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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2015年度青浦区环境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

QC4301000-2015-004

主动公开

青环保(2015)20号

青浦区环境保护局

2015.04.08

 

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现将《2015年度青浦区环境监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2015年度青浦区环境监测实施方案
 

 
青浦区环境保护局

2015331
 
 

 

 

 

 

附件:
2015年度青浦区环境监测实施方案
 
一、环境质量监测
(一)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
2015年,地表水监测内容包括国控、区控、水环境质量评估等断面,各监测断面及编号详见附表1
1、淀山湖
1)监测断面
全湖共设千墩港口、大朱厍港、急水港桥、白石矶桥、西闸、淀峰、赵田湖中心、湖心北区、湖心东区、四号航标、湖心南区、游泳场、网箱渔场13个监测点,每次采集水面下 0.5 1个水样。
2)监测频率
大朱厍港、急水港桥、千墩港口、白石矶桥、西闸、淀峰、赵田湖中心、湖心北区、湖心东区、四号航标、湖心南区、游泳场、网箱渔场13个监测点每月监测1次。
3)监测项目
监测项目分三类:
A类:水温、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挥发酚、石油类、总磷和总氮11项。
B类:氟化物、硒、氰化物、砷、汞、铜、六价铬、镉、铅、锌、硫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和粪大肠菌群13项。
C类:透明度、叶绿素a、电导率、流量、铁、锰6项。
千墩港口、白石矶桥、西闸、淀峰、赵田湖中心、湖心北区、湖心东区、四号航标、湖心南区、游泳场、网箱渔场11个监测点,在7月份进行26个项目(A类、B类、透明度、叶绿素a)监测,其余监测日进行13个项目(A类、透明度、叶绿素a)监测。
大朱厍港、急水港桥2个监测点,每月进行30个项目(A类、B类、C类)监测。
4)其他要求
正常气象条件下,监测采样时间按照监测中心的参考日期实施,详见附表2
2、区控断面
1监测断面
青浦区区控断面涉及19条河流,22个断面,具体情况如下:
淀浦河:318国道桥
西大盈港:西大盈港桥、沈砖公路桥*
东大盈港:人民桥
新通坡塘:方家窑桥
油墩港:北青路桥
俞汇塘:漕芳泾桥
和尚泾:和尚泾桥
市河:廊桥
北庄河:练塘水厂
上达河:陈家浜桥、汇金路桥
环城河:吊桥
东向阳河:徐泾中路桥
徐泾港:京华路桥
油墩港:纪鹤公路桥*、野马浜桥
老通波塘:北青公路桥*
太浦河:丁栅大桥
拦路港:东方红大桥
北横港:练西大桥
北胜浜:金泽水厂
2)监测频率
以上区控监测断面逢单月进行监测(1月、3月、5月、7月、9月、11月),全年共6次,每次只在落平时采集1个水样。
2013年新增的3个区控断面:油墩港-纪鹤公路桥、老通波塘-北青公路桥、西大盈港-沈砖公路桥,每季度监测1次(监测时间为每季度的第1个月)。
3)监测项目
7月监测24个项目:水温、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挥发酚、石油类、总磷、总氮、氟化物、硒、氰化物、砷、汞、铜、六价铬、镉、铅、锌、硫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和粪大肠菌群。
其余月份监测11个项目:水温、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挥发酚、石油类、总磷和总氮。
3、水环境质量评估断面
1)监测断面
东大盈港:东大盈港桥
淀浦河:南港大桥
油墩港:318国道桥
新通坡塘:凤溪桥
水环境质量评估监测断面每月监测1次,每次在监测日高、低平潮时各采集中泓垂线1个水样,采集深度为水面下 0.5
2)监测项目
7月监测24个项目:水温、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挥发酚、石油类、总磷、总氮、氟化物、硒、氰化物、砷、汞、铜、六价铬、镉、铅、锌、硫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和粪大肠菌群。
其余月份监测11个项目:水温、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挥发酚、石油类、总磷和总氮。

4、区出、入境断面

 

 
1监测断面

太浦河-金泽水文站、太浦河-太浦河桥(该点位数据由中心提供);
淀浦河-南港大桥、淀浦河-318国道桥。
2监测频率
每月监测一次。
3监测项目
水温、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挥发酚、石油类、总磷和总氮。

5、信息发布断面

 

 
1)监测断面

淀山湖-急水港桥、淀山湖-四号航标、油墩港-318国道桥、俞汇塘-漕芳泾桥、淀浦河-南港大桥、太浦河-丁栅大桥
2)监测频率
每月监测一次。
3)监测项目
按各监测类型要求项目做监测。

6、镇级断面

 

 
1)监测断面

青浦区镇级河道监测断面涉及81街道,18个断面,具体监测断面如下:
香花桥:胜利河-北盈路桥(胜利路旁)、核心水道-工业园区门口景观大道
金泽:金泽塘-金溪桥、白夏港-爱国北江桥
练塘:北中心河-老朱枫公路金田七队桥、朱枫河-章练塘路练祥桥
朱家角:朝阳河-沙淀西路朝阳河桥、山泾港-沈砖公路山泾港桥
赵巷:老崧塘-嘉松中路业前路西侧桥、胜泾河-沈泾河桥(镇中路)
重固:新丰河-横浜桥(赵重公路)、张墅泾河-野木桥
徐泾:西向阳河-迮庵路桥、迮庵港-明珠路迮庵港桥
白鹤:中心河-胜联路西胜路口西小桥、胥沟江-杜村公路胥沟江桥
华新:新盐仓浦河-新盐仓浦桥、长塘港-嘉松中路一爿桥
2)监测频率
镇级断面的监测频次为每季度一次,监测时间为每季度第一个月监测。
3)监测项目
镇级断面的监测项目包括:水温、溶解氧、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氨氮和总磷7个项目。

7、底泥监测

 

 
1)监测范围

淀山湖13个测点,区级饮用水源地太浦河原水取水口。
2)监测项目
底泥监测项目包括:铜、铅、镉、汞、铬、砷、锌、铊、铍、银、镍、锑、硒、有机质、总有机碳、硫化物、有机磷农药、有机氯农药、挥发性有机物和半挥发性有机物。
3)监测频率
3月份监测1次。

8、一些特殊要求的水质监测

 

 
1)太湖流域

太湖流域省界断面大朱厍港、急水港桥2个断面,每月监测1次。逢单月须监测27个项目,包括:水温、pH值、流量、电导率、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五日化学需氧量、氨氮、石油类、挥发酚、汞、铅、化学需氧量、总磷、铜、锌、氟化物、硒、砷、镉、六价铬、氰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粪大肠菌群、铁和锰;逢双月须监测14个项目,包括:水温、pH值、溶解氧、电导率、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石油类、挥发酚、汞、铅、铁和锰。采样时间见附表2
2)省界断面80项特定项目和优先控制有机污染物监测
青浦区环境监测站监测的点位有淀山湖急水港桥、淀山湖大朱厍港、淀山湖千墩港口3个省界断面。
全年进行1次特定项目109项及VOCsSVOCs和重金属、上半年进行1次优先控制污染物监测,每次采集低平、高平2个样品。
采样时间同市级饮用水源地。
3)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
①青浦太浦河源水取水口作为郊区主要饮用水源地,每月监测1次,每次采集低平、高平2个样品。每次必测29个项目,包括:水温、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挥发酚、石油类、总磷、总氮、氟化物、硒、氰化物、砷、汞、铜、六价铬、镉、铅、锌、硫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粪大肠菌群、硫酸盐、氯化物、硝酸盐、铁和锰。
②集中式饮用水源地36项特定项目(见附表3):区级饮用水源地每季度监测1-2次(其中每季度第一个月监测36项,第二个月监测检出项目),每次采集低平、高平2个样品。
③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80项、VOCsSVOCs和重金属:区级饮用水源地每年监测2次,每次采集低平、高平2个样品,具体时间中心另行通知。
注:涉及饮用水源地关闭、调整的,应及时上报市环保局确认,以便及时调整监测计划。
4)上海市区级饮用水源地监测(市监测中心委托青浦监测站分析)
①监测断面
上海市区级饮用水源地监测断面共8个,见附表4
②监测项目
16项:三氯甲烷、四氯化碳、二氯甲烷、1,2-二氯乙烷、三氯乙烯、四氯乙烯、苯、甲苯、乙苯、二甲苯、苯乙烯、异丙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三氯苯。
③监测频率
每季度第一个月进行采样(采样时间参照地表水采样时间),每季度第二个月对上月检出项目进行采样,每次采集低平、高平2个样品。
9、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
1)监测点位
淀山湖急水港水质自动监测站为国控点,太浦河金泽断面水质自动站、太浦河取水口水质自动站为区控点,其中太浦河取水口水质自动站由市监测中心、区水务局、区环保局共建。
2)监测项目
急水港水质自动监测站的监测项目包括:pH值、水温、电导率、浊度、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氨氮,共计7项。
太浦河金泽断面水质自动站监测项目包括:pH值、水温、电导率、浊度、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总氮、挥发性有机物,共10项。
太浦河取水口水质自动站的监测项目包括:pH值、水温、电导率、浊度、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氟化物、氯化物、蓝绿藻离子、挥发酚和挥发性有机物,共计13项。
3)实施方案
青浦区环境监测站负责淀山湖急水港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数据审核、质量控制和报告编制工作。太浦河金泽断面水质自动站和太浦河取水口水质自动站部分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工作由第三方承担,青浦区环境监测站负责水站的数据审核、质量控制和报告编制工作。
10、质量保证
1)严格依照不同潮况采样,不得任意缩短采集间隔;平行样品采集要严格按规范进行。
2)区环境监测站应制定全年地表水监测质控计划,在实验室自控基础上采取密码平行、密码加标等必要的他控措施。
3)分析人员上报数据时应同时上报质控数据,站质量负责人要加强对质控数据的审查。
4)加强对辖区内水质自动监测站的运行维护和质量控制工作。根据国家环境监测总站“日监测、周核查、月比对”要求做好水站的运行维护工作。参照环境监测总站对国控水质自动站的相关管理规定和技术要求,做好太浦河金泽断面水质自动站以及其他新建水站的管理工作。
11、监测数据处理及上报要求
12015年,水环境质量监测数据上报继续实行有线传输和报表上报双轨制。有线传输的数据要确保输入数据的准确性,并按照市环境监测中心规定的输入程序和要求进行输入。监测数据和报表必须自采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报送市环境监测中心综合部。
2)根据环境监测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的规定,按照数据处理要求,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对原始数据进行全面审核,发现可疑数据和结果,查找原因,并在上报时予以说明;对于暂时无法查明原因的偏离数据,应请求市环境监测中心技术协助,共同解决。如果非监测原因导致的数据大幅度波动或超标,应及时上报监管部门,协调溯源,查找导致数据波动的原因。
3)明确填表人、校对人、审核人的职责,加强数据质量的审核,监测数据经三级审核确认无误后,上报、存档。上报报表应加盖公章。
4)环境监测站应及时上报各类环境监测数据,不断提高监测工作质量,自觉接受市环境监测中心的全过程质量控制和监督。
1、大气常规监测
为科学评估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效果,并为环境管理提供技术支持,2015年要继续加强本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的规范化运行管理工作,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系统的现场质保/质控以及规范化工作,加强各类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的有效性审核力度。监测站应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做好辖区内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的运行维护和质控/质保工作。在不改变原有降尘监测工作的基础上,在现有网络中选取代表性点位,建立降尘监测质控点网络,开展监测质控试点。
1)监测点位
2015年,青浦区现有的大气环境质量监测点共5个,分别为:青浦盈浦、青浦夏阳、青浦朱家角、青浦工业园区、青浦水运场,其中参与分区评价的点为:青浦盈浦、青浦夏阳、青浦朱家角。降水监测的国控点1个(青浦区监测站),总悬浮颗粒物测点1个(青浦区监测站,加测铅),可燃物、硫酸盐化速率和氟化物测点1个(区政府)。市控降尘测点6个,分别为西大盈港一路15号监测站内、公园路100号区政府大院内、公园东路1155号区环保局、环城东路128号区供销大楼(原税务局)、盈福路50号盈中卫生院和青昆路215号青浦污水厂。
2015年降尘监测质控点3个,分别为西大盈港一路15号监测站内(中)、公园东路1155号区环保局(低)、环城东路128号区供销大楼(原税务局)(高)。2015年的质控数据不参与对区县的降尘考核。
2)监测方法和监测项目
根据国家环境监测总站、市环境监测中心统一规定,并结合本区环境空气污染特征确定2015年本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项目和监测方法。
监测方法应统一执行《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T193-2005)、《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HJ/T194-2005)及GB/T15262-94等标准方法。
①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必测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二氧化氮、一氧化氮、颗粒物PM10、颗粒物PM2.5、一氧化碳、五项气象参数、臭氧,共计13项。
②区政府点位增测可燃物、硫酸盐化速率和氟化物,共计3项。
③降水测点:逢雨必测pH值、电导率和降水量3项。每月第一场降水分析硫酸根、硝酸根、铵、钙、镁、钠、钾、氯和氟等9项离子。凡第一场降水量不足以进行全分析的,顺延至下一场降水。上报中心的降水监测数据应进行阴阳离子平衡检验。
3)监测周期和频率
①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应严格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T193-2005)、《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和《上海市空气质量连续自动监测站建设和运行若干技术规定》(试行)执行。
②总悬浮颗粒物(含铅):每月逢510采样,每天24小时±0.5小时连续采样,每月应有均匀分布5~6个有效日值,每年12个月连续监测。
③硫酸盐化速率、氟化物:每月30天±2天监测,每年12个月连续监测,全年12个样品。
④降尘测点:每月监测1次,收样时间见下表。
2015年降尘监测收样时间表

