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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生态环境局关于移送危险废物重点环保设施清单的函

QC43010002021040

主动公开

青环保〔2021〕49号

上海市青浦区生态环境局

2021.07.08

青浦区应急管理局:

根据《青浦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青浦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青安委〔2020〕2号)工作要求:区生态环境局应将危险废物集中贮存、处理处置设施等纳入到重点环保设施清单,并移交区应急管理局。经我局排查梳理,我区有4家单位涉及危险废物集中贮存、处理处置情况,为上海巨浪环保有限公司、上海绿澄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置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和上海源泰汽配股份有限公司,现将上述清单(详见附件)移送贵局,便于贵局开展日常监管及安全风险评估。后续新增危险废物重点环保设施的,我局将及时函告贵局。

此函。

联系人:区生态环境局自然生态科杨俊

联系电话:69714302

附件:青浦区危险废物重点环保设施清单

上海市青浦区生态环境局

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