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区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的通知
QC4301000-2020-002
主动公开
青环保〔2020〕3号
上海市青浦区生态环境局
2020.01.09
各街镇、青浦工业园区、各相关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执行《关于全面开展本市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的通知》(沪环办〔2019〕53号)要求,全面完成2020年底全面开放的目标,现编制了《青浦区开展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青浦区开展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方案》
青浦区生态环境局 青浦区水务局
青浦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0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