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快推进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工业企业关闭清拆的通知
QC4301000-2018-039
主动公开
青环保〔2018〕88号
青浦区环境保护局
2018.10.15
金泽镇、练塘镇、朱家角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
根据新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上海市第七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和市政府第
154
次常务会议(
2017
年
6
月
12
日)精神,决定
2018
年
11
月底前完成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工业企业的关闭清拆。
各镇应按照要求、倒排时间,加快推进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工业企业的关闭清拆工作,确保如期完成。
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工业企业关闭清拆是我市在全面落实二级水源保护区禁止新改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的重点工作,也是国家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督查的重点,各镇务必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全面提升我区饮用水源地环境管理水平。
特此通知。
青浦区环境保护局
2018
年
10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