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环境保护局关于表彰2014年度青浦区“绿色社(小)区”的决定
QC43010002014010
主动公开
青环保〔2014〕53号
青浦区环境保护局
2014.06.06
“绿色社(小)区”创建活动是青浦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对提高我区市民文明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推动“绿色社(小)区”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激励更多的小区居民积极参与环保活动,树立良好的环境道德和行为规范,区文明办和区环保局决定授予夏阳街道的御澜湾苑、盈浦街道的运杰城市花园、赵巷镇的巷欧华苑、徐泾镇的西郊华城为青浦区第七批“绿色社(小)区”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绿色社(小)区”,进一步巩固创建成果,充分利用现有宣传阵地宣传环保知识,健全公众参与机制,开展环保公益活动,践行生态、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不断改善小区生活环境质量,提升小区生态文明水平。同时,要注重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更多的小区参与到“绿色社(小)区”创建活动中来。也希望全区各社(小)区以“绿色社(小)区”为榜样,积极追求生态、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为建设生态宜居现代化青浦贡献力量。
青浦区环境保护局 青浦区精神文明建设
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