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命名和表彰2014年度青浦区“绿色旅游饭店”的决定
QC43010002014011
主动公开
青环保〔2014〕54号
青浦区环境保护局
2014.06.06
为了进一步在本区旅游行业倡导绿色、环保、低碳、生态的理念,推动广大旅游企业积极落实节能减排工作措施,发挥“绿色旅游饭店”在推进我区“国家生态区”创建中的示范带头作用,今年区文明办、区旅游局、区环保局继续在全区旅游饭店行业开展了“绿色旅游饭店”创建活动,经考核验收,东方绿舟别墅酒店、景苑宾馆2家饭店符合考核标准要求。经研究,现对2家饭店予以命名和表彰。
希望这2家受表彰的“绿色旅游饭店”进一步巩固创建成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更多的旅游饭店参与到“绿色旅游饭店”的创建中来,为优化青浦旅游行业服务环境,提升区域生态文明水平做出更大的贡献。
青浦区环境保护局 青浦区精神文明建设
委员会办公室
青浦区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