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青浦区2021年下半年度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QC43010002022012
主动公开
青环保〔2022〕21号
上海市青浦区生态环境局
2022.03.10
局机关各科室、执法大队、区环境监测站: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沪环规〔2021〕10号)的有关规定,我局制定了《青浦区2021年下半年度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联系人:环评管理科汤瑜瑞电话:69714309
附件:青浦区2021年下半年度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工作方案
青浦区生态环境局
2022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