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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青浦区生态环境局2018年度工作总结及2019年度工作计划》的通知

QC4301000-2019-009

主动公开

青环保〔2019〕19号

青浦区环境保护局

2019.03.19

        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现将《青浦区生态环境局2018年度工作总结和2019年度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

    附件:青浦区生态环境局2018年度工作总结和2019年度工作计划

上海市青浦区生态环境局

2019319

 

                                                       

  青浦区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19319日印发  

附件

2018年度工作总结及2019年度工作计划

2018年以来,青浦区环境保护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和考察上海时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坚决践行“两个维护”,紧紧围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和李强书记关于青浦“做好生态建设、特色产业、乡村振兴三篇大文章”的指示精神,以抢的意识,拼的勇气,实的作风,落实好区委区政府和市生态局布置的各项目标任务,加快改善青浦区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一、2018年工作回顾

(一)重大环保专项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加快推进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8年我区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7个工程项目和30个管理项目稳步推进。饮用水安全得到进一步保障。在全面完成二级水源保护排污口关闭的基础上,持续实施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工业企业排查摸底和关闭清拆工作。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全面排查苏四期整治范围内未纳管企业并开展整治。河湖综合整治继续深化。苏州河四期工程项目全面启动。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19个市考断面中:2个国考断面全面达标,17个市考断面中有14个断面达标,总体达标率为84.2%(包括国考),市考断面(含国考断面)主要污染物指标氨氮、总磷较2017年同期分别改善29.6%6.0%;饮用水源地的水质综合污染指数为0.53,评价为优,优于去年同期(0.56)。

二是全面推进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一是完成《青浦区打赢蓝天保卫战目标责任书(2018-2020年)》签订并分解落实任务。二是完成《青浦区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8-2022年)》编制。三是推进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2018年全区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优良率为72.6%,优于2017年(68.2%)。PM2.5平均浓度为41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47微克/立方米)下降12.8%

三是积极开展土壤污染防治。一是完成《青浦区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签订并分解落实任务。二是统筹全区实施完成《青浦区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2018年重点任务清单》40项工作任务。三是开展271家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四是落实本区工业企业关停、拆除、搬迁过程中土壤环境污染防治。五是加强建设用地储备、出让、收回、续期等环节的场地环境调查评估和治理修复的监督管理。六是完成中央资金支持项目“金泽镇莲盛镀锌厂原址污染场地治理修复工程”,共支付中央资金165万。制定了危险废物的规范化监管计划,并整理出58家重点监管单位,纳入2018度规范化管理对象(共计70家)。对全区275家涉危企业开展监督检查。

四是推进实施第七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根据任务清单,区环保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编制了《青浦区2018-2020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截止2018年底,74个市级项目已完成3项,已开工启动56项,开工启动率80%。完成第六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终期评估工作;进一步优化水源地生态补偿转移支付资金“以奖代拔”管理办法。

(二)环境监管力度不断加强

一是强化环境监察执法和行政处罚。2018年全年,调处各类信访3225件,确保信访件100%受理,100%回复,信访总量同比去年下降14%,市级考核满意率位于中等偏上位置,区级考核满意率缓慢上升。2018全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约1670批次,7500人次,4521户次。2018年共立案339件,结案338件,作出行政处罚164件,处罚金额为3534.2万元。其中违反水:7件、气:44件、声:1件、建设项目:42件、固废:35件、超标或超总量排污:28件、不正常使用或者擅自拆除(闲置)污染处理设施:3件、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1件、违反自动监控环境管理制:2件、未按规定建立环境管理台账:1件。实施查封、扣押案件:16件;环境污染犯罪案件:3件。

二是发挥排污许可证的“三监联动”作用。实施排污许可证与全面达标计划和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三合一”工作,通过核发排污许可证,明确环境管理要求。全面落实《排污许可制全面支撑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实现“一个平台、一张地图、一套数据”的污染源信息化管理。所有重点排污单位均已安装污染物在线监控设施。推动街镇、工业园区引入第三方技术力量开展“专业查污”。形成了“企业主体、政府监管、社会参与、公众监督”的污染源监管体系。

三是积极落实“放管服”指导精神。全面简化建设项目环评报批所需提交的材料,由原来的15类材料简化为4类材料;取消试生产、竣工验收及环评登记表3项行政审批事项;豁免了45个大类、200多个小类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完成“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一网通办”相关工作。2018年共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428件(报告表412件、报告书16件),其中13个项目开展了环评技术评估;企业环保自主竣工验收320件;环境影响登记备案3232件;另有20个项目开展玻璃幕墙光反射影响论证技术评估,夜间施工审批约20件。

