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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青浦区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检查方案》的通知

QC43010002023012

主动公开

青环〔2023〕24号

上海市青浦区生态环境局

2023.03.20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持续提升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水平和自动监控数据质量,严厉打击自动监控设施不正常运行和自动监控数据弄虚作假等行为,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根据《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2年上海市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沪环监测〔2022〕25号)文的有关规定,我局制定了《青浦区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检查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青浦区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检查方案

联系人:污染防治科    莫晓军     电话:69714323


上海市青浦区生态环境局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