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1年度青浦区地表水环境质量考核指标评分细则》等文件的通知
QC43010002021024
主动公开
青环保〔2021〕85号
上海市青浦区生态环境局
2021.11.05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2021年度青浦区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青绩考办〔2021〕1号)文件精神,由我局作为考核责任单位,牵头考核“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等四项指标。我局制定了《2021年度青浦区地表水环境质量考核指标评分细则》《2021年度青浦区生态环境治理工作考核指标评分细则》《2021年度青浦区重大环境污染事件考核指标评分细则》《2021年度青浦区重大生态破坏事件考核指标评分细则》四个文件,现印发给你们,考核工作将根据《2021年度青浦区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青绩考办〔2021〕1号)要求开展。
特此通知。
附件:1.2021年度青浦区地表水环境质量考核指标评分细则
2.2021年度青浦区生态环境治理工作考核指标评分细则
3.2021年度青浦区重大环境污染事件考核指标评分细则
4.2021年度青浦区重大生态破坏事件考核指标评分细则
联系人:陈峰 69714311
上海市青浦区生态环境局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