四是扎实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成立青浦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制定普查实施方案,全面部署本区普查相关工作;划分以村、居管辖范围和“二规合一”后的104工业地块普查小区309个,作为普查基本单元;共选聘普查指导员41名、普查员451名,形成区-镇(街道)-村(居委会)三级普查组织架构。共调查纳入普查范围的工业源3288家、集中式395家和移动源57家。普查本地化补充调查、普查数据质量审核与修正、结合普查工作同步开展的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等有序实施。

(三)生态建设和法规宣贯力度不断深化

一是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梳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成员单位工作目标,在区政研室综合协调下,明确2018年工作要点,从做好生态建设文章、科学编制各类规划、加强城市设计三方面制订了《2018年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任务清单》,共计14项任务,现已全部完成;扎实做好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完成《上海市青浦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评审,根据评审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规划文本并通过人大审议。

二是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青浦区环保局认真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2019年我局共形成各类红头文件99件,其中主动公开38件,依申请公开5件;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件,同意公开或部分公开数8件,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告知、答复等做到了程序规范、合理;所有受理依申请公开件、已答复件均无行政复议。实时登记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信息系统、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信息系统纠错表、行政处罚决定变更标注信息表。

三是加大环境宣传力度。63日,举办“国旗下成长”暨“美丽青浦,我是行动者”、“美丽青浦,我是行动者”六五世界环境日环保主题汇演活动;环保宣讲,深入社区,呼吁每个人都要成为保护环境的倡导者、践行者和推动者;青浦报专版发布“青浦环境质量公报”;“青浦环境”微信平台发布推送微信493篇,微博1544篇。完成了22家绿色家庭、4家区级绿色社区、4所绿色学校的创建工作。

(四)不断强化党风政风和队伍建设。制定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深入学习十九大精神,组织全体公务员以及参公人员参加干部在线学习,开展党性教育为主的党课、警示教育、参观等活动,至目前为止共有350多人次参加。根据局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7+6+X的责任清单和工作清单,制定和完善工作计划,逐项抓好落实。调研531人次,收集各类意见建议168条,接到负责调处问题121件,解决121个问题,问题解决完成率百分百,书面形成10个常见问题的解答,完成3篇综合和专项调研报告。如期完成民主生活会。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定化学习教育的工作动员会。推进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

虽然顺利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环境保护工作任务,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是面对严峻复杂的生态环境保护形势、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人民群众对美好环境的期盼还有不小的差距:一是全区环境质量出现了稳中向好趋势,但成效并不稳固。生态文明建设正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水环境质量东、西部存在着严重的不平衡性。与区委、区政府提出的青浦的水环境建设和保护要走在上海的前列,成为引领的新标杆的要求尚存在着很多的差距。空气质量虽然持续改善,但是全市排名仍然倒数第一。除客观原因外,本区的散乱污企业、无组织排放企业、不达标等违法违规企业、扬尘污染等仍然大量存在。二是生态文明建设的统筹、协调能力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各专项办公室的工作机制尚需完善,人员、能力尚需加强,一定程度存在着说过了等于做过了,做过了等于做好了”的现象。三是“钉钉子”精神气还不足,主动作为、跨前一步的意识尚未真正形成。时有推诿、扯皮的现象发生,强调困难的多,主动奉献的少。与打造政治强、作风硬、本领高、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的要求相比,还需大家共同努力。

二、2019年工作计划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攻坚克难、推进青浦区全面跨越式发展的关键一年,我们要抓住重大历史机遇,积极对标更高要求,有力推进挂图作战工作全面开展,上下一心凝聚合力打好污染攻坚战,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持续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一是以生态文明建设为中心,全面推进2019年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计划,推动青浦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区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机制。

二是全面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更名,落实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生态细胞工程建设,夯实生态文明基础建设工作,努力把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把生态环境转化为宜居环境。

三是继续开展生态补偿考核,进一步修订青浦区2019年度水源地生态补偿转移支付资金“以奖代拔”管理办法,并会同相关部门完成年度水源地生态补偿考核工作。

(二)坚决打赢碧水、蓝天、净土保卫战

一是打赢碧水保卫战。全面推进苏四期综合整治项目,确保2019年所有国考、市考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全面完成二级水源保护区工业企业关闭清拆,加强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长效管理,全面滚动排查、整治和取缔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的排污隐患和违法生产行为。加强农业污染防治,重点提升二级水源保护区内坑塘养殖水污染防治能力。持续开展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评估、调度和通报工作。

二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编制《青浦区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9年重点任务清单》并统筹全区推进实施。推进158台燃油燃气锅炉提标改造。推进150家印刷、家具制造、汽车零部件、涂料油墨等行业开展VOCs源头替代。推行餐饮油烟在线监控和第三方治理。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监测和污染治理。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拆房工地、市政工程、混凝土搅拌站、码头堆场、渣土运输、道路保洁等扬尘污染防治。

三是打赢净土保卫战。全面统筹实施《青浦区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建设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强场地环境全过程监管。落实搬迁拆除企业残留污染物清理和安全处置。配合区规土局和区农委开展“198”减量化地块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开展污染地块治理修复工程。开展一般工业固废管理,持续巩固清废行动成效。

