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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上海市青浦区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通知

QC490200020210013

主动公开

青环保〔2021〕32号

上海市青浦区生态环境局

2021.04.13

局机关各科室,各基层单位:

为推进落实《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沪府办〔2020〕20号)、《2020年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沪环办〔2020〕88号),我局梳理了青浦区生态环境局公开事项标准及公开事项清单,并征求各部门意见后形成青浦区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现印发给你们,请各部门按照标准化目录定期提供相关公开内容,办公室协助做好政务公开。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青浦区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青浦区生态环境局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