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生态环境局印发关于《青浦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意见》的通知
QC4301000-2020-012
主动公开
青环保〔2020〕23号
上海市青浦区生态环境局
2020.03.31
局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
为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管,依据《上海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管管理办法(试行)》(沪环规〔2019〕1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我局研究制定了《青浦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意见》,现予以发布,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青浦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意见
2.上海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管管理办法
上海市青浦区生态环境局
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