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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环境保护局关于青浦区2015年度街镇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考核实施意见

QC43010002016014

主动公开

青环保〔2016〕55号

青浦区环境保护局

2016.07.13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全面推进环保三年行动计划、清洁空气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各项环保重点工作,特制定青浦区2016年度街镇生态文明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推进生态文明制度创新,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考核机制,落实街镇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围绕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对各街镇在水、气、土污染防治以及环境信访投诉和风险防范等方面的工作进行客观评价,促进各街镇经济社会和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加强环保能力建设,提升环境管理水平。
二、考核内容
按照“以民为本、突出重点、简化方法、优化程序”原则,2016年度街镇生态文明考核主要包括环境质量和环保重点工作两方面,并设置加分项目专项,具体如下:
(一)环境质量(30分):考核各镇、街道的区域降尘情况和水环境质量。区域降尘围绕改善目标值进行考核;水环境质量考核《青浦区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中19个市考断面的水质状况,主要指标为氨氮、总磷,以2015年为基准年,考核水质改善率。
(二)环保重点工作(70分):考核各镇、街道在环保三年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违法违规清理整治专项工作、信访处理、危险废物突发环境事件和废放射源收储工作、环境宣传八个方面的工作完成情况。
(三)加分项目(5分):在生态建设、污染减排、信访调处、污染防治等方面具有创新、示范意义的特色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
(考核细则见附件1,指标解释见附件2
三、考核方法
(一)考核时间
考核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各街镇在每年11月对本年度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自查,12月区政府完成对各街镇的考核。
(二)考核方式
采用各街镇自查和区环保局检查考核相结合方式。
各街镇结合各项考核内容进行自查,编写年度自查评估报告,并提供各项工作完成情况的档案证明材料,报送区环保局。
区环保局在各街镇自查评估的基础上,结合各项环保重点工作的日常推进和完成情况,对各街镇进行全面考核并作出量化考核评分,经局党政领导班子研究通过后报区政府。。考核形式主要为听取汇报、查阅档案资料和现场踏勘。
四、考核奖惩
各街镇生态文明考核结果将作为区政府对各街镇年度工作绩效考核的依据,同时也将作为各街镇2016年度生态补偿“以奖代拨”转移支付的重要依据。
 
 
 
 
 
附件:1.青浦区2016年度街镇生态文明考核细则
2.青浦区2016年度街镇生态文明考核指标解释
 
 
 
 
 
青浦区环境保护局
2016713
 
 
 
 
 
 
                                                                                   
青浦区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6713日印发


附件1
青浦区2016年度街镇生态文明考核细则
  指标类别
序号
考核项目
权重
计分方式
环境质量
( 30 )
(一)
区域降尘
10
区域降尘改善率10分。(详见指标解释)
(二)
水环境质量
20
水环境改善率20分。(详见指标解释)
重点工作
(70 )
(三)
环保三年行动计划
10
1)项目完成情况,8分;
2)推进工作,2分。(详见指标解释)
(四)
水污染防治
15
1)按区环保局、区水务局要求,开展污染源调查,配合完成市级考核断面达标方案编制工作,青西三镇权重为3分,其余街镇权重为4分;
2)全面排查,依法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十小”项目,青西三镇权重为3分,其余街镇权重为4分;
3)污水处理厂规范运行,稳定达标排放,减排档案台账规范,资料齐全,青西三镇权重为3分,其余街镇权重为4分;
4)按要求开展城镇污水处理厂留样系统建设,青西三镇权重为2分,其余街镇权重为3分;
5)完成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200家排污口关闭、调整或截污纳管,青西三镇权重为4分,其余街镇不考核。
(五)
大气污染防治
15
1)按要求完成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1分;
2)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完成名单内企业一厂一方案及改造治理工作, 徐泾、华新、香花桥、金泽权重为6分,其余街镇权重为7分;
3)按要求开展餐饮油烟气综合整治2分;
4)完成30%汽修行业整治任务,徐泾、华新、香花桥、金泽权重为3分,其余街镇权重为4分;
5)秸秆禁烧1分;
6)扬尘污染控制镇创建,徐泾、华新、香花桥、金泽,权重为2分;其余街镇不考核。
  指标类别
序号
考核项目
权重
计分方式
重点工作
(70 )
(六)
土壤污染防治
8
1)按要求完成全区典型工业行业、市政场地关停并转潜在 污染场地基础环境状况调查4分;
2)按要求完成今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区域污染场地基础环境状况调查4分。
(七)
违法违规清理整治专项工作
5
1)认真梳理、上报名单1分;
2)加强违法违规项目预审1分;
3)参与综合评估1分;
4)开展清理整治工作1分;
5)定期报送企业整改进度1分。
(八)
信访处理
7
1)无环境纠纷引起的群体性上访事件3分;
2)积极配合监察支队处理信访件4分。
(九)
危险废物突发环境事件、废放射源收储工作
5
危险废物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及时、规范处置,做好废旧放射源收储工作得5分。
(十)
环境宣传
5
1)完成6.5世界环境日宣传、中国环境报征订、日常下企业社区宣传情况、媒体宣传报道本区域环境保护工作及其他有特色的环境宣传教育情况等;
2)街镇提交相关活动照片、会议纪要等支撑材料。
加分项目
5分)
(十一)
环保特色工作
5
在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污染减排、污染防治、信访调处等方面具有创新、示范意义的特色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
 
