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考核断面水质数据异常情况的通报
QC43010002022039
主动公开
青环保〔2022〕71号
上海市青浦区生态环境局
2022.09.01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汛期污染强度相关工作部署,市生态环境局要求对考核断面水质监测自动站异常数据情况开展溯源分析、落实监管措施、加强问题整改,现将此项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汛期污染强度有关情况
(一)数据来源。对已建水质自动监测站的市控断面进行污染情况分析,监测数据为自动监测有效小时数据,监测频次为每4小时1次,监测指标选取氨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3项(未验收的指标暂不纳入)。
(二)评判原则。1.汛期污染强度,为自然月内自动监测站首要污染物小时浓度最大值与该项指标Ⅲ类标准限值的比值。目前汛期污染强度大于2.0即判定为异常。2.水质异常变化,监测数据出现超出正常波动范围的情况。
二、2022年7月汛期污染强度情况
(一)汛期污染强度
2022年7月,青浦区5个市控断面的汛期污染强度在1.00~3.01。5个断面首要污染物及其浓度最大值出现时段见下表,其中4个断面未出现明显超出正常波动范围时间段,1个断面(徐泾港-京华路桥)的汛期污染强度超过2.0,即判定为异常:
表1 2022年7月青浦区市控断面汛期污染强度情况
(二)徐泾港-京华路桥水质异常变化情况
2022年7月,徐泾港-京华路桥断面各监测指标具体情况见下表。
表2 2022年7月青浦区徐泾港-京华路桥主要污染指标统计结果
根据徐泾港-京华路桥断面小时浓度变化趋势(图1),2022年7月水质异常时段如下:
1.7月10日至13日,高锰酸盐指数和总磷指标同步出现异常波动,小时浓度极大值分别为18.0 mg/L和0.476 mg/L,均为7月最大值;
2.7月18日至21日,氨氮和总磷指标同步出现异常波动,小时浓度极大值分别为1.25 mg/L(7月最大值)和0.389 mg/L。
三、工作要求
(一)落实问题溯源排查整治。针对7月徐泾港-京华路桥断面汛期污染强度异常情况,请徐泾镇于9月2日前将排查和整治有关情况报送我局。
(二)强化工作联动。区生态环境局加强数据评估,对各自动监测站每日数据统计和分析,及时编制异常问题分析报告。有关街镇应在收到异常问题报告的5个工作日内对自动监测站所在河道上下游及支河开展问题排查,并将有关情况报送至我局。
(三)加强日常巡查。请各街镇加强对自动监测站河道上下游常态化巡查,全力排除污染隐患。
特此通报。
联系人:区生态环境局自然生态科费思茗
联系方式:59714325
青浦区生态环境局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