其中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同时,紧密联动街镇对全区餐具消毒企业进行排摸,摸清底数,挖掘涉黑涉恶线索。目前,通过执法关闭了2家餐具消毒企业,对1家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
六、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
法治建设工作是一项长远而宏大的系统工程。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完善法治机制建设,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的能力水平,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的制度流程,进一步广泛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切实推动法治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进一步加强外部行政执法监督
本部门积极配合并接受法院、上级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监督,我局与法院密切配合积极沟通,法院在对环保非诉案件在严格审查的前提下,执行及时。上级行政机关通过执法大练兵等活动对案件质量进行考核,采用案件评比、考核评分等形式对我部门进行行政执法监督。进一步加大社会舆论监督力量,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加强外部行政执法监督。
(二)进一步规范内部执法流程,完善内部监督机制
我局要进一步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好案件评查和评议考核制度,本部门要建立案件评析和案件评查等长效机制,并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加强管理监督作用,体现执法公平公允。进一步完善案件评审、听证制度,建立案件从立案到结案全过程网上审核机制。对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案子,要形成案件学习总结机制。
(三)进一步更新执法理念,创新执法方式
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逐步推行以排污许可证为核心的“一证式”监管模式,推行“互联网+监管”,用好移动执法系统,提升执法信息化水平和执法效能,积极探索事中、事后监管模式,将监管和服务更好地深度融合,全面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