 
 
 
 
 
 
附件2
青浦区2016年度街镇生态文明考核指标解释
 
一、环境质量
( )区域降尘,权重10
2016 年降尘≤ 3.1 / 平方公里·月,得满分。未达到降尘≤ 3.1 / 平方公里·月的,设置改善目标值,为≤ 4.7 / 平方公里·月。
1.2015 年未达到改善目标值的街镇, 2016 年的考核为降尘年均值较 2015 年下降 3% 及以上。
1 )若 2016 年降尘年均值较 2015 年下降 3% 以上,计满分;
2 )若 2016 年降尘年均值较 2015 年下降,但小于 3% ,则按其实际下降比例占 3% 的比重乘以 90% 进行计分;
3 )若 2016 年降尘年均值较 2015 年持平或上升,计零分。
2.2015 年达到改善目标值的街镇, 2016 年的考核要求为降尘年均值较 2015 年维持并进一步下降,但不设下降比例。
1 )若 2016 年降尘年均值较 2015 年下降,计满分;
2 )若 2016 年降尘年均值较 2015 年持平,则按 90% 进行计分;
3 )若 2016 年降尘年均值较 2015 年上升,但未超过改善目标值,则按 2015 2016 两年差值占 2015 年与改善目标值差值的比例扣分;
4 )若 2016 年降尘年均值较 2015 年上升,并超过改善目标值,计零分。
 
