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
QC4301000-2016-018
主动公开
青环保〔2016〕57号
青浦区环境保护局
2016.12.09
各街镇、一园三区: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和环保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环办环监〔2016〕46号),为进一步推进本区“未批先建”、“久拖不验”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清理整治工作,我局根据《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关于清理整治“未批先建”、“久拖不验”建设项目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沪环保评〔2016〕108号)、《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沪环保评〔2016〕365号)精神,提出了后续工作要求,望认真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整治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是一项重要的环保工作,并已列入今明两年国务院、环境保护部对本市环保工作督查、巡视的重点内容之一。2011年本市进行了第一轮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今年市环保局再次组织各区开展新一轮清理整治工作。请各街镇、一园三区领导务必高度重视,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与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拆五违”等工作的有机结合,加快推进清理整治工作。
依据《青浦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青浦区清理整治“未批先建”、“久拖未验”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青环保〔2016〕43号)要求,各街镇、一园三区针对列入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名单的259家企业,遵循淘汰/调整、规范管理和完善手续的分类处理原则,不折不扣地完成今年年度目标任务。
二、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动态更新实现全覆盖
(一)再进行一次全面摸排调查。在确保完成本次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的基础上,各街镇、一园三区于2017年3月底前,对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再做一次全面的摸排调查,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对新发现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按照淘汰/调整、规范管理和完善手续等分类处理原则,制定2017年清理整治工作计划,滚动实施。
(二)组织开展清理整治工作回头看。我局近期将对2011-2013年开展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确保清理整治工作的连续性、有效性。请各街镇、一园三区做好相关准备,配合做好“回头看”工作,对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及时整改,确保于2017年6月底前完成此项工作。
三、加强指导监督考核,严格行政责任追究
2016年底前,市局将对各区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抽查。对调查摸底不全面、不准确的地区,实行通报批评,责令重新调查;对未按时完成2016年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目标任务的地区,市局将约谈相关区政府领导,并对新建建设项目区域限批;对未按期完成整治任务,经督查发现问题严重的地区和单位,依法依纪进行责任追究。
特此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环境保护局
青浦区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6年12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