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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环境保护局关于青浦区2018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的自查报告

QC4301000-2018-042

主动公开

青环保〔2018〕99号

青浦区环境保护局

2018.12.21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按照《上海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 2018 - 2022 年)》(沪府办发〔 2018 25 号) 《青浦区打赢蓝天保卫战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在市政府统一部署安排下,我区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强化责任,全力推进,圆满完成了 2018 年度目标任务,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实现稳中有升。根据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大气污染防治 2018 年度工作总结和 2019 年工作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沪环保函〔 2018 199 号), 现将青浦区 2018 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8年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截至 2018 11 月底,我区AQI(环境空气质量指数)优良率为 72.5% ,较去年同期上升 3.6 个百分点。我区PM2.5平均浓度为 41 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下降 10.9% PM10平均浓度为 53 微克/立方米;臭氧日最大 8 小时平均第 90 百分位数浓度为 184 ug/m3 ,较去年同期下降 5.6%
二、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
2018 年,市下达青浦区的 26 项大气污染防治任务全部完成年度目标。
(一)严控新建燃煤项目
我区 2018 年无新建燃煤设施。
(二)煤质监管
2018 1 - 3 月,我区加强青浦热电煤炭质量的日常监管,进行持续巡查,未发现使用情况。 2018 3 31 日,青浦热电 3 75 蒸吨的燃煤锅炉全部停用。至此,青浦区无燃煤设施,全部实现清洁能源替代。
(三)产业结构调整项目
持续推进 104 保留工业区块产业结构优化和产业能级提升,进一步淘汰污染严重、治理无望的企业,有序推进园区外企业向园区集中。全区 104 区块内共淘汰关闭低效工业用地企业 83 家,腾出土地面积 436.8 亩。
(四)“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
2018 9 月,我区编制印发了《青浦区 2018 年“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散乱污”企业的排查。坚持“先停后治”、“重大隐患必须消除、散乱污现象必须整治”的原则,对“散乱污”企业实施分类整治。截至 10 月底,通过两断三清等手段,全区 41 家“散乱污”企业实施关停取缔或搬迁,全面完成整治目标。在后续的日常监管中,我区依托网格化巡查机制,对散乱污企业“发现一起、整治一起”,不断巩固整治成效。
我区继续推进工业企业VOCs治理工作, 2018 4 月,印发了《关于推进 2018 年本区工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深化治理工作的通知》(青环保〔 2018 26 号),召开工作推进会,在家具制造和木制品加工行业、包装印刷两个行业首先开展低VOCs含量原辅料的源头替代工作。截至目前,全区共有 11 家企业完成末端治理, 49 家家具制造和木制品加工行业企业和 77 家包装印刷行业企业完成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的源头替代,超额完成既定的年度目标。
(六)储运过程挥发性有机物治理
按照市级名单,经排摸,我区无液散码头储罐。根据《上海市存储过程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技术规范(试行)》,我区启动了全区陆地储罐相关情况调查。 有机化工原料制造、合成材料等六个行业重点企业,按照规程实施LDAR和开停工维检修期间的VOCs防控,目前已完成 4 家企业的LDAR控制措施。
(七)企业主要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
2018 年,我区共有 24 家大气重点企业,共监测 44 次,达标 40 次,主要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率为 90.9%
(八)企业堆场 无组织排放监管
