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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务局关于上报《上海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青浦区2020年度实施情况自查报告》的请示

QC43010002021025

主动公开

青环保〔2021〕1号

上海市青浦区生态环境局

2021.01.13

青浦区人民政府:

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考核规定(试行)〉的通知》(沪环保自〔2018〕99号)和《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关于报送〈上海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0年度实施情况自查报告的函》(沪环水〔2020〕264号)等文件要求,对照《上海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青浦区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和《青浦区打好碧水保卫战目标责任书》,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务局会同区相关职能部门编制了《上海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青浦区2020年度实施情况自查报告》,如无不妥,请予分别上报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和上海市水务局。

专此请示。

联系人:区生态环境局朱永辉   电话:69714325

区水 务 局沈杰   电话:69736062

附件:上海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青浦区2020年度实施情况自查报告

青浦区生态环境局    青浦区水务局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