降尘考核计分方法表
分类情况
2016 年下降比例X
分值
2015 年未达到改善目标值
X 3
10
0 X3
X/3*90%*10
X 0
0
2015 年已达到改善目标值
X 0
10
X=0
90%*10
X 0,C2016C目标
[1- C2016- C2015/C目标- C2015]*10
X 0C2016C目标
0
(监测点位及考核目标值见附表1
(二)水环境质量,权重20
2016 年考核《青浦区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中19个市考断面的水质状况,结合水质目标考核水质改善率,考核基准年为2015年,按单因子法考核,指标为氨氮、总磷,分值各占10分。(注:102个区考断面2016年作为基础年,暂不考核)
1.2015 年氨氮年均值已达到《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水质考核要求的断面,2016年氨氮年均值不高于2015年年均值,得满分;高于2015年年均值的,但仍达到水质考核目标的,每上升10%(不足10%,按10%计算,不足20%,按20%计算,以此类推),扣1分。2016年未达到水质考核目标要求的,得零分。
2.2015 年氨氮年均值未达到《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水质考核要求的断面,2016年年均值达标的,得满分;2016年年均值比2015年每改善1%,得1分,最多10分;2016年年均值比2015年未有改善或者水质恶化的,得零分。
3. 总磷指标计分方式同氨氮指标。
4. 每个考核断面得分为氨氮计分与总磷计分相加。
5. 太浦河 太浦河桥和北胜浜 金泽水厂断面有一项指标未达标,该项考核内容一票否决。
6. 一个街镇涉及多个考核断面的,按各个考核断面计分的平均分计算得分。
7. 各街镇考核断面及2015年氨氮、总磷年均值见附表2
二、重点工作
(三)环保三年行动计划,权重10
1. 项目完成情况,8
各街、镇对照《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本区2015-2017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青府办发〔201518号)的内容,按要求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计分方式:4*X 
其中X=完成的项目个数/应完成的项目总个数,单位%
2. 推进工作,2
  参加联络员工作会议,按照要求及时上报月报/季报情况,少一次(份)扣0.5分。
(四)水污染防治,权重15
1. 根据《青浦区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和《青浦区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要求,年内完成市考断面“一河一策”达标方案。各街镇按照区环保局、区水务局要求,开展污染源调查,配合完成市级考核断面达标方案编制工作,青西三镇权重为3分,其余街镇权重为4分。未有效落实污染源调查,影响达标方案编制的,扣除该项分值。
2. 按要求全面排查,依法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十小”项目,青西三镇权重为3分,其余街镇权重为4分。(注:“十小”项目为:小型 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
3. 污水处理厂规范运行,稳定达标排放,减排档案台账规范、资料齐全,青西三镇权重为3分,其余街镇权重为4分。超标1次扣1分,发现污泥贮存不规范1次扣1分,无污水处理厂的街镇,得平均分。
4. 按要求开展城镇污水处理厂留样系统建设,青西三镇权重为2分,其余街镇权重为3分。未完成,扣除该项分值。
5. 根据《青浦区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要求,年内完成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200家排污口关闭、调整或截污纳管。此项只考核金泽镇、练塘镇、朱家角镇,其中金泽镇需完成137家,朱家角镇需完成48家,练塘镇需完成15家。按完成比例计分,即:此项得分=完成率(%)×4分。
(五)大气污染防治,权重15
1. 按要求完成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得1分;未按要求《青浦区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方案》启动应急措施不得分;
2. 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完成名单内企业一厂一方案及治理工作, 徐泾、华新、香花桥、金泽权重为6分,其余街镇权重为7分;未完成不得分;
3. 按要求开展餐饮油烟气综合整治,得2分;未完成不得分;
4. 完成30%汽修行业整治任务,徐泾、华新、香花桥、金泽权重为3分,其余街镇权重为4分;未完成不得分;
5. 秸秆禁烧,得1分;每发现1个秸秆焚烧火点扣 0.5分;秸秆焚烧造成事故(环境污染、财产损失等)的,扣1分。环境保护部卫星遥感监测数据发现1例分数全部扣完;
6. 扬尘污染控制镇创建,只考核徐泾、华新、香花桥、金泽,权重2分;未完成不得分。
(六)土壤污染防治,权重8
1. 按要求完成全区典型工业行业、市政场地关停并转潜在 污染场地基础环境状况调查,4分,未完成不得分。
2. 按要求完成今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区域污染场地基础环境状况调查,得4分,未完成不得分。
(七)违法违规清理整治专项工作,权重5
1. 认真梳理各自辖区内“未批先建、久拖不验”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名单,切实掌握列入整治名单的企业情况,得1分,未上报扣1分。
2. 组织违法违规项目的建设单位按照《青浦区产业项目评审准入办法》编写评估材料并负责预审,通过后报区产业项目评审准入联席会议,得1分,未预审扣1分。
3. 参与区产业项目评审准入联席会议针对违法违规项目开展的综合评估,得1分,未参与扣1分。
4. 会同区各相关职能部门对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开展清理整治工作,得1分,未参与扣1分。
5. 定期向区环保局报送企业整改进度,得1分,未报送扣1分。
(八)信访处理,权重7
1. 无环境纠纷引起的群体性上访事件,得3分,发生1次扣0.5分(区级及以上人民政府上访);
2. 积极配合监察支队处理信访件4分,未完成1件扣1分。监察支队需要街镇调处的信访件将会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街镇。注:发生较大及以上环境事件的,该项7分全部扣除。
(九)危险废物突发环境事件、废放射源收储工作,权重5
各街镇对辖区内发生的危险废物突发环境事件应当积极处理、及时处置,未能及时处理处置的,每次扣1分;各街镇对辖区内由于企业关闭等原因产生的废旧放射源应当督促企业做好收储工作,未做好收储工作的每次扣1分。
(十)环境宣传,权重5
完成“6·5”世界环境 日宣 传、中国环境报征订、日常下企业社区宣传情况、媒体宣传报道本区域环境保护工作及其他有特色的环境宣传教育情况,少完成1项扣1分。街镇提交相关活动照片、会议纪要等支撑材料。
三、加分项目
(十一)环保特色工作,权重5
考核各镇、街道在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任务详见附表3)、污染减排、污染防治、信访调处等方面具有创新、示范意义的特色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根据镇、街道自评上报内容,由相关业务科室商议后经局长办公会议审议确定各镇、街道得分。
 