通过排摸,我区有 2 家混凝土搅拌站存在原料堆场无组织排放现象,已于 2018 5 月底全面完成整治。
(九)燃油燃气锅炉提标改造
2018 年,我区对全区锅炉开展排摸,锁定改造底数 313 台。为全面推进锅炉提标改造,我区印发并实施了《关于加快推进 2018 年度燃油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提标改造的通知》(青环保〔 2018 30 号),分别于 4 月和 8 月在全区范围内对各街镇、工业园区、西虹桥开发区以及锅炉企业召开工作推进会。按照《青浦区打赢蓝天保卫战目标责任书》要求,我区 2018 年应完成总量的 20% 68 台),实际完成 87 台,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完成年度目标的 128% ,完成总体目标的 28% )。
2018 年,我区加快新能源车辆的推广力度,新增和更新新能源公交车辆 90 辆,超额完成年度任务。我区新增、更新的公务用车中已有 90% 为新能源车,超额完成 80% 年度目标任务。
(十一)在用车执法(路检、遥测、入户检查)
青浦区积极开展机动车监测和执法改造, 2018 年全年监测机动车 8446 辆,其中:遥感监测 6775 辆、路检 9 辆、公交车 1440 辆、卖场班车 38 辆、长途客运车 160 辆、柴油车 24 辆;对 2 辆路检超标车辆和 3 辆尾气超标的柴油车辆进行了处罚。
(十二)油品 质量和车用尿素监管
对全区的加油站的油品进行了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 22 人次,未发现违法情况。 对上海际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车用尾气尿素溶液进行抽样检测,经检验为合格。
(十三)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
我区对辖区内 116 辆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开展了抽测。区环保局对尾气监测超标的企业进行了约谈,并邀请市环科院专家进行技术指导,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对治理无望的 老旧机械要求加快淘汰力度,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油改电”。
2016 年以来,我区逐年加快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步伐,逐步推进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建设,截至 2018 年底,在青浦城区、青浦工业园区、朱家角古镇共建设了 280 个自行车租赁站点,投放自行车 6000 辆,所有自行车站点及自行车辆实行并网运营。截至 2018 年底,青浦城区共有 122 条道路, 116 条道路设置了人行道,全区建设有人行道 604357 平方米。
2018 年,我区继续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完成 14 个供地地块节能建筑,总建筑面积为 94.3 万平方米,其中除一个社区商业项目建筑面积过小不符合装配式实施要求以外,其余 13 个地块均要求 100% 实施装配式建筑,预制率不低于 40% 、装配率不低于 60% 。我区积极推进全装修住宅建设,截至目前,我区全装修住宅项目共计 31 个,总住宅面积 1794362 平方米。
(十六)推广低VOCs建筑涂料溶剂产品
建筑涂饰现已基本使用水性涂料,自 2015 年起市政行业将禁止使用溶剂型涂料。
我区对在建工程文明施工以及扬尘防控加强日常监管,在每月 4 次的巡查中进行重点检查。 2018 4 24 日、 6 11 日、 8 13 日,我区开展了 3 次针对文明施工、扬尘污染责任落实、在线设备运行、安全文明措施费使用等情况的“建设工程文明施工专项大检查”,共出动检查人员 110 人次,涉及在建项目 64 个,开具《青浦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整治整改通知单》 55 份。积极推进扬尘在线监控设施安装,截至目前,我区累计安装扬尘在线监测系统的在建项目 154 个,并联网至上海市扬尘在线监控管理平台。
我区进一步加强内港散货码头扬尘污染防控,全区所有内港码头堆场均已安装扬尘治理设施, 17 个码头堆场安装扬尘在线监控设施,并与上海市扬尘在线监控管理平台联网。
(十九)道路 扬尘污染控制
我区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全面加强道路扬尘污染防治。区公安分局在重点路段设置流动检查点,加大巡查力度,对不按要求进行篷布覆盖的抛洒车辆进行教育,减少车辆抛洒,并依法处罚抛洒、飘散载运物违法行为 894 起。区城管执法局查处渣土车辆跑冒滴漏 20 起,处罚金额 23700 元。 区绿化市容局 落实道路保洁作业企业主体责任,实施道路 差别化 保洁,增强机械清扫作业装备配置,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和冲洗率,对扬尘污染较重的道路,合理调整清扫作业方式,延长作业保洁时间,增加机械清扫、冲洗频率,有效控制路面扬尘。
(二十)加油站安装油气在线监测
我区开展了汽油年销量 5000 吨以上加油站的调查,经排查共有 19 家加油站, 2019 年将根据市里要求进一步安装油气在线监测设施。
