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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建立“十四五”期间重点建设地块安全利用率季度核算调度机制的通知

QC43010002023019

主动公开

青环〔2023〕28号

上海市青浦区生态环境局

2023.03.22

区规划资源局:

根据《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报送“十四五”期间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核算基础信息台账的通知>》要求,为加强本区重点建设用地管理,及时发现重点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中存在的土壤环境问题,确保本区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现建立“十四五”期间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季度核算调度机制。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区规划资源局于每季度后3个工作日内梳理本区当季度完成土地供应(以有偿使用合同签订时间或划拨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时间为准),规划用途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并填写青浦区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核算基础清单(附件1),加盖公章提供至区生态环境局并抄送市规划资源局。由区生态环境局核算地块是否依据《土壤污染防治法》落实了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措施,填报青浦区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核算基础信息台账(附件2),报送市生态环境局。

二、根据往年核算结果,我区仍存在部分变更为“一住二公”划拨地块(2021年有5幅、2022年有1幅)未按规定在土地供应前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确保“十四五”期间本区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100%,请区规划资源局梳理2019年至今,已完成土地供应但尚未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地块,将地块信息(含土地使用权人及其联系方式)共享给区生态环境局,由区生态环境局督促土地使用权人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附件:1.青浦区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核算基础清单

2.青浦区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核算基础信息台账



上海市青浦区生态环境局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