 

月份
收样时间
1
1 21-23
2
2 25-26
3
3 23-24
4
4 22-24
5
5 22-25
6
6 22-24
7
7 22-24
8
8 21-24
9
9 21-23
10
10 21-23
11
11 23-25
12
12 22-24
 

 2、质量保证

1自动监测:2015年,将结合国家及本市有关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在市环境监测中心的指导下,进一步开展和抓好本区已并网运行的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子站的质保/质控工作,加强技术指导、完善运行管理,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可靠。每年一次对各自动站臭氧监测仪开展标准溯源。
2)手工监测:2015年,加强对手工监测监测点位和采样操作规范性的检查以及监测数据合理性的审核工作。对于异常数据,将通过现场检查、实际样品比对分析等各种有效的质保措施对监测结果进行核实和数据异常的原因分析。
3)降尘监测质控点:便于相关人员进出;同一点位能满足至少2个采样桶的放置;点位周边环境稳定,能长时间连续监测;满足其他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降尘质控点监测与原监测点同步平行监测,用于质控的降尘桶由市环境监测中心统一管理,区县仍按原监测方案对辖区内降尘点位开展自行监测。
3、监测数据处理及上报
12015年,本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上报继续实行有线传输和报表上报双轨制。有线传输的数据要确保输入数据的准确性,并按照市环境监测中心规定的输入程序和要求进行输入。每月5日前将上月的监测数据和报表(含电子版本)报送市环境监测中心综合部。
2)根据环境监测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的规定,按照数据处理要求,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对原始数据进行全面审核,发现可疑监测数据和结果,及时查找原因,并在上报时予以说明;对于暂时无法查明原因的偏离数据,应请求市环境监测中心技术协助,共同解决。
3)在各项环境空气污染物监测过程中,如遇样品浓度低于仪器检出限时,样品仍计入有效样本数,同时该监测数据以1/2最低检出限的数值上报;如遇样品浓度出现反常高值或低值时,不得轻易地当作异常值舍去,分析人员及数据审核人员应及时分析原因,并在上报的报表中对该数据加以注明。
4)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测得的有效样品数应按照《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指标解释及计算方法〉》要求,不得少于规定样品数的90%,否则该测点监测数据不得参与年、月均值统计运算,仅作参考值。
5)在统计监测数据超标率时,应统一执行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浓度限值。监测数据有效性判别、监测分析方法确定均应按GB3095-2012中规定的要求执行。
6)为加强监测质量管理,要求把所采集TSP样品,经称重及分析铅后的剩余滤膜按规范要求妥善保存。每季度第1个月前5个工作日内向监测中心质量管理部送上一季度全部剩余滤膜样品及其相应的采样记录单
7)明确填表人、校对人、审核人的职责,加强数据质量的审核,监测数据经三级审核确认无误后,上报、存档。上报报表应加盖公章。
4、自动监测数据审核及处理
环境监测站继续严格按照《上海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数据审核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加强对本辖区内的自动监测数据审核,及时将数据异常状况通报市环境监测中心数据审核人员。
5、空气质量AQI指数发布
2015年我区将按照市环保局的统一部署,根据国家环保部发布的《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开展空气质量AQI指数发布工作。空气质量日报以空气质量指数(AQI)形式,通过各种渠道定时发布。我区AQI由青浦夏阳、青浦朱家角、青浦盈浦3个分区评价点数据,通过相关规范计算得到,评价因子包括二氧化硫、二氧化氮、颗粒物PM10、颗粒物PM2.5、臭氧和一氧化碳,共计6项。
6、任务分工
青浦区环境监测站承担所属辖区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工作。
移动监测将充分利用市环境监测中心现有4辆监测车,必要时增加区县已有监测车,市区两级配合,确保同步监测工作量。
监测数据统一纳入上海市环境质量数据库。市环境监测中心负责环境空气质量上报数据的审核、统计和入库及各类报告编制。同时定期将各区、县的有关信息及时反馈给所在地的监测站。
1、概述
2015年,本区声环境质量监测工作以区域环境噪声、功能区环境噪声和道路交通噪声监测为主。
2015年全区声环境质量监测日期、频次见下表。

 

监测内容
频次(次/年)
监测日期
数据上报日期
区域环境噪声
4
2 5811
监测完成后5个工作日
道路交通噪声
4
2 5811
监测完成后5个工作日
功能区噪声
4
2 5811
监测完成后5个工作日

 

 

注:功能区噪声监测要求每季度第二个月的20日前完成。
2、区域环境噪声监测
2015年,本区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点位7个。区域环境噪声监测时段白天为8:3017:30,其中11:3012:30停止监测;夜间为22:00至凌晨6:00。测点分布见附表5
3、道路交通噪声监测
2015年,本区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点位15个,道路交通噪声监测时段白天为8:3017:30,其中11:3012:30停止监测;夜间为22:00至凌晨6:00 测点分布见附表5
4、功能区噪声监测
2015年,本区功能区噪声监测点位3个。功能区噪声监测为24小时昼夜不间断监测,对于在连续监测过程中所产生的不可预计的突发性影响,应在备注中加以情况说明。 功能区噪声监测要求每季度第二个月的20日前完成。测点分布见附表5
5、声功能区和道路交通噪声自动监测
为贯彻总站物字[2011]201号文关于印发《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路线》的通知精神—噪声监测技术路线由人工监测为主、自动监测为辅向自动监测为主、人工监测为辅方向转变,自2012年起,本市有条件的辖区应逐步开展声功能区和道路交通噪声自动监测,初步达到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路线的总体目标。
6、质量保证
2015年的声环境监测质量保证工作要在原有基础上有新的提高,严格按照规范和工作计划规定的时间和点位进行有效监测。
1)环境监测站必须严格按照各项噪声监测的技术规范进行监测,各监测点位不得随意挪动,如确需变动,须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区域环境噪声、道路交通噪声和功能区噪声监测点位的补充、调整工作,由市环境监测中心统一组织实施,并将新增点位报市环境保护局、国家环境监测总站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备案。
2)环境监测站可依据各区的实际情况,增补若干个区域环境噪声、道路交通噪声和功能区噪声监测点位(区控点),并将新增点位报市环境监测中心审核认定,同时报市环境保护局备案。原有的监测点位特别是城考点位必须保留不变,对个别因市政规划或动拆迁等因素,造成测点位置无法满足监测技术规范要求而需进行点位变更的测点,应向市环境监测中心提出点位变更请示,经批复后执行。
3)市环境监测中心按20%的比例对区域环境噪声和道路交通噪声进行1次复测,复测数据与区监测站上报数据差异较大者,将责成区监测站对所涉点位进行重新监测。
7、监测数据处理及上报要求
12015年,本市声环境监测数据上报实行有线传输和报表上报双轨制。有线传输的数据要确保输入数据的准确性,并按照市环境监测中心规定的输入程序进行输入。监测工作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将监测数据和报表(含电子版本)报送市环境监测中心综合管理部。功能区噪声监测在每季度第二个月的20日前完成。第四季度第二个月25日前报送区域环境噪声、道路交通噪声和功能区噪声数据。
2)根据环境监测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的规定,按照数据处理要求,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对的原始数据进行全面审核,发现可疑监测数据和结果,及时查找原因,并在上报数据时予以说明;对于暂时无法查明原因的偏离数据,应请求市环境监测中心技术协助,共同解决。
3)明确填表人、校对人、审核人的职责,加强数据质量的审核,监测数据经三级审核确认无误后,上报、存档。上报报表应加盖公章。
2015年,区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主要包括主要水体生物监测、淀山湖蓝藻水华预警监测、生态遥感监测。

1、主要水体水生生物监测

 

 
区主要水体水生生物监测包括淀山湖富营养化监测断面6个,黄浦江水质致突变性监测太浦河1个监测断面。具体见附表6

注:数据由市监测中心提供。

2、淀山湖蓝藻“水华”监测

 