 


附表1
2016 年各街镇降尘监测点位及考核目标值
(单位:吨/平方公里·月)
街镇
监测点位
2015 年现状
2016 年目标
金泽镇
镇政府
2.7
3.1
练塘镇
德力西
2.7
3.1
朱家角镇
财苑宾馆
2.9
3.1
赵巷镇
镇政府
4.8
4.6
重固镇
镇政府
4.4
4.4
徐泾镇
镇政府
4.2
4.2
白鹤镇
镇政府
5.0
4.8
华新镇
镇政府
5.4
5.2
夏阳街道
区环保局办公大楼
3.9
3.9
盈浦街道
盈浦街道办事处(原供销大楼)
3.9
3.9
香花桥街道
香花桥街道办事处
3.9
3.9
 
 
 
 
 
 
附表2
各街镇水环境质量考核断面
(氨氮、总磷浓度单位:mg/L
序号
街镇
考核断面
2015 年水质及类别
2020 年水质目标
氨氮
年均值
总磷
年均值
水质类别
1
金泽镇
太浦河-太浦河桥 (国考断面)
0.58
0.133
2
黄浦江-淀峰(国考断面)
0.51
0.142
3
北横港-练西大桥
0.29
0.121
4
北胜浜-金泽水厂
0.34
0.127
5
练塘镇
太浦河-太浦河桥(国考断面)
0.58
0.133
6
朱枫河-章练塘路练祥桥
0.51
0.184
7
朱家角镇
黄浦江-淀峰
0.51
0.142
8
淀浦河-南港大桥
1.2
0.211
9
华田泾-沈砖公路桥
0.46
0.240
10
赵巷镇
上达河-汇金路桥
2.71
0.328
劣Ⅴ类
11
新通波塘-方家窑桥
3.91
0.425
劣Ⅴ类
12
重固镇
老通波塘-北青公路桥
2.41
0.435
劣Ⅴ类
13
徐泾镇
徐泾港-京华路桥
5.56
0.557
劣Ⅴ类
14
白鹤镇
油墩港-纪鹤公路桥
2.34
0.402
劣Ⅴ类
15
华新镇
新通波塘-凤溪桥
4.42
0.505
劣Ⅴ类
16
新盐仓浦河-新盐仓浦桥
3.59
0.391
劣Ⅴ类
17
夏阳街道
淀浦河-318国道桥
1.88
0.261
18
东大盈港-东大盈港桥
2.33
0.325
劣Ⅴ类
19
上达河-汇金路桥
2.71
0.328
劣Ⅴ类
20
盈浦街道
西大盈港-芦湾桥
2.90
0.349
劣Ⅴ类
21
东大盈港-东大盈港桥
2.33
0.325
劣Ⅴ类
22
香花桥
街道
油墩港 - 北青公路桥
2.50
0.363
劣Ⅴ类
23
东大盈港-人民桥
3.03
0.397
劣Ⅴ类
24
上达河-汇金路桥
2.71
0.328
劣Ⅴ类


