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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含油金属屑豁免利用备案的通知

QC43010002021060

主动公开

青环保〔2021〕96号

上海市青浦区生态环境局

2021.11.22

上海永茂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你公司会同浦东新区的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向我局提交了《上海市危险废物豁免利用备案申请表》和相关申请材料,申请含油金属屑豁免利用备案。为落实危险废物分级分类管理,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公司与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的含油金属屑豁免利用备案

经评估,你公司与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上报的含油金属屑豁免利用备案申请材料基本满足《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危险废物新旧名录衔接、落实分级分类管理要求的通知》(沪环土〔2021〕63号)文件要求,含油金属屑综合利用基本符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明确的“使用切削油或切削液进行机械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属于危险废物的含油金属屑”豁免环节为“利用”的豁免条件,结合专家组论证意见和市固化管理中心技术意见,现同意含油金属屑(仅限铝屑)豁免利用备案,备案量原则不超过申请量3000吨/年。

二、在进行资源化利用前重新申领或变更排污许可证

你公司应按有关规定在含油金属屑利用活动前重新申领或变更排污许可证。

三、你公司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许可证单位管理制度,做好含油金属屑综合利用工作

你公司作为含油金属屑综合利用单位,参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管理,应建立和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生产运营管理,按照利用方案开展综合利用,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和污染物达标排放。建立含油金属屑出入库及利用台账,并每季度向我局汇报利用工作情况,不断优化生产工艺,提升管理水平。加强含油金属屑综合利用产品的质量管控和去向跟踪,严格落实相关产品质量标准。落实安全评估报告及专家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确保生产装置及安全措施正常运行、安全监督有效。含油金属屑利用生产工艺发生变更或利用设施出现异常,应立即停止接收和利用,并向我局报告。

四、重新备案的情形

含油金属屑利用方案发生如下变化的,应按照备案程序向我局申请重新备案,未备案前不得利用:

(一)所利用的含油金属屑物化性质、利用工艺等发生变化,或利用数量超过备案规模,与已备案的利用方案不符的;

(二)国家《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相关豁免条件发生调整变化的。

上海市青浦区生态环境局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