 
2015年在继续开展淀山湖每月一次常规监测的基础上,自

51 起至10月止,对淀山湖实行专项加密监测,并加强人工巡查。积极配合市环境监测中心,结合浮标式水质在线自动监测(8套)、气象在线监测(2套)及EOS/MODIS卫星遥感监测,开展淀山湖蓝藻水华预警监测。同时进一步完善情况报告制度,建立预警和信息发布的会商制度,做到蓝藻水华尽早发现、及时报告、妥善处置。
1人工监测
①监测频率
根据淀山湖蓝藻水华暴发规律和周期,确定水质监测频次,其中酝酿期(5月~6月)每月1次,高发期(7月~10月)至少每两周1次;蓝藻水华发生期间,每天一次,直至水华消失。
②监测点位
同常规监测,千墩港口、大朱厍港、急水港桥、白石矶桥、西闸、淀峰、赵田湖中心、湖心北区、湖心东区、四号航标、湖心南区、游泳场、网箱渔场共13个监测点;蓝藻水华发生期间加测太浦河取水口水质。
③主要监测指标
水温、透明度、pH、溶解氧、总磷、总氮、高锰酸盐指数、氨氮、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可溶性磷酸盐和叶绿素a12项。蓝藻水华发生期间加测浮游植物和微囊藻毒素。
2)现场巡查
①巡查频次
由青浦区环境监测站和局110值班人员负责,每天一次人工巡查。加强蓝藻水华发生敏感期的监察、巡视,密切关注水文、气象等状况变化,若遇连续数天高温无风时全天巡查。
②巡查区域
重点开展对近岸景观带(水上运动场、网箱渔场等)和历年蓝藻水华高发湖区(湖心东区、湖心北区、游泳场、淀峰等)的巡查,核心区域为急水港桥东北、农委基地对面、网箱渔场、淀峰、游泳场和西闸等周边区域。
③巡查记录
编写淀山湖蓝藻“水华”现场巡查记录表,巡查时详细记录巡查情况。
3MODIS遥感监测
①在蓝藻“水华”高发季节(7月至10月),加强淀山湖蓝藻“水华”遥感监测工作,做好一天两次的卫片接收工作;
②利用ENVI4.2ARCGIS9.2等专业解译软件对影像数据进行图像合成、蓝藻“水华”目视识别、面积计算、专题制图等步骤,生成可上报的淀山湖蓝藻“水华”分布解译图;
③根据MODIS遥感监测结果,结合现场巡视结果,明确淀山湖蓝藻“水华”发生面积、发布区域等,做好淀山湖蓝藻高发期间的专报工作。
4)报告制度
由青浦区环保局编写人工巡查结果周报,并结合自动监测数据,分别于每月30日和每周五同时报送市环保局和青浦区政府。
一旦人工巡查发现蓝藻水华,青浦区环保局应立即报告青浦区政府,请区政府及时部署蓝藻打捞等应对措施,并通知监测单位进行现场监测;同时另行专报市环保局,并由市环保局会同青浦区政府专题向市政府报告。
3、土壤监测(待定)
根据《2015年全国环境监测工作要点》(待发)、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年度全国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工作方案,结合上海实际编制监测方案,青浦区环境监测站负责协调采样工作。
1)监测对象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周边土壤监测:太浦河取水口一级保护区。
2)基本情况调查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调查内容
自然和社会经济情况:水源地名称、地理位置、所属水系、水域面积、水源地服务总人口(万)、当地社会经济和工农业生产等状况。
水源地水质和周边土壤情况调查:水源地监测频次和水质类别、当前主要超标因子、水源地取水口数量等情况。水源地周边土壤类型、地形地貌、陆域保护区农业种植等情况。
污染源调查: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有无污染源(或排污口)、污染源类型、数量及分布等,找出影响最大的污染来源。
3)监测布点
饮用水源地布点采样方法:每个水源地在其陆域一级保护区内均匀布设5个采样点。
4)监测项目
①必测项目
土壤理化指标:土壤pH、有机质含量、阳离子交换量;
无机污染物:镉、汞、砷、铅、铬、铜、锌和镍;
有机污染物:六六六、滴滴涕和苯并(a)芘。
②选测项目
无机污染物:钒、锰、钴、银、铊、锑等。
5)监测时间和频次
18月,监测一次。避免在施用化肥、农药后立即采样。
4、农村环境质量监测
根据《2015年全国环境监测工作要点》(待发)、《农村环境质量监测技术导则》,编制2015年农村环境质量监测方案。
1范围和对象
农村环境质量监测以区(县)域为基本单位,包括区(县)域和村庄2个层面。在村庄层面,选择一定数量的代表性村庄,开展空气质量、饮用水源地水质和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在区(县)域层面,开展地表水和生态环境质量监测。
监测点位:
金泽镇(岑卜村)、练塘镇(太北村)、朱家角镇(张马村)
监测对象:环境空气质量、地表水水质、饮用水源地水质、土壤环境质量和自然生态状况。参加“以奖促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村庄须加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测。
①村庄监测
a、选取原则
村庄数量:村庄分为两种,一种是静态村庄,每年都开展监测,用于村庄环境质量年际间比较;另一种是动态村庄,即地方根据需要每年新增的监测村庄。每个区县选择3-5个代表性行政村庄。
村庄类型:统筹考虑经济发展程度和环境污染程度,选取人口数量相对较多、分布相对集中的行政村庄,尽量涵盖各种村庄类型。
空间分布:选取的监测村庄尽可能均匀分布在区(县)域范围(可考虑采用网格法)。
b、村庄类型划分
根据农村主要生产方式和主要污染来源,将村庄初步划分为生态型、种植型、养殖型、牧业型、工矿企业型、商业旅游型和其他类型等7个类型。城中村不作为监测对象。
②区域监测
区域监测以区域整体作为监测区域,开展地表水水质和自然生态状况监测。地表水水质以县域为单元布点,开展监测。自然生态状况监测主要通过遥感监测。
2监测内容
①环境空气质量
a、点位布设
以村庄为点位布设单元,在居民区布设1个监测点位。采用最近位置的自动监测站点数据,监测站点为水上运动中心(岑卜村)和朱家角景苑水庄(太北村、张马村)。
b、监测点位
采用最近位置的自动监测站点数据,监测站点为水上运动中心(岑卜村)和朱家角景苑水庄(太北村、张马村)。
c、监测项目
必测项目: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和颗粒物(PM10)。
选测项目:颗粒物(PM2.5)。
单位:微克/立方米(μg/m3
d、监测频次
每季度监测一次,全年4次,连续5天。
e、监测方法
采用手工采样监测和自动采样监测相结合的方法,推荐使用自动监测,优先使用环境质量流动监测车进行监测,执行《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规范(试行)》。
手工监测:每次监测连续5天,每天进行逐时监测。其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采样监测每天不少于18小时,颗粒物(PM10)采样监测不少于12小时。自动监测:每次监测连续5天,每天进行逐时监测。
饮用水源地水环境质量
a、点位布设
以村庄为点位布设单元,每个村庄至少布设1个监测断面/点位。
若村庄所在乡镇已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可以此数据作为该村庄饮用水水质监测数据,按照要求进行报送。
b、监测点位:太浦河原水取水口
c、监测项目
地表水饮用水源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24项基本项目和表25项补充项目(共29项)。
d、监测频次
1/季度,全年4次。
e、监测方法
以手工监测为主,自动监测为补充,执行《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水和废水部分)》。
土壤环境质量
a、点位布设
以村庄为点位布设单元。在基本农田、园地(果园、茶园)、饮用水源地周边各布设1个监测点位,共3个点位;可同时根据村庄环境状况,在重点区域土壤中选取两类,各布设1个监测点位。重点区域土壤包括:工矿企业周边土壤;畜、禽、水产养殖场周边土壤;污水灌溉的农田土壤;大量堆放工业废渣、生活垃圾场地周围的土壤;长期受工业废气和粉尘影响的土壤;居民区周边土壤;其他疑有污染的土壤。
b、监测点位
岑卜村:岑卜村391号东侧 100 苗圃地(园地);
岑卜村305号南 20 草地(居民区);
岑卜村农业体验区南门北 15 045号菜地(菜地);
永新路3号治安岗亭西南 100 鱼塘边(水产养殖场);
永新路3号治安岗亭北 100 农田(农田)。
张马村:太阳岛正门对面蓝莓园办公室后 30 (园地);
        张马村223 50 农田(农田);
        张马村223号屋后 3 (居民区)。
c、监测项目
必测项目:土壤pH、阳离子交换量;镉、汞、砷、铅、铬等元素的全量。
选测项目:基本农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监测特征有机污染物。
单位:毫克/千克(mg/kg
d、监测频次
1/年。采样时间1~8月,避免在施用农药、化肥后立即采样。
静态村庄土壤每五年监测一次。
e、监测方法
执行《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6-2004)要求,开展监测。
④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
针对开展“以奖促治”等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村庄,对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出水水质进行监测。
a、点位布设
选取1个生活污水处理规模最大的处理厂(站),在其出水口处取样。
b、监测点位
太北村:太北村污水处理设施(林家草)
张马村:张马村张字圩处理站
c、监测项目
必测项目:化学需氧量(CODCr)和氨氮
选测项目:pH(无量纲)、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悬浮物、总磷、粪大肠菌群(个/L)。
单位:毫克/升(mg/L
d、监测频次
每个季度监测一次。
e、监测方法
以手工监测为主,自动监测为补充,执行《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水和废水部分)》。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
3)村庄监测内容
①地表水环境质量
a、点位布设
以县域为点位布设单元。在县域最大河流(水系)的出、入境位置各布设一个监测断面。如有湖库,增加布设1个监测点位,有2个以上湖库的县域则应根据实际情况选取相对重要的1个开展监测。
若县域范围内(城区除外)已有地表水国控、省控或市控水质监测断面/点位,则可将其作为农村地表水水质监测点位。
b、监测点位
在最大河流太浦河的出、入境位置各布设1个监测断面,淀山湖布设1个监测点位,具体为太浦河-丁栅大桥;太浦河取水口;淀山湖-湖心东区。
c、监测项目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中基本项目(共24项)。
d、监测频次
1/季度,全年4次,监测时间为3月、5月、7月、10月。
e、监测方法
以手工监测为主,自动监测为补充,执行《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水和废水部分)》。
②自然生态状况
a、监测区域
以区(县)域全境作为监测区域,开展区(县)域农村自然生态状况监测,同时调查社会经济状况和生态状况影响因素。
b、监测指标
在《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HJ/T 192-2006)、《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办法》基础上,结合我国农村区域特点,确定区(县)域生态状况调查监测指标,共分为三级。三级指标18个。
遥感监测指标为土地利用/覆盖指标,其他指标为降水量、水资源量、土壤侵蚀、水土流失等。
c、监测频次
1/年。
d、监测方法
以遥感监测为主要技术手段,获取县域土地利用/覆盖解译数据。以资料调查和地面核查为辅助技术手段,获取县域社会经济、降水量、土壤侵蚀等指标数据。
4)工作任务
青浦区环境监测站按计划完成辖区内农村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并于 320 620 920 1120日前 报送当季度环境空气质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河流湖库水质以及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测数据, 1120日前 报送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数据,由市环境监测中心负责完成监测数据审核、统计以及专题报告编制工作。