(三)持续加强环境监管

一是全面开展青浦区环境保护督察。一是积极主动的迎接中央第二轮环保督查,各部门各科室要主动对接好市局各处室;二是抓好首轮中央、市级督查和2018年区级督查发现的问题,依照整改意见做好整改措施落地落实;三是贯彻落实《关于建立青浦区环境保护督察制度的通知》相关规定,有序开展19年区级环保督察工作,进一步检验各街镇落实各级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情况,推动我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污染防治水平不断提高。

二是持续深入开展审改工作。着力营造优商环境,继续巩固已开展的审改成果,不断深化审改范围和深度,大力推进一网通办事服务,进一步规范办事流程,逐步实现无纸化。推进 “三线一单”划定工作,落实建设项目联动。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排污系数核算。攻坚排污许可证核发和证后监管。加强污染源监测体系建设,持续提升环境监测水平。

三是五个层面做好执法。一是重点行业企业的监管,持续强化一类污染物、水源地风险、长三角示范区、大气污染企业等重点领域及重点区域的专项执法态势;二是做好排污许可证的巡查监管,对排污许可证单位强化监管;三是继续深入推进双随机抽查及各类专项执法行动,持续更新双随机数据库,提高随机率,增加随机监管频次;四是以信访为线索,梳理分类,选定重点源重拳出击,保证全年执法连续性,保持高压态势;五是深入推进环保网格化监管,全面运行巡查、汇报、收集、反馈、跟进机制,做到“三个及时”即及时发现违规情况,及时阻止违法行为,及时落实行政处罚。

四是加强环境应急监测能力。按照标准化能力建设要求及本区实际,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升级应急监测设备,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学习;有序推进年度环境质量、污染源、应急和生态等各项监测任务,推进完成功能区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建设,落实环境空气质保实验室建设,确保监测数据和信息的准确可靠。

五是加强环境宣教。加大宣传力度,拓宽外宣渠道。积极开展全民环境教育行动,继续推进在我区中、小学中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的教育,普及社区生态文明建设,培育环境保护的理念。充分发挥环保宣讲团的作用,增强全民环境意识,形成全社会重视和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四)梳理重点工作开展挂图作战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重点工作的组织、统筹和推进,以钉钉子精神狠抓落实,以挂图作战的方式,实现任务上墙、目标上墙、责任上墙、进度上墙,使各项重点工作推进过程可量化、可督查、可考核,确保工作的及时高效落实。在我局常规性重点工作、阶段性重点工作、区域性重点工作中筛选事关全局发展的重要工作15项,其中水环境两项,大气治理三项,专项行动计划两项,环境管理五项,生态与宣传三项。各部门要分级推进。一是全局15项重点工作由各责任部门持续推进;二是各部门对局重点工作进一步细化分解后确定本部门的重点工作,并负责一并推进。各项挂图作战要持续开展并做到每月有督查、每季有通报、年底有总结。重点工作年度完成情况列为绩效考核重要内容。

(五)要深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

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着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压实基层党建责任制。一要强化理论武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教育。二要加强支部规范化建设。注重制度建设、组织建设和党员干部队伍的建设,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开展好各项党内活动。三是积极开展区域化党建工作。持续深化大调研工作,开展联系企业社区活动以及组团式活动。

深化党风廉政建设。一是贯彻落实“四责协同”工作机制。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项目为抓手,找准各单位、各部门潜在的廉政风险点,精确制定廉政项目和防控措施。二是扎牢制度笼子。坚持自上而下、以上率下,重点围绕八项规定实施细则、限额以下自主采购操作办法、干部外出报告、操办婚丧喜庆、财务支出管理等制度的执行情况开展督查检查,保持系统风清气正良好氛围。三是强化职工思想教育。积极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利用反面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保持警钟长鸣,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严格执纪问责。重视线索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干部职工,按照相关问责管理制度要求,失责必究、问责必严。坚守意识形态阵地。一是加强舆情监测管控。及时关注、研判和处理舆情,注重环保网站、微信公众号的信息采集和审核,以正面的信息报道占据宣传主阵地。二是加强文明创建。巩固市、区两级文明单位创建成果。三是加强志愿服务。充分发挥志愿者队伍的作用,做好环保知识的普及宣传工作。

优化干部队伍建设。一是稳步推进机构改革。根据新增职能,进一步优化调整机关科室职能,理顺工作界面、提升工作效率。二是加强干部队伍的建设,结合机构改革,设定三定方案,合理调整科级干部岗位,注重年轻干部的培养。三是加快培养专业人才队伍,充分发挥环保院士工作站的优势,广泛开展学术研究和技术交流,积极打造一流专业技术交流平台。持续加强继续教育、在线课程、干部轮训等学习培训,不断提升干部队伍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