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生态环境局关于申请更新(新增)行政执法车辆的函
QC49020002023025
主动公开
青环〔2023〕90号
上海市青浦区生态环境局
2023.08.22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根据《上海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沪委办发[2019]92号)的规定,现将青浦区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以下简称执法大队)更新及新增行政执法车辆需求申请如下:
一、行政执法车辆现有情况
执法大队内设机构8个,行政执法人员编制数60名,现有行政执法车辆4辆,另有贵局借用车辆1辆。
二、更新行政执法车辆需求
(一)执法大队编制车辆
1、沪EMA906,车型:上海大众SVW7167BMD,购入日期2013年11月,行驶里程121883公里;
2、沪CA352W,车型:上海大众SVW7167BMD,购入日期2013年12月,行驶里程108589公里。
上述车辆使用年限均已超过10年且车况较差、故障率高,维修成本较大,现申请更新。由于执法大队外出执法时需配备多种监测、采样设备,建议更新为7座行政执法车辆。
(二)机管局借用车辆
沪CJY792,车型:东风日产DFL7201EC,购入日期2010年11月,行驶里程140985公里。望贵局考虑同步更新。
三、新增行政执法车辆需求
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指导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环办执法〔2020〕35号)、《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 (2022-2025年)>的通知 》(沪环函〔2022〕168号)的要求,至少5人需配备1辆行政执法车。执法大队编制数60名,实有50名,按规定需配备10辆行政执法车,故申请新增行政执法用车4辆,其中2024年度新增2辆、2025年度新增2辆。
此函,请予支持为感。
上海市青浦区生态环境局
202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