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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青浦区2022年度固定污染源简易监管对象全覆盖检查的通知

QC43010002022014

主动公开

青环保〔2022〕23号

上海市青浦区生态环境局

2022.03.10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青浦工业园区:

根据《青浦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青浦区固定污染源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青环保〔2021〕82号),现将2022年度固定污染源简易监管对象相关检查工作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街镇、青浦工业园区结合网格化管理机制,对辖区内简易监管对象(除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和简化管理外的所有排污单位,包含排污许可登记管理企业-附件3)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进行全覆盖的巡查检查,发现问题应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并对整改情况开展复核,形成闭环。

二、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需行政执法的,请填写《涉嫌环境违法行为移送单》(附件1),及时报我局法制宣教科,统筹执法大队开展执法,并根据执法情况填报调度表定期报送环评管理科。

三、各街镇、青浦工业园区按要求于3月、6月、9月、12月当月20日前将简易监管对象巡查和整改闭环情况调度表(附件2)报我局环评管理科,于12月20日前将本年度简易监管对象检查工作总结报我局环评管理科。

联系人:环评管理科蒋意涵   电话:69714309

法制宣教科郑  博   电话:69714316

附件:1.涉嫌环境违法行为移送单

2.青浦区固定污染源简易监管对象检查调度表

3.青浦区排污登记管理企业名单(截至2022年2月)

青浦区生态环境局

2022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