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青浦区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21年任务清单》的通知
QC43010002021008
主动公开
青环保〔2021〕28号
上海市青浦区生态环境局
2021.04.06
各相关委办局、镇(街道)、区属公司:
根据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21年任务清单>的函》(沪环气〔2021〕73号),为确保今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年度任务顺利完成,现将细化、分解的《青浦区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21年任务清单》(附件)和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1.请各相关责任部门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报送每月进展情况和年度总结报告等。
2.请各责任部门的牵头单位对照《青浦区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21年区级任务清单》于每月25日前将各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电子版)通过RTX报送至区生态环境局污染防治科。
3.根据上海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自查要求,请各责任部门的牵头单位于12月15日前将年度工作总结和相关支撑材料(电子版材料和加盖公章的纸质材料)报送至区生态环境局污染防治科。
联系人:区生态环境局污染防治科 莫晓军69714323
附件:青浦区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21年任务清单
上海市青浦区生态环境局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