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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核实2025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第三期卫星遥感情况的通知

QC430100002025021

主动公开

青环〔2025〕62号

上海市青浦区生态环境局

2025.09.03

练塘镇、金泽镇人民政府: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黄浦江上游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2025版)>批复》(沪府〔2025〕51号),我区按照新水源地区划开展2025年第三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卫星遥感。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长效管理,2025年我局委托第三方技术单位持续开展水源地保护区卫星遥感监测工作,与2025年5月底图对比,二级水源保护区发现疑似构筑物动态变化1处;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缓冲区发现疑似构筑物动态变化9处、疑似绿化及林地动态变化2处、疑似开填河动态变化1处、疑似固废堆点5处。(详见附件)

水源保护区隐患排查整改始终是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点并将核实整改情况及核实时限纳入生态补偿考核,请青西三镇高度重视,对2025年第三期卫星遥感发现的变化情况进一步开展核实,于2025年9月9日前将点位变化原因和新建构筑物的相关手续办理等情况反馈在附件中,并提供现场照片。各镇要进一步加强水源保护区排污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保障饮用水环境安全。

特此通知。

附件:二级水源保护区、准保护区及缓冲区风险源动态监测情况核实表(第三期)

(联系人:自然生态科杨怡莲联系电话:69714325)

上海市青浦区生态环境局

2025年9月3日