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青浦区2016年度水源地生态补偿转移支付资金“以奖代拨”管理办法》的通知
QC43010002016015
主动公开
青环保〔2016〕54号
青浦区环境保护局
2016.08.23
为规范和加强水源地生态补偿专项资金的拨付、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有利于生态环境建设、保护的长效激励机制,提高各相关镇开展水源保护和生态建设工作的积极性,特制定《青浦区2016度水源地生态补偿转移支付资金“以奖代拨”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青浦区2016年度水源地生态补偿转移支付资金“以奖代拨”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