农村环境监测数据包括村庄环境状况数据和区(县)域生态状况数据,填报格式统一为EXCEL工作表。其中,村庄环境状况数据包括村庄基本信息、空气质量、饮用水(地表水和地下水)源地水质、土壤环境质量等监测数据、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区(县)域生态状况数据包括地表水(河流和湖库)水质和生态状况数据等。EXCEL表格由市环境监测中心另行下发。
农村环境质量监测报告由市环境监测中心负责编制。各区县环保局负责提交区(县)域和村庄社会、经济、人口等基本状况,村庄村庄的问题和对策建议等基本内容。
5、生态镇建设环境质量监测
1)国家级生态镇创建
①创建单位为:金泽镇。
②监测内容为:地表水常规监测,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区域环境噪声监测,详见附表7
③监测频次为:2/年(上、下半年各一次)。
2)国家级生态镇持续改进
①监测单位为:徐泾镇、赵巷镇、朱家角镇、重固镇、练塘镇。
②监测内容为:地表水常规监测,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区域环境噪声监测,详见附表7
③监测频次为:1/年。
3)上海市生态镇(街道)创建
①创建单位为:华新镇、白鹤镇、夏阳街道、盈浦街道、香花桥街道。
②监测内容为:地表水常规监测,环境空气质量监测。
③监测频次为:1/年。
④监测项目:
地表水常规监测同各镇环境质量监测点。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温度、湿度、风向、风速、气压、天气状况、PM10SO2NO2
6、质量保证工作
监测站分析人员应在上报数据时,向本站质保员同时上报质控数据,质量负责人要加强对质控数据的审查,市环境监测中心要加强对各站质控数据和原始数据的抽查。
(五)辐射环境质量监测
发挥区域优势,协助市辐射环境监督站优化和规范上海市辐射环境质量监测点的布设,使辐射环境背景监测点更具代表性。
1、监测任务
1)国控废水污染源监测。根据环保部下发的2015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附表8),青浦区7家城镇污水处理厂(国控)开展监督性监测(名单见附表9)。市环境监测中心开展质量抽测和质量监控监测。
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中的重金属监测,监测频率为每季度1次,监测项目和监测方法参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监测项目包括总镉、总汞、总铅、总铬、总砷、总镍、总锌、总铜。采用多点取样,样品应有代表性,样品重量不小于 1kg
3)城镇污水处理厂废气监测。根据《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2015年开展城镇污水处理厂厂界臭气浓度、硫化氢、氨的监测,监测频率为每季度1次,由所属区县环境监测站承担,监测方法参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执行。
4)一般废水污染源监测。区级环保重点监管企业(详见附表10),制订监督性监测方案并实施监测,市环境监测中心开展质量抽测;区级一般监管企业(详见附表12)。
5)垃圾渗滤液监测:做好青浦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排放的垃圾渗滤液的监测工作。
6)一类污染物排放企业:监测工作按上海市环保局《关于做好一类污染物排放企业及饮用水源地风险企业监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予以实施,进出口每季度至少监测1次,及时将监测结果报送青浦区环保局及市环境监测中心(名单详见附表10)。
7)造纸纺织行业减排全口径企业主要污染物监测:纳入本市“十二五”减排核算全口径名单的造纸业企业(名单详见附表11),对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两项主要污染物指标的厂界排放浓度开展监测,至少每半年开展一次。企业名单及具体监测方案见《关于开展造纸纺织行业减排全口径企业厂界排放浓度抽查工作的通知》(沪环保总[2014]226号)。
8)太湖流域直排水体企业监测(详见附表12
2、监测点位
外排口或一类污染物车间(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
3、监测频率
1)国控废水污染源每季度监测不少于1.
2)城镇污水处理厂(包括非国控)每月开展1次监测,每季度第一个月进行全项目监测。
3)一般废水污染源。根据区环保局制订的监督性监测方案实施监测,其中区县重点废水污染源每季度监测一次,一般监管企业每半年监测一次。
4)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每季度监测1次。
5)太湖流域直排水体企业,每季度监测1次。
每次监测时,每个测点监测一天(连续生产企业)或一个生产周期(间歇性生产企业),废水监测4次,在一天或一个生产周期内等时间间隔采样,获得各监测项目的日均浓度和日累计废水排放量。
4、监测项目
1)根据有关排放标准的规定,同时参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上海市废水污染源的监测项目为: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石油类、悬浮物、总磷、总氮等常规污染物及其行业特征污染因子,国控废水污染源监测方案详见附表8
2)根据《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和国家要求,污水处理厂每季度第一个月出口监测项目为27项,包括水温、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石油类、动植物油、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色度、氨氮、总磷、总氮、粪大肠菌群、总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总镍、总铜、总锌、挥发酚、总氰化物、总锰、烷基汞、流量;每季度第一个月进口监测项目为22项:水温、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石油类、氨氮、总磷、总氮、总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总镍、总铜、总锌、挥发酚、总氰化物、总锰、流量。每季度第二、第三个月出口监测重点项目7项,包括:水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悬浮物、色度;每季度第二、第三个月进口监测重点项目6项,包括:水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悬浮物。
3)根据《关于按市、区分工对垃圾处理场渗滤液的排放进行监测的通知》(沪环保计[2007]150号)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2008)的要求,对生活垃圾处理场所排放的垃圾渗滤液实施监测的项目包括: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色度、总氮、总磷、总汞、总铬、总镉、总砷、总铅、六价铬和粪大肠菌群数。
4)太湖流域直排水体企业监测项目为:pH值、氨氮、化学需氧量、总磷、总氮及其行业特征污染因子。
5、监测现场记录
每次监测做好台帐记录,完整记录被测企业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当天实际生产负荷,并统计年平均生产负荷、年生产日数、年废水排放时间等基础数据。因企业原因未能实施监测任务的,应要求企业出具证明材料并报责任管理部门备案;因自身原因未按时开展监测任务的,应在当季或当月及时补测。
6、实施方案
1)除市环境监测中心负责监测的其余国控废水污染源的监督性监测。
2)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处理场垃圾渗滤液的监督性监测。
3)一般废水污染源监测按照青浦区环保局的要求予以实施。
4)监测工作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将废水污染源监测数据和报表(含电子版本)报送市环境监测中心综合管理部,其中,国控污水处理厂监测数据不迟于次月15日前上报,国控废水污染源数据不迟于每季度第二个月30日前上报,污水处理厂污泥和臭气监测数据不迟于每季度第三个月30日前上报。发现超标的,要及时向区环保局及市环境监测中心报告,随测随报。
1、监测任务
1国控废气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市环境监测中心进行监测。
2)一般废气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区级重点监管企业每年监测2次,各区县自行制订监督性监测方案并实施监测,市环境监测中心开展质量抽测(名单见附表10);区级一般监管企业每年监测1次(详见附表12)。
3)信访监测:根据区环保局和区监察支队的信访任务单,及时做好废气信访监测工作。
2、监测点位
废气有组织排放监测点位为烟气净化设备出口(详见GB/T16157-1996);国控污染源每个废气排放设施均需布点监测,一个排放设施有多个排气通道的,要分别布点监测。
3、监测频率和周期
1)国控废气污染源。每季度监测1次,每次监测应覆盖1个生产(工艺)周期。一般情况下,监测时间不少于2小时,样品数量不少于3个。
2)一般废气污染源。根据区环保局制订的监督性监测方案并实施监测,其中20吨以上(含20吨)燃煤锅炉每半年至少监测1次,其他燃煤锅炉每年至少监测1次。
4、监测项目
市、区废气重点污染源的监测项目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烟气黑度。选测项目根据企业排放特征污染因子确定。
5、监测现场记录
每次监测做好台帐记录,完整记录被测企业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当天实际生产负荷,并统计年平均生产负荷、年生产日数、年废水排放时间等基础数据。因企业原因未能实施监测任务的,应要求企业出具证明材料并报责任管理部门备案;因自身原因未按时开展监测任务的,应在当季及时补测。
6、数据上报及质量控制
应于监测工作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将废气污染源监测数据和报表(含电子版本)上报至市环境监测中心综合管理部,其中国控污染源数据通过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系统上报,监测数据应于36912月的10日前将当季度监督监测数据打包上报,20吨以上燃煤锅炉监测数据上半年不迟于 530日前 上报,下半年不迟于 1130日前 上报。因设施停运等原因未能进行监测的,需将情况说明一同上报。发现超标的,要及时向区环保局及市环境监测中心报告,随测随报。
市环境监测中心质管部对区县环境监测站承担的国控废气污染源按10%比例开展2次核查监测,对国控废气污染源开展质控抽测,监测频率为每季度1次,每次抽测比例为10%,监测点为总排口。对一般废气污染源根据需要进行抽查抽测,抽测名单及计划另行制定。此外不定期检查现场监测,对完成的监测报告进行抽查等方式进行质量监控,保证属地化管理后废气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质量受控。
(三)重金属排放企业监督监测
根据环保部《关于加强重金属污染环境监测工作的意见》(环办〔201152号) 和《关于加强涉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沪环保防〔201280号)的要求,各区县要做好重金属排放企业的监督性监测工作。
1、重金属重点企业
对列入本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的重点企业、一类污染物排放企业,每季度开展1次监督监测。青浦区涉重废气重点企业详见附表13,每年对周边环境监测1次,监测要求见《关于加强重金属污染环境监测工作的意见》(环办〔201152号)。
2、数据上报及其他
区环境监测站于监测工作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将监测报告(含电子版本)报送市环境监测中心综合管理部。
对于其中经调查确认无重金属排放或已迁出上海、已停产的企业,可暂不进行监测,区县需向市环保局提供证明材料,并做好后续监管工作。
经调查确认无废气、废水重金属排放,但有含重金属危废产生的单位,不进行监测,按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环境监管要求进行全过程管理。