附表3
2016 年青浦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任务表(3+5+23
序号
街镇
地块名称
隐患简介
整治目标
备注
1
夏阳街道
青东农场
区域面积 747.70 公顷 ,区域内有各类经营户 580 家,来沪人员共 5048 人。违法用地、违法建筑泛滥成灾,违法用地共计 124.43 万平方米,违法建筑共计 106.63 万平方米。 五违 现象严重。
2016 6 月底完成整治
市级第一批
2
练塘镇
198 地块减量
涉及 86 家工业企业转型。合计占地约 570 余亩,涉及年能耗 6752.9 吨标煤,涉及从业人员 1518 人。
2016 年完成减量
市级第一批
3
白鹤镇
吴淞江上游地块
共涉及到 6 个村 103 家企业,主要行业涉及家具、包装制品、小五金加工等低端产业,绝大多数企业有违章建筑,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隐患比较严重,企业全部在 198 区域,没有条件做环评,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2016 年对整治区域全面实施拆违、产调、减量化
市级第二批
4
华新镇
通波塘北新地块
区域内经营活动单位均无环保批准手续,污水排放无序;木制品、展览展示企业存在 三合一 等严重消防安全隐患;建材码头堆场侵占河道规划用地,粉尘和噪音污染严重;企业违法用地约 124 亩,违法建筑 4. 2 万平方米 ,来沪人员约1000 人。
对涉及违法用地、违法建筑的企业按规定实施关停和建筑物的拆除等综合整治
市级第二批(与白鹤镇地块打包)
5
徐泾镇
崧泽大道北侧地块
共涉及 47 家企业,污染环境严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或非法占用土地、违法建设、违法生产经营。
2016 年完成整治
区级重点区域
6
朱家角镇
养鸡场等地块
涉及 5 个行政村、企业 80 余家,地块面积 500 余亩。 五违 现象严重。
2016 年完成整治
区级重点区域
7
金泽镇
水源保护区地块
涉及多个村,整治企业 67 家,违法用地 80 亩,违法建筑 4. 2 万平方米
2016 年完成整治
区级重点区域
8
赵巷镇
夏阳街道
盈浦街道
香花桥街道
环城水系
涉及地块为西大盈、上达河、杨泾港、油墩港周边区域,涉及夏阳街道、盈浦街道、香花桥街道、赵巷镇。
2016 年整治完成
区级重点区域
9
赵巷镇
佘北公路 3328-3338
该区域内小型企业共有 6 家和一家民办幼儿园,总建筑面积 2800 平方米 左右,结构有砖木、彩钢,本身不合理,再加上厂房结构不规范,存在安全隐患和消防安全隐患。
2016 年底前强制关闭
街镇重点区域
10
赵巷镇
沪青平公路 3301
该区域共 5400 平方米 ,内共有 10 家微小企业,安全生产投入资金也不足,且房屋陈旧,同时存在乱搭建现象,存在安全隐患和消防安全隐患。
2016 年底前强制关闭
街镇重点区域
11
华新镇
华益村地块
项目区域范围 4800 亩,拥有企业 125 户,占地 822.8 亩,建筑面积 22. 9 万平方米 。企业大部分均无 三废 处理设施,对周边市级河道苏州河及四条区级河道造成了严重的污染。
通过两年左右时间,着力推进企业关停调整工作。 2016 年完成土地进行减量化
街镇重点区域
12
华新镇
嵩山村北青公路 3883 号(上海雅丽针织袜业有限公司)
该区域内共有 11 家企业,存在群租、 三合一 现象,而且电器线路老化、零乱,消防通道不畅通,消防设施配备不足、缺损,安全管理混乱等现象。
2016 年完成整治
街镇重点区域
13
华新镇
公凤房产
该区域属违法建筑,人员复杂、厂区内 三合一 现象严重,人员复杂,消防设施不健全,房屋结构简易,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2016 年完成整治
街镇重点区域
14
白鹤镇
红旗村厂区
