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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移送青浦区涉特殊危险废物企业清单的函

关于移送青浦区涉特殊危险废物企业清单的函

主动公开

青环保〔2021〕67号

上海市青浦区生态环境局

2021.09.07

青浦区应急管理局:

根据《青浦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青浦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青安委〔2020〕2号)和《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市危险废物专项整治集中攻坚工作的通知》(沪环函〔2021〕96号)有关工作要求,生态环境部门应加强与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和信息共享,对检查中发现的有关安全风险问题,应及时将企业名单及有关线索通报同级应急管理部门,形成监管合力。经我局专项排查发现,上海罗门哈斯化工有限公司等37家企业日常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有废甲醇等涉易燃易爆特殊危险废物,现将有关企业清单(详见附件)移送贵局,便于贵局开展日常监管及安全风险评估。

此函。

联系人:区生态环境局自然生态科杨俊

联系方式:69714302

附件:青浦区涉特殊危险废物企业清单

上海市青浦区生态环境局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