(四)VOCs重点企业监测

 

 
监测频次:每年监测1次,名单详见附表10

监测点位:VOCS有组织排放口。VOCS排放口小于2个(含2个)的,每个排放口均监测;VOCS排放口大于3个(含3个)的,可根据生产工况至少监测2个排放口。
监测项目:应包含该企业VOCS中所有污染因子。监测项目(污染因子)根据环评验收监测方案确定。
1、废水污染源在线监测
青浦区废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包括:1家国控废水污染源企业和10家城镇污水处理厂。废水污染源企业在线监测站的监测项目为化学需氧量(COD)或总有机碳(TOC)、pH值和流量;城镇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站进水口监测项目为CODpH值、流量和氨氮,排放口监测项目为COD、氨氮、总磷、总氮、pH值和流量。在线监测站运行维护由所属企业负责,企业可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公司具体实施。企业需认真做好在线监测设备的年度强检(或校准),确保在线监测系统正常运行,并负责在线监测站的更新及重建。
2015年,区环境监测站要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要求,对废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进行定期的比对监测。国控废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每季度开展1次比对监测(采样3次),一般废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由各区县自行制订比对监测方案并实施监测,其中用于总量减排核算和执法的在线监测数据必须按照国家要求每季度开展比对监测工作。城镇污水处理厂进水口在线监测站比对监测项目为pH值、COD、流量,出水口在线监测站比对监测项目为pH值、CODNH3-NTNTP、流量;企业在线监测站比对监测项目为pH值、CODTOC、流量,其中TOC应换算成COD
区环境监测站负责区内废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站的监督管理和比对监测工作。比对监测工作应在每季度第1个月内完成,监测工作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不迟于每季度第二个月10日)将监测数据和报表(含电子版本)报送市环境监测中心综合管理部。
2、废气污染源在线监测
青浦区国控废气污染源在线监测企业仅1家,即青浦工业园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由市监测中心承担监测任务。
(六)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评估监测
根据《全国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方案》的要求,系统收集整理上海市已有环保、国土、水利等有关部门的水文地质、区域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信息、地下水监测网、地下水水源和污染源等环境状况数据及图件信息,按照总体技术组要求,开展上海市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评估监测工作。《2015年上海市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实施方案》另行制订。
(七)污染源噪声监测
区环境监测站应做好有关的监督性监测、委托监测和污染纠纷仲裁监测等的噪声监测工作。
1、机动车污染监测
完善市、区二级机动车污染监测系统。
1)机动车路检。在区交警支队配合下,按照市环境监测中心要求,区环境检测站采用遥感监测与一般监测相结合的方法开展机动车路检工作。市环境监测中心负责对监测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并对复检机构监测情况进行核查。
2)用车大户机动车抽检。区环境监测站对公交车、长途客运班车、卖场班车等重点行业开展“冒黑烟”专项监测,同时开展抽检长途班车、旅游班车、小区班车工作。
3)长三角机动车联动监测。在市环境监测中心组织下,在跨省高速公路入上海段的收费站区域开展长三角机动车联动监测。
4)冒黑烟举报监测。建立环保机动车污染志愿者队伍,采用短信平台及微博等方式举报“冒黑烟”机动车。由市环境监测中心统一查处“冒黑烟”机动车。
2、加油站系统油气污染监测
启动建立市、区二级加油站系统油气污染监测系统。
1)加油站监督性监测。区环境监测站对其管辖区域内的加油站进行部分抽测,促使其稳定达标运行,中环线内抽检比例不少于加油站总数的20%,中环线外抽检比例不少于加油站总数的10%
2)储油库监督性监测。在市环境监测中心的组织下,区环境监测站对全区范围内的储油库进行一次油气回收治理设施环保监督性监测。
(九)危险废物处置企业监督监测
2015年对青浦区2家危险废物处置企业开展焚烧炉废气、其他固定源废气、无组织废气和废水(监测单位名单及监测因子详见附表14)的监督性监测。其中,上海巨浪环保有限公司的焚烧炉废气的全部监测任务由市环境监测中心承担,其他企业废气监测工作由区环境监测站承担。区环境监测站安排在2015年上半年完成相关监测任务,并于 2015101 前将本年度的监测数据和报表(含电子版本)报送市环境监测中心综合部。对监测超标的,区环境监测站应在出具报告后一周内将采样单和监测报告分别报送市环境监测中心和市固废管理中心。
(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监测
区环境监测站应认真负责,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技术规定》的要求,做好本区内“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监测工作。
同时,积极配合有关管理部门,做好有关重大工程项目建设、运行前后的环境质量评估工作。

(十一)辐射污染源监测

 

 
根据《关于印发<全国辐射环境监测与监察机构建设标准>的通知(环发[2007]82号)、市局《关于推进本市区(县)环保部门开展辐射环境监测计量认证工作的通知》(沪环保辐[2012]276号)及《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612001)及2015年市环境监测中心监测方案的要求开展相关工作,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1、负责Ⅲ类射线装置和Ⅳ、Ⅴ类放射源应用项目的竣工验收监测;
2、根据《上海市处置核与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相关职责分工,负责一般核与辐射事故的应急监测;发生较大及以上级别核与辐射事故时,配合国家、市相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相关的应急监测工作;
3、负责Ⅲ类射线装置和Ⅳ、Ⅴ类放射源相关的信访监测工作,配合市环保局开展电磁辐射类信访监测工作;
4、开展电磁监督性监测试点工作,每年完成10个公用移动通信基站检测工作;
5、有计划的开展放射源和射线装置的监督性监测试点工作;
6、开展辐射监测自动站的选址工作;
7、发挥区域优势,协助市辐射环境监督站开展对本辖区内监督性监测任务,优化和规范辖区内辐射污染源监测点的布设,使对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应用单位、伴生放射性矿物利用设施和电磁辐射项目的监测更具针对性。
继续加强应急监测硬件能力建设,加快专业技术人员仪器应用开发能力的培训和培养,保证新增能力的有效应用,充分发挥新增装备在实战中的作用。整体提升应急监测相关软件开发能力,增强技术储备,加强应急监测人员日常培训和演练工作,加强应急监测仪器、人员防护设备的日常维护和校正以及定期检查工作。
及时更新修订《青浦区环境突发事件应急监测预案》,完成相应的能力建设备案和预案的补充修订。将应急监测纳入日常监测管理范畴,使应急监测工作能够及时、准确地反映本区或邻近地区发生的威胁市民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危害生态环境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造成的危害。
(一)实施方案
市环境监测中心负责全市污染事故的应急监测工作,对水、气、固3种环境要素实施应急监测,并为各区县环境监测站的应急监测工作提供技术服务和支持。区环境监测站负责辖区内环境突发事件的应急监测工作,对水、气、固3种环境要素实施基本的应急监测。
(二)应急监测程序
1、区环境监测站在接到市环保应急反应中心以及市、区相关部门的报告后,相关部门及人员应以最快的速度赶赴单位或指定地点,并携带必要的应急监测装备及个人防护用品赶赴突发事故现场。
2应急监测小组到达现场后,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要深入事故发生点,对现场污染情况和污染物种类进行初步调查。现场监测负责人立即制定现场监测方案,监测人员根据方案实施监测和采样。在可以确定污染事故污染性质、浓度、污染危害范围的前提下,应立即向应急指挥报告情况。如无法确定污染事故性质、浓度、污染危害范围时,应立即以最快的速度将样品送回监测站实验室。
3实验室相关分析人员在接到样品后,立即按有关要求进行分析测试,分析结果尽快上报。
4应急监测小组组长得到监测数据后,应结合现场调查和现场监测的具体情况,立即编写事故监测评估报告,并上报指挥。事故监测评估报告经指挥审定批准后,由办公室上报区环保局,并归档。事故监测评估报告仅向区环保局或区局指令的部门报送,严禁向无关部门或人员透露监测结果和报告内容
(一)镇、街道环境保护工作考核
1、区域环境质量状况(该项指标的考核对象为8个镇、3个街道)包括水环境质量、大气环境质量。
1)考核指标:
水环境质量7项:水温、溶解氧、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氨氮和总磷。
大气环境质量一项:降尘。
2)监测时间与频率:
镇管河道水环境监测每季度第一个月监测1次,监测项目为水温、溶解氧、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氨氮和总磷共7项,监测点位见附表15
降尘监测点分为区域和乡镇降尘测点,每月监测1次,区域降尘具体监测点:夏阳街道(区环保局办公大楼)、盈浦街道(盈浦街道办事处(原供销大楼))、香花桥街道(香花桥街道办事处),乡镇降尘具体测点:练塘(德力西)、徐泾(镇政府)、朱家角(财苑宾馆)、华新(镇政府)、赵巷(镇政府)、白鹤(镇政府)、重固(镇政府)、金泽(镇政府)。
(二)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区持续改进监测
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区地表水监测点位详见附表16
1、集中式饮用水地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监测
青浦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取水口位于太浦河新太浦河桥西侧 100 处。
1)监测断面:新太浦河桥西侧 100 处和丁栅大桥共2个监测断面。
2)监测项目:
必测项目11项:水温、pH、溶解氧、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氟化物、挥发酚、石油类、粪大肠菌群。
选测项目18项:硫酸盐、总氮、五日生化需氧量、氯化物、铁、锰、硝酸盐(以N计)、铜、锌、硒、砷、汞、镉、铬(六价)、铅、氰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
特定项目80项:参见GB3838-2002《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标准限制》所列指标。
3)监测频次:必测项目每月监测一次。选测项目每年1月和7月各监测一次,凡超过地表水Ⅲ类标准的项目,每月监测。特定项目第一次做全分析,检出的有机物和重金属纳入常规监测,每月监测一次。
4)采样方法:按《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执行。
2、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监测
青浦境内水环境功能区分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区、Ⅲ类水功能区和Ⅳ类水功能区。
1)监测断面: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区:急水港、拦路港(东方红大桥)2个断面
Ⅲ类水功能区:俞汇塘(漕芳泾桥)
Ⅳ类水功能区:淀浦河(万隆桥桥外侧)
2)监测项目: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挥发酚、石油类、化学需氧量、汞
3)监测频次:全年采样12次,每月1次。
4)采样方法:按《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执行。
3、污水处理厂监测
1监测点位:青浦污水处理厂、青浦第二污水处理厂、朱家角污水处理厂、徐泾污水处理厂、练塘污水处理厂、华新污水处理厂、白鹤污水处理厂、金泽污水处理厂、西岑污水处理厂、商塌污水处理厂的进水口和排放口设置监测点位,共21个点位。
2)监测项目: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石油类、总氮、总磷、氨氮、pH、色度、粪大肠菌群、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3)监测频次:每季度1次,全年至少4次(监测日期同上报中心)。每次监测每个采样点位采集2个以上水样(间隔大于1小时)。
4、声环境质量监测
1)区域环境噪声
2006年青浦建成区共 28km 2,区域环境噪声仅对建城区进行监测。
监测点位:建城区内网格布点148个(青浦镇内115个,朱家角镇内为33个),其中有效网格129个(青浦镇内100个,朱家角镇内为29个)。
监测频次:每年1次,监测时间在春季或秋季的昼间。
监测时间长度:每个测点(网格)测量10分钟的等效声级,测量过程中等效声级涨落大于10dBA)时,应作20分钟的测量。
2)交通干线噪声
青浦建城区范围内目前共16条主次干道,交通干线噪声对建城区主次干道进行监测。
监测点位:16条交通主次干道共16个监测点位。
监测频次:每年1次,监测时间在春季或秋季的昼间。
监测时间长度:每个测点(路段)测量20分钟的等效声级,同时记录车流量。
5、大气环境质量监测
青浦区环境空气质量采用空气自动监测系统数据。
1)监测点位:分别位于区环保局和东方绿舟。
2)监测项目: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
3)监测频次:每天监测
6、垃圾渗滤液排放监测
青浦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置场位于赵屯金米村庙港桥西侧。
1)监测点位:
渗滤液:监测点位设在渗滤液处理设施排放口。
场界臭气:场界四周。
2)监测项目:
渗滤液:化学需氧量(CODCr)、生化需氧量(BOD5)、悬浮物(SS)、氨氮、粪大肠菌群。
地下水:色度、PH值、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大肠菌群、细菌总数、氯化物、汞、铅、铁、锰、锌。
场界臭气:臭气浓度
3)监测频次:每季度至少1次,全年不少于4次(监测日期同上报中心)。
7、降尘监测
1监测点位:西大盈港一路15号监测站内、公园路100号区政府大院内、公园东路1155号区环保局、环城东路128号区供销大楼(原税务局)、盈福路50号盈中卫生院和青昆路215号青浦污水厂共6个点位。
2)监测频次:每月监测1次。
(三)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创建监测
青浦工业园区积极走开发建设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发展道路,实施循环经济理念,不断优化园区的投资环境,努力创造更好的社会效果。作为青浦区开展“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活动的重要实施项目,创建生态示范园区无疑是创模工作的重点和亮点。
1、空气环境质量监测
1监测点位:分别位于青浦水闸管理所(自动站)、青浦环保局(自动站)。
2)监测项目:二氧化硫、二氧化氮、颗粒物PM10、一氧化碳、臭氧。
3)监测频次:每季度监测一次,每次3天。
4)采样分析方法:按《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执行。
注:青浦工业园区创建生态园区的环境空气质量数据采用空气自动监测系统数据和人工监测数据。
2、水环境质量监测
1监测断面:
淀浦河:南港大桥、318国道桥
西大盈港:西大盈港桥、芦湾桥、崧泽大道桥
东大盈港:崧泽大道桥、人民桥、东大盈港桥
油墩港: 318国道桥、北青路桥
上达河:汇金路桥、陈家浜桥
吴淞江: 赵屯(省界)、白鹤水港口(监测数据由中心提供)
2)监测项目:
必测项目11项:水温、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挥发酚、石油类、总磷和总氮等。
选测项目:铜、锌、砷、汞、镉、铬(六价)、铅、硒、氟化物、氰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粪大肠菌群等15项。
3)监测频次:必测项目逢单月监测1次。选测项目每年7月监测1次。
4)采样分析方法:按《水和废水检测分析方法》(第四版)执行。
3、声环境质量监测
青浦工业园区声环境质量监测分三个方面:区域环境噪声、道路交通噪声、航道交通噪声。
此部分内容由工业园区自行组织监测
4、污染源监测
污染源监测:废气每年监测2次。其中,伯乐电子增测车间排放口一类污染物,每季度一次,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创建污染源监测名单详见附表17
5、土壤和地下水监测
土壤监测点位:崧泽大道近胜利路附近、崧泽大道近同三国道附近、电子信息产业区、现代纺织及新材料产业区西侧、现代纺织及新材料产业区东侧。
地下水监测点位:青浦工业园区总部、青浦职工家园。
此部分内容由工业园区自行组织监测。
(四)安静小区创建
具体名单及方案待局污防科确认提供。
(五)专项监测
包括环境质量本底调查(环评等),课题研究等,其中限期治理、太湖流域治理、清洁生产审计、企业上市、ISO14000、变更等由局污防科以任务单、联系单形式下达,并提出相关监测要求。
为贯彻落实《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三年行动计划(2009-2011年)》、《上海市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及《上海市环境监测系统质量管理规定》,全面推进监测站各项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制度和计划的执行落实,促进有效运行并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显著提高监测人员能力水平,确保监测数据质量。不断完善实验室质量检查制度,定期对实验室分析及现场监测工作进行质量跟踪和现场监督。运用仪器比对、人员比对、方法比对等方式,检验实验室的业务技术和质量控制现状。配合监测中心,开展实验室之间的能力验证和比对,寻找差距和不足,不断提高监测站质量控制和管理水平。
从技术监管的角度,以实验室认可准则为核心,细化质管措施,覆盖样品采集到报告形成每个环节,并建立考核和反馈的联动机制,提高监测系统的整体能力。明确填表人、校对人、审核人的职责,加强数据质量的审核,完善数据上报三级审核制度
不断加强内审和管理评审工作,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并明确时间节点和任务。加强内审员及质量监督员队伍的建设,定期参加实验实质量控制和管理的业务培训,并加强和监测中心质管科及兄弟站的业务沟通和联系,不断提升监测站的质量控制及管理水平,确保实验室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
青浦区环境监测站将档案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工作中,由站部领导直接分管。
对档案管理工作者要求培训上岗,对各科室中层干部进行档案管理的基本知识培训,提高档案来源的质量。
健全档案管理机制,把档案工作列入监测站议事日程,明确职责和分工,加强科室间交流,强调档案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全站职工的档案意识。
通过制定档案管理工作制度、档案保密制度、档案借阅制度、档案人员工作职责等相关制度,明确档案归档的范围、整理要求等,使档案管理制度更加健全、科学、规范。