村民和农田聚集居,存在化工、服装、小五金等低端产业,违章建筑多,工业垃圾随地倾倒现象严重,三废对西大盈江造成威胁,造成周边群众生活困扰
2016 年全面拆除违章,对不符合产业导向的企业坚决予以取缔,保护西大盈江段水质安全
街镇重点区域
15
白鹤镇
梅桥村厂区
作为靠近集镇中心的梅桥村老工业区,集中了不少低端产业,如喷漆厂、家具厂、包装厂等,且整个厂区排布复杂,只有一个出口,容易引发火灾、安全生产事故。
2016 年拆除违章建筑,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和消防隐患,对不符合产业导向的企业进行产调和减量化
街镇重点区域
16
练塘镇
徐练养鸡场
养鸡场内有家具厂,存在粉尘污染,拖线板乱拉。
2016 年完成整治
街镇重点区域
17
练塘镇
朱庄养鸡场
厂区内安全通道堵塞。
2016 年完成整治
街镇重点区域
18
练塘镇
东庄工业园区
电线老化、缺少灭火器。
2016 年完成整治
街镇重点区域
19
练塘镇
上海禧龙红木家具厂
家具厂内粉尘污染严重。
2016 年完成整治
街镇重点区域
20
练塘镇
大新养鸡场
灭火器过期,消防通道堵塞。
2016 年完成整治
街镇重点区域
21
金泽镇
任屯村莲龚路 30 31 号(原养殖场)
内有 8 家企业存在安全隐患。
2016 年将区域内 8 家企业全部清退,违法建筑全部拆除,制定产业规划
街镇重点区域
22
金泽镇
新港村莲尤路 9 号(原养鹅场)
内有 10 家企业存在安全隐患。
2016 年将该区域内 10 家企业全部清退,违法建筑全部拆除,根据产业制定规划
街镇重点区域
23
夏阳街道
原农科所
区域面积约 20 多亩,共有 10 家企业,违章建筑、违法经营现象严重。
2016 年底拆除复垦
街镇重点区域
24
夏阳街道
塘郁村 G50 高速出口
存在违法用地、无证房屋、无证无照单位。
2016 6 月拆除复垦
街镇重点区域
25
盈浦街道
码头街
该区域设有菜场,临时疏导点等,故周边环境较差,影响市容市貌,同时,由于该区域人流量大,交通时常拥堵,亦存在安全等隐患。
2016 年取缔外围临时疏导点
街镇重点区域
26
盈浦街道
朱家浜
属于城中村,街道唯一一条黑臭河道位于此处,同时,该区域大量外来人口居住于此,并存在大大小小无证无照废品收购站十余家,环境面貌较差,环境、安全隐患突出。
2016 年会同水务等部门对黑臭河道进行专项治理,并组织力量全面取缔废品收购站,消除安全隐患
街镇重点区域
27
盈浦街道
云展公司
企业内建筑耐火等级不符合安全要求,存在消防隐患;企业没有纳管排污不符合要求,生产也产生空气等环境污染。
2016 年完成拆违,所有企业强制关闭
街镇重点区域
28
香花桥街道
民惠一居、胜利路新桥路东侧、祥腾商业街
商业房源设计共二层楼,有 19 户业主将二楼私自分割成三层,用于出租他人用于居住, 19 户业主共分割成 104 间房间,居住人数 120 人左右、每层通道狭小,每户住户有煤气罐,存在较严重消防隐患。
2016 年完成人员清退,消防安全隐患整治
街镇重点区域
29
香花桥街道
仁新节能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公司将三层宿舍楼出租上海义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破墙开店,底楼有 29 间门面,现已招租 6 家门面,二楼以上房间部分由义进实业出租给外来人员用于居住,存在三合一现象。
2016 年完成整治,底楼门面经营户强制关闭,恢复原状
街镇重点区域
30
香花桥街道
上海泰盈石业有限公司
存在大量成片违法搭建(钢结构),堆放和加工石材,无粉尘处理设备,环境污染较严重。
2016 年拆除违建,消除环境污染
街镇重点区域
31
香花桥街道
上海金洲五金装饰城
将原工业厂房装修分隔成商铺用于招租,有 5000 -6000 平方米 左右,经营家具,装饰建材等,装修不符合消防规范,存在消防安全隐患,部分楼顶存在违法搭建。
2016 年拆除违建,消除消防隐患
街镇重点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