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青浦区小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集中收运的通知
QC43010002022005
主动公开
青环保〔2022〕13号
上海市青浦区生态环境局
2022.02.17
各相关医疗废物产生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医疗卫生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沪卫监督〔2020〕29号)以及《小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定时定点收运工作要求》(沪环土〔2020〕134号)等文件精神,区卫健委、区生态环境局对本区医疗机构数量、区域分布、医疗废物收运现状等情况进行了调研分析,制定了《青浦区小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集中收运工作方案》(附件1),决定在本区小型医疗机构名单范围内(附件2)委托上海置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收运电话:39801179)开展医疗废物集中收运工作,解决医疗废物“最后一公里”收运困局,保障医疗废物及时收运处置。请各相关单位配合做好医疗废物的集中收运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青浦区小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集中收运工作方案
2.青浦区医疗废物集中收运小型医疗机构名单(第一批)
青浦区生态环境局 青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