全区餐饮服务场所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推广大中型餐饮服务场所安装油烟在线监测设施。截至目前,全区共有 83 家餐饮服务场所安装了工况+浓度的油烟在线监测设备。我区委托专业第三方实施餐饮油烟日常巡查监管,对油烟在线数据超标或异常的情况及时报环保局,并联系督促餐饮业主立即整改,确保餐饮油烟达标排放。
(二十二)禁止垃圾露天焚烧
我区进一步加强露天垃圾焚烧的执法力度, 2018 年,共查处露天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树叶、秸秆等案件 15 起,处罚金额 7300 元。
我区全面实施秸秆禁烧政策,“三夏”“三秋”期间不定期、不定点开展巡查,遥感未发现秸秆焚烧火点。同时,引导、鼓励农作物秸秆还田和综合利用, 2018 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 96% 以上。
2018 年,我区加大日常监管,强化大气执法力度。工业企业方面,区环保局开展了“ 2018 年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行动”、“ 2018 年大气无组织排放专项整治执法行动”、“ 2018 年空气质量改善专项攻坚战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 361 批次, 1275 人次,检查企业 363 户次,餐饮 111 户次,立案 52 家,累计处罚金额 331.8 万元。渣土运输方面, 区城管执法局会同渣土、交警、运管等部门组织开展多次针对渣土运输的集中整治行动,保持对违规渣土运输行为的高压态势, 共查获未采取密闭、遗撒等违法车辆 387 台次,处罚金额 103.84 万元。扬尘污染方面, 区建管委联合区环保局、房管局、公安分局以及城管局,分别于 8 月份、 11 月份开展了两次扬尘综合整治联合专项检查,编制了《青浦区 2018 8 月份扬尘联合检查情况通报》,并向区内在建工地、搅拌站以及码头堆场扬尘污染防治予以公告。
2018 年,我区编制了《青浦区空气重污染专项应急预案》,全年共启动 11 天空气重污染预警,其中蓝色预警 8 天、黄色预警 3 天。在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期间,落实工业企业停限产生产调控,实施建筑工地、拆房工地、市政道路、码头堆场停工,加大道路冲洗频次等。
2018 年,我区编制了《青浦区清洁空气行动计划( 2018 - 2022 年)》(青府办发〔 2018 75 号)和《青浦区清洁空气行动计划 2018 年任务清单》(青环保〔 2018 83 号),明确目标任务、部门职责和时间节点,组织各职能部门实施;每月跟踪项目进展情况。 12 月,我区开展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自查,编制《青浦区 2018 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自查报告》。
三、特色工作
(一)全力开展进博会空气质量保障攻坚
中国首届进口博览会是 2018 年中国四大主场外交的收官之作,青浦区作为本次博览会的主场地,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提早谋划,积极落实各项空气质量改善专项攻坚措施,本区“进博会”期间空气优良率 100%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编制工作方案。我区成立了“ 2018 年青浦区空气质量改善专项攻坚工作组”,由区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府办副主任、区环保局局长任副组长, 14 个委办局、 11 个街镇和 4 家区属公司分管领导任组员;建立了青浦区空气重污染应急减排微信工作群,构建了市--街镇、园区-工业企业四级联动的预警发布和信息接收反馈通道,在“上海市空气质量改善专项攻坚指挥部”的领导下,组织落实本区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以突出重点、确保达标,科学分析、精准管控,本地为主、区域协同为原则,编制印发了《青浦区 2018 年空气质量改善专项攻坚实施方案》。 二是明确责任分工,召开工作推进会。 10 17 日,青浦区召开 2018 年青浦区空气质量改善专项攻坚战暨“进博会”空气保障工作专题推进会,由分管副区长顾骏主持并作重要讲话和工作部署。三是充分政企协商,落实生产调控措施。我区尽早谋划,通过广泛动员、宣贯引导、政企协商、企业自愿、民众监督、加强执法等多种方式,要求企业在重点时段( 10 29 - 11 11 日)实施停限产措施,并编制了《青浦区“进博会”期间工业企业大气应急减排措施清单》,共有 279 家企业的 323 条生产线实施生产调控措施,包括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累计减排量达到 50% 的第一梯队中 112 家企业的 120 条产线,以及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累计减排量达到 60% 潜力替补的第二梯队中 177 家企业的 203 条产线,超额完成规定的总量减排任务。