附表1

                                          地表水监测点位编号
        
编号
点位名称
属性
编号
点位名称
属性
1
千墩港口
国控
23
上达河-汇金路
区控、生态园区
2
大朱厍港
国控
24
环城河-吊桥
区控
3
急水港桥
国控、信息发布断面
25
市河-廊桥
区控
4
白石矶桥
国控
26
徐泾港-京华路桥
区控
5
西闸
国控
27
东向阳河-徐泾中路桥
区控
6
淀峰
国控
28
油墩港-纪鹤公路桥
区控
7
赵田湖中心
国控
29
老通波塘-北青路桥
区控
8
湖心北区
国控
30
西大盈港-沈砖公路桥
区控
9
湖心东区
国控
31
太浦河源水取水口
饮用水源地
10
四号航标
国控、信息发布断面
32
拦路港-东方红大桥
区控
11
湖心南区
国控
33
新通坡塘-凤溪桥
水环境质量评估
12
游泳场
国控
34
淀浦河-南港大桥
水环境质量评估、入境断面、生态园区、信息发布断面
13
网箱渔场
国控
35
东大盈港-东大盈港桥
水环境质量评估、
生态园区
14
区控 、生态园区
36
油墩港-318国道桥
水环境质量评估、生态园区、信息发布断面
15
新通坡塘-方家窑桥
区控
38
西大盈港-芦湾桥
生态园区
16
俞汇塘-漕芳泾桥
区控、水环境质量评估、信息发布断面
40
崧泽大道-西大盈港桥
生态园区
17
太浦河-丁栅大桥
区控、信息发布断面
42
区控
18
北庄河-练塘水厂
区控、水环境质量评估
47
和尚泾-和尚泾桥
区控
19
淀浦河318国道桥
区控、出境断面、生态园区
48
北横港-练西大桥
区控
20
东大盈港-人民桥
区控、生态园区
49
北胜浜-金泽水厂
区控
21
油墩港-北青路桥
区控、生态园区
 
太浦河-金泽水文站
入境断面
22
上达河-陈家浜桥
区控、生态园区
 
崧泽大道-东大盈港桥
生态园区
   
附表2
                                   淀山湖采样时间表
  
     
日期
星期
农历
1 月6日
星期二
十一月十六
2 月3日
星期二
十二月十五
3 月4日
星期三
正月十四
4 月7日
星期二
二月十九
5 月4日
星期一
三月十六
6 月2日
星期二
四月十六
7 月1日
星期三
五月十六
8 月3日
星期一
六月十九
9 月1日
星期二
七月十九
10 月8日
星期四
八月二十六
11 月5日
星期四
九月二十四
12 月1日
星期二
十月二十
 
附表3 
                                 36项特定监测项目
     
序号
项目
标准值
序号
项目
标准值
1
三氯甲烷
0.06
19
二硝基苯
0.5
2
四氯化碳
0.002
20
硝基氯苯
0.05
3
二氯甲烷*
0.02
21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
0.003
4
1,2- 二氯乙烷*
0.03
22
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
0.008
5
三氯乙烯
0.07
23
丁基黄原酸*
0.005
6
四氯乙烯
0.04
24
滴滴涕
0.001
7
甲醛
0.9
25
林丹
0.002
8
0.01
26
阿特拉津
0.003
9
甲苯
0.7
27
苯并(a)芘
0.0000028
10
乙苯
0.3
28
0.07
11
二甲苯
0.5
29
1
12
苯乙烯
0.02
30
0.002
13
异丙苯
0.25
31
0.5
14
氯苯
0.3
32
0.005
15
1,2- 二氯苯
1
33
0.02
16
1,4- 二氯苯
0.3
34
0.7
17
三氯苯
0.02
35
0.05
18
硝基苯
0.017
36
0.0001
 
附表4 
                                                                   上海市区级饮用水源地
               
类别
所属区县
断面名称
所属区县
断面名称
区级
金山区
黄浦江金山一水厂
嘉定区
新娄塘河华亭取水口
青浦区
太浦河源水取水口
崇明县
南横引河鼓浪屿桥
松江区
斜塘松江二水厂取水口
南横引河奚家港交汇口
奉贤区
黄浦江奉贤第三水厂
南横引河堡镇水厂
附表5 
                          青浦区噪声监测点位
序号
噪声类型
点位名称
1
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点位
民乐苑二区28号104室西外2米
2
盈湖三岛143号北3米
3
晨兴花园6号104室西外2米
4
帕堤欧香103号北1米
5
东方绿舟绿舟宾馆进口处南约1米处
6
朱家角中学正门南约1米处
7
东大门小区(祥凝浜路103弄87号102室)
8
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点位
漕盈路
9
公园路
10
青松公路
11
外青松公路
12
盈港路
13
漕俞路
14
城中路
15
胜利路
16
华青路
17
珠溪路
18
复兴路
19
课植园路
20
绿洲路
21
酒龙路
22
祥凝浜路
23
功能区噪声监测点位
青浦区水上运动场
24
帕缇欧香136号
25
青浦工业园区排灌站

 

附表6
                                                                        青浦区生态环境质量监测
区域名称
断面名称
监测频率
监测项目
淀山湖
四号航标(湖中心)
在枯、平、丰3个水期各监测1次,全年3次
5 ~10月开展蓝藻“水华”专项监测
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底栖动物
湖心南区
湖心北区
赵田湖中心
急水港桥
网箱鱼场
黄浦江
太浦河
逢单月监测
全年6次
Ames 试验

 

 

附表7

                                                                      生态镇(街道)建设环境质量监测

 

