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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青浦区2021年下半年度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QC43010002022012

主动公开

青环保〔2022〕21号

上海市青浦区生态环境局

2022.03.10

局机关各科室、执法大队、区环境监测站: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沪环规〔2021〕10号)的有关规定,我局制定了《青浦区2021年下半年度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联系人:环评管理科汤瑜瑞电话:69714309

附件:青浦区2021年下半年度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工作方案

青浦区生态环境局

2022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