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青浦区关于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自查自纠整改方案》的请示
QC43010002021031
主动公开
青环保〔2021〕19号
上海市青浦区生态环境局
2021.03.09
青浦区人民政府: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切实消除青浦区关于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及历次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突出环境问题,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制定了《青浦区关于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自查自纠整改方案》,请区政府办公室予以转发。
专此请示。
联系人:区生态环境局熊国华顾丹宁电话:69715033
附件:青浦区关于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自查自纠整改方案
上海市青浦区生态环境局
202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