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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青浦区生态环境局“企业服务联合专班”实施方案》的通知

QC43010002022029

主动公开

青环保〔2022〕58号

上海市青浦区生态环境局

2022.07.21

局机关各科室、执法大队、环境监测站:

为有效落实《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生态环境管理“三统一”制度建设行动方案》有关要求,进一步健全政企互动机制,加强企业咨询服务工作,现将《青浦区生态环境局企业服务联合专班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青浦区生态环境局“企业服务联合专班”实施方案

青浦区生态环境局

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