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生态环境局关于无害化处置执法部门查获的危险化学品的复函
QC4301000-2020-033
主动公开
青环保〔2020〕56号
上海市青浦区生态环境局
2020.07.23
青浦区应急管理局:
贵局《青浦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商请协助无害化处置执法部门查获的危险化学品的函》已收悉。依据《废弃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执法部门查获的危险化学品为废弃危险化学品,属于危险废物,我局已分别协调了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上海绿澄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上海天汉环境资源有限公司,对目前存放于危险化学品应急储存仓库内的查扣危险化学品开展规范处置工作,请贵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报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落实暂存危险废物期间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事故应急救援措施,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特此函复。
联系人:杨俊联系电话:69714302
上海市青浦区生态环境局
2020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