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务局关于上报《上海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青浦区2020年度实施情况自查报告》的请示
QC43010002021025
主动公开
青环保〔2021〕1号
上海市青浦区生态环境局
2021.01.13
青浦区人民政府:
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考核规定(试行)〉的通知》(沪环保自〔2018〕99号)和《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关于报送〈上海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0年度实施情况自查报告的函》(沪环水〔2020〕264号)等文件要求,对照《上海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青浦区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和《青浦区打好碧水保卫战目标责任书》,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务局会同区相关职能部门编制了《上海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青浦区2020年度实施情况自查报告》,如无不妥,请予分别上报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和上海市水务局。
专此请示。
联系人:区生态环境局朱永辉 电话:69714325
区水 务 局沈杰 电话:69736062
附件:上海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青浦区2020年度实施情况自查报告
青浦区生态环境局 青浦区水务局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