乡镇名称
水环境监测点
大气环境监测点
声环境监测点
朱家角镇
廊桥(市河)
南港大桥
 
监测项目:
水温、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挥发酚、石油类、总磷
绿洲江南园
 
监测项目:温度、湿度、风向、风速、气压、天气状况、PM10、SO2、NO2
环境:沈巷1号街(原镇政府内),高于地面1.2米以上
      沈巷中心村泖溪路58弄50~51号,高于地面1.2米以上
      安庄现代农业园第三条路内,高于地面1.2米以上
      工业园区北面(园区办公楼南),高于地面1.2米以上
      工业园区东面,高于地面1.2米以上
      工业园区二期南(林家村村部),高于地面1.2米以上
      五金沈砖路和天淀路,高于地面1.2米以上
      课植园门口,高于地面1.2米以上
      西湖新村40号101室北,高于地面1.2米以上
      财源2号楼南中,高于地面1.2米以上
      溪苑新村2号106室北,高于地面1.2米以上
      周荡,高于地面1.2米以上
交通:沙家埭路(朱家角工商所处),高于地面1.2米以上,距路口大于50m,距车行道20cm
      课植园路(绿舟江南园处),高于地面1.2米以上,距路口大于50m,距车行道20cm
赵巷镇
北干山桥(淀浦河)
林泾 桥(林泾港)
 
监测项目:
水温、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挥发酚、石油类、总磷
赵巷自来水厂
 
监测项目:温度、湿度、风向、风速、气压、天气状况、PM10、SO2、NO2
环境:沈泾塘1队45号西,高于地面1.2米以上
      金葫芦三区237号南花坛中,高于地面1.2米以上
      巷欧镇中路535弄4号南花坛中,高于地面1.2米以上
      新城一区3609弄北侧,,高于地面1.2米以上
      莱客盛东南农田,靠近油墩港,高于地面1.2米以上
      中泽路东10米农田,沪青平高速南约200米,高于地面1.2米以上
      文广中心内,电影院南侧,高于地面1.2米以上
      镇政府北侧围墙,高于地面1.2米以上
      刘夏村苗圃,高于地面1.2米以上
      翡翠湖岸35号南侧,高于地面1.2米以上
      沪青平公路2933弄24幢北侧(新城二区),高于地面1.2米以上
      崧泽中学正门西侧,高于地面1.2米以上
交通:巷居路(距迪欧咖啡约80米),高于地面1.2米以上,距路口大于50m,距车行道20cm
      芦沈路(康陆五金电器有限公司门口),高于地面1.2米以上,距路口大于50m,距车行道20cm
      华盈路(芦沈路),高于地面1.2米以上,距路口大于50m,距车行道20cm
重固镇
张墅泾桥
北青公路(老通坡塘)
 
监测项目:
水温、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挥发酚、石油类、总磷
重固镇镇政府
 
监测项目:温度、湿度、风向、风速、气压、天气状况、PM10、SO2、NO2
环境:重固镇大街1055号,高于地面1.2米以上
      元邦涂料南约30米,高于地面1.2米以上
      福定路355弄17号101室北外1米,高于地面1.2米以上
      现代华庭商业街联华超市门口南外1米,高于地面1.2米以上
      现代华庭住宅区中心花园,高于地面1.2米以上
      赵重公路2555弄44号101室北,高于地面1.2米以上
      新丰村57号北约60米农田内,高于地面1.2米以上
      新联村新力101南农田中间,高于地面1.2米以上
      大宝化工南约2米,高于地面1.2米以上
      福中路223号北1米,高于地面1.2米以上
      回龙村169号北约15米农田内,高于地面1.2米以上
交通:重固大街消防器材厂,高于地面1.2米以上,距路口大于50m,距车行道20cm
      福定路355弄门口,高于地面1.2米以上,距路口大于50m,距车行道20cm
      福泉山路(重固中学门口)高于地面1.2米以上,距路口大于50m,距车行道20cm
练塘镇
东塘港(老朱枫公路桥)
练塘水厂(北庄河)
 
监测项目:
水温、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挥发酚、石油类、总磷
练塘文化站
 
监测项目:温度、湿度、风向、风速、气压、天气状况、PM10、SO2、NO2
环境:练北小区79号102北窗外1米,高于地面1.2米以上
      湾塘小区27号104北窗外1米,高于地面1.2米以上
      湾塘西联农村农田内,高于地面1.2米以上
      老街前进街55号北窗外1米,高于地面1.2米以上
      文化路24号西门外1米,高于地面1.2米以上
      练北小区75号101室北窗外1米,高于地面1.2米以上
      前进街124号南侧外1米,高于地面1.2米以上
      丽塘汽车配件门口外1米,高于地面1.2米以上
      加晟管材门口外1米,高于地面1.2米以上
      欣轮科教门口外1米,高于地面1.2米以上
      太北村林家草398号外1米,高于地面1.2米以上
      蒸淀农田内,高于地面1.2米以上
交通:老朱枫公路黄金城,高于地面1.2米以上,距路口大于50m,距车行道20cm。
      老朱枫公路中学门口,高于地面1.2米以上,距路口大于50m,距车行道20cm
      朱枫公路涵养林,高于地面1.2米以上,距路口大于50m,距车行道20cm
徐泾镇
徐泾港(徐泾港桥)
北蟠龙港(徐蟠路桥)
 
监测项目:
水温、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挥发酚、石油类、总磷
徐泾污水厂泵站
 
监测项目:温度、湿度、风向、风速、气压、天气状况、PM10、SO2、NO2
环境:陆家角村南寺泾北排涝站南侧,高于地面1.2米
      展华电子北蟠龙路421号南侧,高于地面1.2米
      徐泾东路258号对面,高于地面1.2米
      双联路69号东侧,高于地面1.2米
      泾华路90弄24号华联超市东,高于地面1.2米
      金云村279号东侧,高于地面1.2米
      西郊华城25#,高于地面1.2米
      豪都50#-21西侧,高于地面1.2米
      广虹公寓11#-106室西,高于地面1.2米
       镇政府北徐诚路,高于地面1.2米
      徐泾中路938号电影院东,高于地面1.2米
交通:明珠路,高于地面1.2米; 高泾路,高于地面1.2米
金泽镇
南横港(莲西公路桥)
池河(迎祥桥)
 
监测项目:
水温、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挥发酚、石油类、总磷
金泽镇镇政府
 
监测项目:温度、湿度、风向、风速、气压、天气状况、PM10、SO2、NO2
环境:金溪五村7号楼北约2米,高于地面1.2米以上
      培育路二六八弄2号门口,高于地面1.2米以上
      迎祥街(金溪三村2号门),高于地面1.2米以上
      上塘街184号,高于地面1.2米以上
      胜溪新村2号楼门口,高于地面1.2米以上
      金泽工业区南约50米处农田中,高于地面1.2米以上
      徐李村,李红渔场桥东约50米处农田中,高于地面1.2米以上
      培育路(秀芳服装厂西),高于地面1.2米以上
      上海秀芳服装有限公司南约5米处,高于地面1.2米以上
      上海埃卫希服装有限公司门口,高于地面1.2米以上
      金泽工业区北门处,高于地面1.2米以上
      金泽污水厂东约50米处农田中,高于地面1.2米以上
交通:金溪路97号,高于地面1.2米以上
      培育路(金泽污水厂正门),高于地面1.2米以上

附表8

国控污染源监测名单

企业名称
污染源
类型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项目数
承担单位
怡中纺织(上海)实业有限公司
现为得力(上海)有限公司*#
废水
总排口
pH 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悬浮物、色度、硫化物、苯胺类、六价铬、总磷、总氮
11
青浦站
上海青浦工业园区热电有限公司
废气
1-3# 脱硫出口
电站锅炉(流速、温度、氧量、颗粒物、SO2、NOX
 
监测中心

 

 

附表9

污水处理厂监测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监测频率
监测项目
备注
1
上海市青浦污水处理厂
每月1次。
每次采集4份水样,每份水样采集间隔大于2小时。
每季度第一个月进行全项目监测,第二、三月出口监测重点项目7项,进口监测重点项目6项。
市中心下发名单(国控)
2
上海青浦第二污水厂有限公司
3
上海青浦白鹤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4
上海青浦练塘污水处理厂
5
上海城投徐泾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6
上海朱家角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7
上海绿衍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8
青浦商榻污水处理厂*
每月1次。
每次采集2份水样,每份水样采集间隔大于2小时。
每季度第一个月进行全项目监测,第二、三月出口监测重点项目7项,进口监测重点项目6项。
 
9
上海金泽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10
上海金泽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西岑分厂*
11
上海大观园污水处理厂*
12
上海朱家角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
注:未打“*”的污水厂均需开展废水污染源在线监测比对。

附表10

                                        2015年区级环保重点监控企业名单

 

青浦区造纸、纺织全口径企业名单

 

附表12

2015年青浦区一般监管企业监测名单

 

附表13

青浦区涉重废气重点企业名单及任务分工

 

附表14

 

青浦区危险废物监督监测名单

 

附表15

镇、街道环境保护水环境质量监测点位

 

附表16

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区地面水监测点位

编号
点位名称
功能区划分
1
新太浦河桥西侧100米处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2
丁栅大桥
3
急水港
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区
4
拦路港(东方红大桥)
5
俞汇塘(曹芳泾桥)
Ⅲ类水功能区
6
淀浦河(万隆点位)
Ⅳ类水功能区

                                                                                                                     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创建污染源监测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污染因子
备注
1
万年青(上海)运动器材有限公司
水、气、声
 
2
上海十通储存设备有限公司
水、气、声
 
3
日立电梯(上海)有限公司
 
4
上海罗门哈斯化工有限公司
 
5
上海昭和高分子有限公司
 
6
英威达(胜利路)
 
7
上海亚士漆有限公司
 
8
上海青浦工业园区热电有限公司
 
9
上海富臣化工有限公司
 
10
宏茂微电子(上海)有限公司
 
11
康那香企业(上海)有限公司
 
12
上海伯乐电子有限公司
水、气、声
 

 
 
 

 

序号
河道名称
断面名称
所在镇
(街道)
功能区
水质目标
1
胜利河
北盈路桥(胜利路旁)
香花桥
IV
2
核心水道
工业园区门口景观大道
香花桥
IV
3
金泽塘
金溪桥
金泽
III
4
白华港
爱国北江桥
金泽
III
5
北中心河
老朱枫公路金田七队桥
练塘
III
6
朱枫河
章练塘路练祥桥
练塘
III
7
朝阳河
沙淀西路朝阳河桥
朱家角
III
8
山泾港
沈砖公路山泾港桥
朱家角
III
9
老崧塘
嘉松中路业前路西侧桥
赵巷
IV
10
胜泾河
沈泾河桥(镇中路)
赵巷
IV
11
新丰河
横浜桥(赵重公路)
重固
IV
12
张墅泾河
野木桥
重固
IV
13
西向阳河
迮庵路桥
徐泾
IV
14
迮庵港
明珠路迮庵港桥
徐泾
IV
15
中心河
胜联路西胜路口西小桥
白鹤
IV
16
胥沟江
杜村公路胥沟江桥
白鹤
IV
17
新盐仓浦河
新盐仓浦桥
华新
IV
18
长塘港
嘉松中路一爿桥
华新
IV
19
环城河
环城河-吊桥
盈浦
IV
20
东大盈港
东大盈港-东大盈港桥(青赵公路)
盈浦
IV
21
淀浦河
淀浦河-318国道桥
夏阳
IV
22
上达河
上达河-陈家浜桥
夏阳
IV