四是多管齐下,强化各项保障措施。我区在“进博会”保障期间,重点加强锅炉和重点企业生产调控,加大高污染机动车限行力度,实施错峰运输,加强船舶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控制,严控餐饮油烟等面源挥发性有机物污染,严禁露天焚烧,特别加大建筑工地、码头堆场、混凝土搅拌站扬尘防控、渣土运输和道路保洁。五是加大执法,助推管控措施到位。 开展网格化巡查, 每日出动 248 人次对“进博会”核心区 8 个网格进行 24 小时不间断徒步巡查,发现问题立即解决。 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以执法手段倒逼企业生产调控,每日对全区工 业企业、汽修行业、餐饮场所以及混凝土搅拌站等开展全天候、全方位、全时段 、地毯式的执法检查,一旦发现问题,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格处罚。 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 10 8 - 11 11 日,全区累计出动 7797 人次,检查污染源 9316 个,发现问题 71 个,处罚 29 起,处罚金额 587.38 万元,查封企业 8 家。
(二)积极开展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源头替代
一是全面排摸,积极编制方案。我区认真排查,全面梳理了全区家具制造和木制品加工行业、包装印刷行业企业名单,编制并实施《关于推进 2018 年本区工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深化治理工作的通知》(青环保 2018 26 号),重点对全区家具制造和木制品加工行业、包装印刷行业开展低挥发性有机物源头替代,并进一步推进末端治理。二是邀请专家,召开宣贯指导工作会议。 4 20 日,我区组织全区相关行业企业召开了青浦区 2018 年家具制造和木制品加工行业以及包装印刷行业VOCs深化治理工作推进会,邀请市环科院专家对源头替代要求和技术进行讲解和宣贯。三是加强跟踪调度,解决企业困难。我区每月调度VOCs源头替代企业实施进度,对源头替代技术有困难的企业,由区环保局结合大调研亲自到现场做好指导服务工作,及时解决企业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四是加强监测和执法,助推VOCs深化治理。 12 月,我区对家具制造和木制品加工行业企业源头替代效果开展监测,对照 2018 10 1 日实施的《家具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1 / 1059 - 2017 ), 超标严重的企业进行处罚并要求整改。截至目前,已完成 40 家工业企业的VOCs源头替代,超额完成市局下达的 20 家年度任务。
(三)超额完成燃油燃气锅炉提标改造年度目标
我区提早谋划,在 2017 年的首批开展试点的基础上, 2018 年全面推进中小燃油燃气锅炉提标改造。一是 提早谋划,积极部署。在市级有关文件及标准尚未出台之前,我区提前启动,多次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和落实市有关会议精神和要求,部署全区推进工作。二是摸清底数,分解任务。全面排摸我区现有的锅炉共 313 台中小燃油燃气锅炉锁定名单,在后续的工作中,做到“发现一台、改造一台”,并将任务分三年分解至各街镇和工业园区,完成情况纳入年度考核。三是完善机制,落实责任。我区建立了区经委、区环保局双牵头的工作机制,明确区相关部门的职能分工。完善进度月报以及例会制度,落实各街镇和工业园区的工作推进主体责任以及锅炉使用单位改造主体责任四是超额完成年度目标。根据《青浦区打赢蓝天保卫战目标责任书》的要求,截至目前,我区 2018 年应完成全区总量的 20% 68 台),实际完成 87 台,超额完成年度目标的 128% ,超额完成总体目标的 28%
四、主要问题和困难
1 .由于目前 VOCs 源头替代的规范和标准尚未出台,企业在实施源头替代的过程中对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具体标准存在疑问,在推进实施中存在困难。建议市级部门加快制定和出台包装印刷、汽车零部件制造、涂料和油墨生产、船舶制造、工程机械制造、化工、医药、橡胶制品等行业中低 VOCs 含量产品的具体标准和规范。
2 .我区开展了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检测,对超标的叉车等非道路移动机械要求企业落实整改,企业普遍反映对质量好且排放达标的叉车等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品牌和购买渠道不明确,对如何加装尾气净化装置的 DPF 改造不清楚,对整改后找哪个检测机构开展自行监测不清楚。建议市环保局加强技术指导,开展各类培训和改造试点,制定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达标排放优质的供货商、改造商和监测机构名单,为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治理提供技术支持。
 
 
上海市青浦区环境保护局
2018 12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