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青浦区2015年度水源地生态补偿转移支付资金“以奖代拨”管理办法》的通知
QC4301000-2015-019
主动公开
青环保(2015)71号
青浦区环境保护局
2015.11.17
朱家角镇人民政府、练塘镇人民政府、金泽镇人民政府:
为规范和加强水源地生态补偿专项资金的拨付、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有利于生态环境建设、保护的长效激励机制,提高各相关镇开展水源保护和生态建设工作的积极性,特制定《青浦区2015年度水源地生态补偿转移支付资金“以奖代拨”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青浦区2015年度水源地生态补偿转移支付资金“以奖代拨”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