序号
企业名称
类别
治理设施
主要监测项目
标准
排放去向
监测
因子
备注
1
上海巨浪环保有限公司
 
 
 
 
 
 
焚烧炉废气的全部监测任务由市环境监测中心承担
2
上海绿澄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铜盐车间
碱液喷淋塔
氯化氢、硫酸雾、氨、颗粒物、臭气浓度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
 
 
 
镍盐和三氯化铁车间
碱液喷淋塔
氯化氢、氯气、镍及其化合物、颗粒物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
 
 
 
废溶剂桶车间、废溶剂车间
活性炭吸附塔
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甲醇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
 
 
 
无组织排放
——
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甲醇、臭气浓度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标准
 
 
 
 
调节、混凝、沉淀
 
 
纳管
一类污染物
 
 

序号
所在区县
承担任务单位
备注
1
青浦区
上海华新合金有限公司
青浦区环境监测站
 

 

 

序号
企业名称
所属镇
地址
监管
类别
备注
1
上海长隆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白鹤镇
外青松公路3547弄226号
废气
 
2
上海上联药业有限公司
香花桥街道
沪青平公路3500
废气
 
3
泽太化纤(上海)有限公司
香花桥街道
新桥村村委会
废气
 
4
上海洪清洗衣厂
徐泾镇
华徐公路95弄3号
废气
 
5
上海圣轩生物化工有限公司
徐泾镇
华徐公路519号
废气
 
6
上海亚洲化学品有限公司
白鹤镇
红旗村青赵路5649号
废水
 
7
上海宏城铝业有限公司
白鹤镇
赵江路460号
废水
铝氧化长期停产
8
上海青西禽蛋食品有限公司
金泽镇
岑卜支路189号
废水
太湖流域直排
9
上海荣维禽蛋制品厂
金泽镇
沪青平公路9432号
废水
太湖流域直排
10
上海亚德林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金泽镇
雪米村
废水
太湖流域直排
11
上海青浦莲盛喷涂厂
金泽镇
莲湖村谢庄222号-224号
废水
太湖流域直排
12
上海子裕贸易有限公司
金泽镇
东天村村委会
废水
太湖流域直排
13
上海金龟岛渔村有限公司
金泽镇
洋兰荡路188号
废水
太湖流域直排
14
上海银苑酒店有限公司
金泽镇
金商公路1555号
废水
太湖流域直排
15
华医淀山湖疗养院
金泽镇
金商公路2121号
废水
太湖流域直排
16
青城会务中心
金泽镇
莲金路38弄9号
废水
太湖流域直排
17
上海静岑淀山湖职工培训中心
金泽镇
沪青平公路8185号
废水
太湖流域直排
18
上海纺织职工淀山湖疗养院
练塘镇
练西公路4085号
废水
太湖流域直排
19
上海菲尼克斯乡村俱乐部有限公司
练塘镇
老朱枫公路6800弄168号
废水
太湖流域直排
20
上海洁润丝新材料有限公司
徐泾镇
前云路121号
废水
 
21
赵巷五金拉丝厂
赵巷镇
赵巷村70号
废水
 
22
上海中瑞富士离合器有限公司
朱家角镇
沈太路600号
废水
 
23
上海云马美术用品有限公司
朱家角镇
淀峰村3号
废水
太湖流域直排
24
上海岑锋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朱家角镇
先锋村保卫1队石河桥
废水
太湖流域直排
25
上海乐杰实业有限公司
朱家角镇
沈砖公路1986号
废水
太湖流域直排
26
上海中瑞富士离合器有限公司
朱家角镇
沈太路600号
废水
太湖流域直排
27
上海光跃美术用品有限公司
朱家角镇
淀峰村2号
废水
太湖流域直排
28
上海市青少年校外活动营地—东方绿舟
朱家角镇
青浦区沪青平公路6688号
废水
太湖流域直排
29
新大洲本田摩托有限公司
华新镇
嘉松中路188号
VOCs
 
30
英威达纤维(上海)有限公司
香花桥街道
华青路603号
VOCs
 
31
上海当纳利印刷有限公司
香花桥街道
青浦工业园区崧泽大道7699号
VOCs
 
32
君子兰化工(上海)有限公司
香花桥街道
汇联路1689号
VOCs
 
33
上海展辰涂料有限公司
香花桥街道
崧泽大道8555号
VOCs
 
34
上海开林造漆厂
香花桥街道
崧泽大道8388号
VOCs
 
35
上海中华印刷有限公司
香花桥街道
汇金路889号
VOCs
 
36
上海精元重工机械有限公司
徐泾镇
青浦区徐泾镇盈港东路888号
VOCs
 
37
上海正伟印刷有限公司
徐泾镇
明珠路1028号
VOCs
 

序号
类别
企业名称
街镇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1
造纸
上海和气包装有限公司
徐泾镇
诸光路288号
赵幸
39812383
2
骏源新材料(上海)有限公司
香花桥
汇联路1729号
杨生飞
13311881221
3
纺织
上海富怡针织漂染有限公司
徐泾镇
崧泽大道800号
应分根
39873889
4
上海兴彩纺织印染有限公司
白鹤镇
赵江路693号
陈祥德
13916610539
5
上海皮皮狗毛纺织有限公司
香花桥
北青公路7699号
毛金凤
39815520
6
上海富士克制线有限公司
香花桥
北青公路10157号
唐永兴
59201110-14
7
上海博格工业用布有限公司
香花桥
北青公路7351号
王秀娟
39815937

序号
企业详细名称
镇别
企业详细地址
监管重点
1
上海环讯电镀有限公司
白鹤镇
白鹤镇赵江路831号
一类污染物
2
上海宝敦金属表面处理厂
白鹤镇
赵江路692号
一类污染物
3
上海冶鹤构件有限公司
白鹤镇
白鹤镇鹤顺路9号
5 吨锅炉
4
上海得益化工有限公司
华新镇
华新镇华丹路58号
一类污染物
5
上海运青制版有限公司
华新镇
纪鹤公路1385弄188号
一类污染物
6
上海坚明办公用品有限公司
华新镇
嵩山村130号
一类污染物
7
本特勒汽车系统(上海)有限公司
华新镇
青浦区华新镇华隆路1688号
一类污染物
8
上海华新合金有限公司
华新镇
青浦区华新镇嘉松公路1855号
重金属废气、粉尘
9
上海国兴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华新镇
青浦区华新镇北青公路3888号
熔炼炉废气
10
上海罗登橡胶有限公司
华新镇
上海青浦区华新镇华井路599号
6 吨锅炉
11
上海城业管桩构件有限公司
金泽镇
商榻商洋路288号
10T 锅炉
12
上海通泰精密铝制品有限公司
练塘镇
练塘镇贞溪南路188号
一类污染物
13
上海万泰铝业有限公司
练塘镇
上海市青浦区练塘镇章练塘路577号
熔化炉废气
14
上海绿澄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香花桥街道
青浦北青公路8205号
危废处置单位、一类污染物
15
日泰(上海)汽车标准件有限公司
香花桥街道
天盈路555号
一类污染物、
危废
16
上海鑫艺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香花桥街道
白鹤镇(大盈)学子路23号
一类污染物
17
丝路咖精机(上海)有限公司
香花桥街道
外青松公路5399号
一类污染物
18
上海瑞泰金属表面处理工程公司
香花桥街道
新丹路77号
一类污染物
19
安美特(中国)化学有限公司
香花桥街道
外青松公路5399号A6
一类污染物
20
上海新型建材岩棉有限公司
香花桥街道
上海市青浦区沪青平公路3824号
废气、粉尘
21
上海凡凡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香花桥街道
青浦工业园区崧瑞路117号
废气、粉尘
22
上海伯乐电子有限公司
香花桥街道
崧泽大道1800弄1号
危废、一类污染物
23
宏茂微电子(上海)有限公司
香花桥街道
崧泽大道9688号
一类污染物(中水回用设施)
24
上海罗门哈斯化工有限公司
香花桥街道
崧泽大道8605号
危废、废气
25
上海富美家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香花桥街道
崧泽大道7189号
危废、VOCs
26
上海阿姆斯壮建筑制品有限公司
香花桥街道
沪青平公路3816号
废气
27
上海青浦工业园区热电有限公司
香花桥街道
青浦工业园区新达路1288号
国控企业、废气
28
上海上骅涂装有限公司
香花桥街道
新达路900号
重信重访(VOCs)
29
上海博舍工业有限公司
香花桥街道
青浦区盈港东路8626号
重信重访(气)
30
上海华友金镀微电子有限公司
香花桥街道
盈港东路6666号
一类污染物(锡)
31
上海中华商务联合印刷有限公司
香花桥街道
漕盈路3333号
VOCs
32
上海昭和高分子有限公司
香花桥街道
崧泽大道8333号
VOCs
33
首固(上海)光电有限公司
香花桥街道
北青公路8118号
含汞废气
34
上海精元重工机械有限公司
徐泾镇
青浦区徐泾镇盈港东路888号
熔炼炉废气
35
上海关勒铭有限公司
徐泾镇
徐泾镇徐民路618号
一类污染物
36
上海展华电子有限公司
徐泾镇
徐泾镇沪青平公路1750号
危废、一类污染物
37
星科金朋(上海)有限公司
徐泾镇
徐泾镇盈港东路1388号
危废、一类污染物
38
上海鸿鸿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盈浦街道
青浦区盈秀路98号
危废、一类污染物
39
上海马龙铝业有限公司
盈浦街道
盈秀路332号
一类污染物
40
上海基舜兴休闲制品有限公司
赵巷镇
崧泽村1号
废水直排
41
得力(上海)纺织有限公司
赵巷镇
沪青平公路3000号
废水直排
42
上海大宝化工制品有限公司
重固镇
北青公路6009号
VOCs
43
上海亚细亚铝制品有限公司
朱家角镇
青浦区朱家角镇沪青平公路6681号
一类污染物
44
上海上扬金属制罐有限公司
朱家角镇
沪青平公路6667号
VOCs
45
上海康适达轮圈有限公司
朱家角镇
康业路901弄25-26号
一类污染物
 
附表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